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扶着伤口,艰难地换了口气,“不,你认错人了,我不修道……”
他把“盗友”听成了“道友”,乐岚并未纠正,又问:“那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那人沉默了片刻,道:“我不能告诉你我是谁,只能告诉你,我是个好人。”
他稍微一动,便会牵扯到伤口,仅仅是对话的这一会儿功夫,地上已经积了一小滩鲜血,乐岚怕他失血过多,便道:“这位……壮士,你要不要先躺下止止血?”
许是因为他是天命司的对头,许多年来,鲜少有人敢正面叫板天命司,而眼前这人竟敢在老虎尾巴上拔毛,即便不是义士,也定是个勇士,乐岚对他不禁有些惺惺相惜。
那人又重复了一句:“我不是歹人,只是被仇人追杀,负伤难行,不得已才借贵府一避,姑娘放心,待伤口止住了血,我便会自行离开,不会给贵府增添一丝麻烦。”
对方说话客气,乐岚也不好直言拒绝,正所谓犹解倒悬、济弱扶倾,让他在此疗个伤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她颔了颔首,道:“你放心,我没有要赶你的意思,只是……”
那人又道:“我来到此处时并无人发觉,不会引来追兵。”
乐岚放了心,想要问他从天命司里盗得了什么宝物,却觉得直接发问不大合适,想找个委婉些的问法。
那人见她欲言又止,以为她到底不相信自己,扯了扯嘴角,语气便刻薄起来,“你若还是不放心,大可以把这剑拿走,我没了兵器,害不了人。”
乐岚本来心情好好的,觉得收留他一晚上也无可厚非,谁料这人竟是个小心眼,好像不相信他就是多大的罪过似的。
她张了张口,发现话不投机半句多,与此人无法交流,便也没要他的破剑,冷哼一声拂袖去了。
回去之后,她找来一些止血的伤药,为了避免引人猜疑,不敢劳烦侍女和仆人,自己橇耍又去了趟后院。
她到底心软,干不出落井下石的事情,罢了,就当她今天没来过后院。
那人在她走后,开始动手清理伤口,乐岚到时,他嘴里衔着自己的剑鞘,正把一根细细的银丝从自己的皮肉里拉出来。
那银丝足足有三尺长,因为埋得太深,取出时必须将伤口切开,银丝上寒光闪烁,沾满血珠,在一片血肉模糊里冒出一点尖锐的银光,像是一条吐露着獠牙的毒蛇,狰狞无比。
过程实在触目惊心,看得乐岚头皮一阵阵发紧。
过了许久,那咬牙忍痛割肉,堪比三国时刮骨疗伤的关二爷的壮士,终于闷哼一声,将最后一寸银丝从腹间拔了出来,带起一串飞溅的血珠,他吐掉剑鞘,骂了一声,这才留意到在门口僵立的乐岚。
她把药放下,揉了揉自己僵硬的头皮,看着地上虬曲蜿蜒的银丝问:“……这是什么?”
那人显然没料到她会去而复返,还带了疗伤药过来,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愣了愣,才道:“一样暗器而已。”
他的语气轻描淡写,仿佛刚刚破了个洞的不是自己的肚子,而是别人的。
把止血的药敷了上去,这人似乎对方才的无礼有些不好意思,犹豫了片刻,说道:“我叫重钧,天命司的缉拿令上通缉的就是我。我不是故意来到你们府里,只是看见这里没人,以为是个荒废了的宅院,才进来躲躲风头。”
乐岚点了点头,道:“我在通缉令上见过你的画像。”
两人互报了姓名,气氛顿时和缓许多,她便问:“你那日去天命司盗了什么宝物?被他们这样大张旗鼓地通缉。”
重钧道:“实不相瞒,我原是徐州一处山寨的小头领,从小没爹没娘,被恩人收养长大,前段时间,我打听到母亲以前曾是京城人氏,便想着来京城看看,没准能找到以前的身世。可来了之后始终没什么头绪,听说天命司里有一面能根据信物找到主人的镜子,我便想借来用一用,谁知他们不借,我只得自己动手去取了。”
他三言两语间,将自己的身份家世抖落了个干净,可见此人要么是个没心眼的,要么是个缺心眼的。
所谓的信物,是把断了齿的玉梳,样式十分普通,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乐岚又是佩服他,又是可怜他,说了几句安慰的话,嘱咐他早些休息。
接下来几日,她每天送去些药食和补品,重钧的伤口止住了血,渐渐能动弹了,便向乐岚道谢作别。
即便顶着风头,他还是惦记着寻母,稍一能活动,就往别处找人去了。
那只绿毛鹦鹉在外面躲了几天,不知何时又回到了它的鹦鹉架上,这回倒安静了许多,也许是知道了教训,不再多嘴吵闹了。
乐岚近日一直在等着相府的消息,没心思跟一只鸟翻旧账,便默许了它待在窗台上,权当是件摆设。
自接到李未阳的求救信开始,至今已过了四天,李相对自己的儿子十分放心,接到消息的第一瞬间不是派人前往徐州救援,而是向驿站发了公文,确认李未阳是否真的走丢了,待消息核实后再做计较。
公文一来一往约莫需要四五天,她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去相府打听消息。
马车刚刚上路,她便看见一匹马往将军府的方向奔了过来,骑马的是相府的一个小厮,乐岚曾多次在李未阳的跟班里看见过他,料想是相府的人过来报信了,忙叫停车夫。
小厮看见了乐岚,急忙赶上前来,行了个礼,乐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