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当归的舌尖还回味着那一道肚丝汤的味道,反复确认那就是孟瑄的招牌手艺,再抬头看那个带围裙、扎额带、袖子高高卷起、面膛被火光映红的男子,终于确信了一个事实:他真的就是孟瑄本人。一个对她而言非常新奇、新鲜、以至于有点儿陌生的孟瑄,除了他的外在表象和他的某些言谈行止,他给她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新认识的名为“孟瑄”的男人。
这样感觉和结论或许有些自相矛盾,但她就是无可避免地这样想着,他是孟瑄,一个她从来不认识、也本不该认识的男人。她可能,嫁错了人了。
为什么会这么想?这世上不就只有一个孟瑄吗?她打算嫁的人,不也是孟瑄、孟沈适吗?不管他来自三年前还是三年后,他都是同一个人,不是吗?可是为什么,有一种莫名的忧伤在她的心间弥散开来,让她突然不能呼吸。
“要香菜,还是要葱花儿?”大厨孟瑄递上来一个雌雄双碟,每碟盛放一种调味菜。见她蹙着娥眉不答话,他就把碟子放在她的手边,让她细嚼慢咽地慢慢吃,然后就转身去水缸里舀水刷锅去了。
“哗啦哗啦哗!”
勤劳愉快的孟瑄公子将灶台和厨具清洗一新,又用皂角和温水仔细涤过手,擦干水渍,放下袖子回身时,却看见何当归一边吃着泡饭,一边无声流泪,他顿吃了一惊,忙问:“姑娘怎么了?饭菜太难吃?还是,你想家了?”他猜测着后一种的可能性大些,人家一位金尊玉贵的小姐嫁过来,只能做妾本就很委屈了,现下天色一黑,看着周围的一众陌生房舍器用,心中难免孤寂想家。
“你……”他没多少跟女子打交道的经验,想不出安慰的话,最后从袖里拿出一个小蜡丸,一掷就掷到她手边,笑道:“里面是‘可可糖’,市面上买不到的一种黑糖,其滋味一试难忘,我本来打算留着自己晚上吃,现在送给你了,你若爱吃我明日再找一个给你。”
何当归泪眼朦胧地看他一步一步走近,手肘撑着桌子,俊颜在她的脸前放大再放大。
他一探手,又拾起了那小蜡丸,逗小孩儿一样在她眼前上下晃荡地嗒嗒响,自觉有趣地笑着,口里柔声说:“往后住在清园里,你就可以每日吃到这个,所以,小丫头别再想家了。你们女孩子大了,谁都得嫁人,都得换一个新家住。即使不嫁到我家、不嫁给我,你也得嫁别的男人。你一定不知道我们男人有多强凶霸道,我们在北地荒漠那里,茹毛饮血、杀马取血都是常有的事。有的壮汉,一条小臂都赛过你的腰粗,说话的嗓门儿赛过炸雷,走路脚下生风,你跟在后面铁定吃一嘴灰。跟他们一比,我已算得是男子中最文秀的那种了,往后你会渐渐习惯为人妇的日子,跟你以前当小姐时也没差哪儿去。别哭了,剥糖给你吃。”
何当归认得那种“可可糖”是青儿的杰作,孟瑄吃着稀罕,她早就吃絮叨了。心中的悲意无限放大,她都不知自己在伤心些什么,只是泪水止不住地往下落,大颗大颗地砸在手背上。
孟瑄苦恼地挠头,不论哄孩子还是哄女孩,他的经验都不足够,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那个人,于是他丢下句“我去找素潇潇,你等着!”说完撩袍,拔腿就往厨房外面走。
素潇潇?何当归不哭了,他要去找别的女人了?他要去找萧素心?
不行!不能让他走!她不知为何突然下定了个决心,第一不能让他去找别的女人,第二得好好看顾住他,第三……不能跟他有亲密接触。
多奇怪的决定,她自感怪异之余,扔开筷子,冲上去从后面拦身抱住了他的腰,不让他走去别的地方。泪水还在止不住地淌下,她抽抽搭搭地说:“我,我很喜欢这座园子,听说清园里有片红枫林,四季红叶不褪色,我非常向往,咱们,去看枫叶好不好?”
孟瑄只是想设法排解她的思家悲意,既然她主动提出去园子里游玩,他没有不应允的道理。不过看外面夜色渐浓,霜露也重了,就欲出去唤人,套一辆马车过来。他自然不怕夜露侵体,可人家小姐是不耐寒的,吹风着凉可不是顽的。谁知,何当归死不撒手地巴着他的左臂,他走一步,她就跟一步。
他只好一直领她去了气味不是太好的马厩,怕她闻不惯,就用衣袖包上了她的脸。直到小厮们套好车辕马架,牵着伊人小手上了车,他才把自己的袖子放下来,见她终于不哭了,他松一口气笑道:“现在天光暗了,看不着什么好景致,咱们略看一遭就回水谦居睡觉吧,我,那个,想……”他难以启齿地磨了一会儿,终于咬牙说出了口,“我想看看你的身体。”
外面驾车的小厮打了个哆嗦。
何当归还算镇定,拿出帕子擦净了泪痕,深深垂下头说:“想看……也容易,你先认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