何当归端着脸盆愣了半晌,然后走到窗边将手中水泼出去,嗬!她向来都是忽悠别人的人,冷不丁让别人摆了自己一道,这可真是终年打大雁,一朝不慎被雁啄了眼。
“小姐,你起来了!”蝉衣端着晶亮的鸡蛋面线走进来,笑道,“呀,你还自己叠好床了,真稀奇啊,我跟你住了这么长时间,你从来都不叠被子!”
何当归翻了个白眼,问:“你昨天半夜找我什么事?”老太太那边来人找了?
“哦,”蝉衣放下了碗,低头扭着衣角和风语哥哥让我来问问你,你能不能不跟凌小姐说他们在咱们府里住过,虽然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那位凌小姐是谁,不过看他们求的挺可怜的,小姐要不你就答应他们吧。”
“风言风语?”何当归微微皱眉,“以后你不许跟他们讲话!”
“嗯?为什么啊?”蝉衣诧异地松开衣角,劝道,“小姐你别看他们油嘴滑舌,其实他们都是很好的人,上次摘小白花的时候,有个小孩儿吃的粽子糖人儿掉到地上了直哭,他们就买了两个糖人儿哄那小孩儿笑呢……而且他们昨晚就已经离开罗府了,我就是想跟他们讲话也找不着人了啊。”
“他们离开罗府了?你是说……他们四个人全都走了?!”何当归睁大眼睛直盯着蝉衣,见后者不知所措地点点头,她又问,“摘什么小白花的时候,你跟那两个人走得很近吗?”
蝉衣连忙摆手道:“没有,我跟他们就见过三次面,一次是昨晚,一次是上回在鸟鸟丁凉亭,还有一次是你在街上差点儿让马踩到那回,你不是让我和风语哥哥也是去摘花的,还说那是他们宁公子预定要采的花。”
“……火烈花?”
“是啊!”
何当归忽而觉得身体有些冷,坐下抱着那一碗面线取暖,不会有错了,如今她已经完全可以确定,那宁渊就是朱权。
关于火烈花的那一段记载文字,她是从王府中朱权的小书房里看来的,那里面的书都是他搜罗来的绝版古籍和孤本珍册,别的地方绝不会有。她记得清楚分明,那一年的一个雨夜,他和她一起在小书房中围炉品茗,他手里一本《太上众经目》,她手里一本《异草经》。
她读到火烈花的时候,看到了两行墨迹陈旧的批注,注中赞火烈花为“万药之盐”,其字体与他的仅有六成相似,她问后才知,那是他少年时期写上去的批注,只因后来改练了柳体书法,因此字体跟从前大有区别。而后她微笑提笔,在书页空白处添了一句“永乐五年十一月八日夜,清逸阅览,开卷有益,然也。”他也笑着接过笔,在后面加了一句“此书主人权同阅,红袖添香夜读书,人生第一乐事,然也。”
何当归拿起筷子开始吃面,咬牙暗恨道,没想到那人溜得这样快,昨天在花园里她已经想好,虽然暂时不想去杀这个少年时期的朱权,毕竟他还没有害过她,但是她已经想好了一个可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办法。
她只需写一封匿名信,投入扬州知府衙门外的铜亀,信上说宁王朱权私自拜了圣上一心招揽的道圣柏炀柏为师,学得一手精妙的易容之术,经常擅离封地从事各种地下活动,如今易容后化名为“宁渊”藏身于罗府听竹院。扬州知府韩扉收到这样一封信,有三种处理办法,第一是率兵二次包围罗府捉拿宁渊一探究竟,第二是派人去探宁王其人是否身在大宁,第三是上书给皇帝并附上这封匿名信。
不论他选择其中哪一种办法,当然,最好是三管齐下的雷霆而行,此事的后果都够朱权好好喝一壶的。毕竟他的一切权势啊,地位啊,钱财啊,说到底都是他老子朱元璋给他的,一旦朱元璋不信任他了,那他的逍遥好日子也就到头了……可恨,他竟然跑得这样及时,若是能迟上一两天……罢了,这一世她只愿跟他做毫不相干的路人,跑了就跑了吧,但愿苍天见怜,让这个人从此在她的视野和她的生命中永永远远地退出。
“呸!”
何当归快速地将口中的面线吐进漱口的盖碗中,大惊失色道:“蝉衣,你在面里加了什么?白糖?”好甜好腻,难吃得惊人的一碗面!何当归的心中一时冒起了一团邪火,这小妮子走火入魔了不成,浆,自己也硬着头皮喝了,怎么一碗浇着辣椒酱的咸面线,她还是要放糖?!
蝉衣吃惊地掩口,圆溜溜的眼睛睁得更圆了,因为她还从未见过小姐发脾气的样子,更何况是对她。
“又放糖,甜死了,不吃了,睡觉去!”
何当归拿桂花露漱一漱口,撅着嘴“咚”地跳到床上,先是面朝里躺着,然后又扯过被子,藏进里面生闷气。
房间里悄然无声地安静了半晌,何当归的心中开始打滴漏。滴答,滴答,滴答滴。过度的寂静,让她的心中浮现了些许罪恶感和自省——其实说穿了,她气的只是自己没能早点认出那个恶魔的真面目,气的是自己曾经对着他语笑晏晏,甚至把他当成了半个朋友,气的是自己想起那些往事的时候,依然会有心痛的感觉。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