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那一瞬间的眼神里,总悟也是看到了很多东西,这些人的神态毫不畏惧,没有后退的迹象,依旧向前冲了上来。
很显然,这些人不是一般人。
刚刚的交手,让总悟想起了老头子的一番话。
有一种人,叫做雇佣兵。
动手时,从不顾忌自身安危,一切以杀敌为上,就算与目标同归于尽都不在乎,完成任务就是他们的天职。
总悟明白,同归于尽的打法,是最为恐怖不过的,就算是比他们身手高出许多的高手,在碰上这种拼命的打法时,都不由得惊骇头痛,也难以取得胜利,往往会被对方杀死。
比方总悟刚刚戳进对方腰肋的那一击,若是换做常人,恐怕会立即做出反应来的吧!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会做出反击。但却是碰到了一个狠人,完全不顾腰肋的伤口,在那个时候悍然发动进攻,挥拳打向总悟的脖颈间,若是落实了,就真的要送命了。
人都有一种名为‘自我保护’的意识存在的,在遇到袭击后的第一反应就是确保自身不会受到伤害。然而雇佣兵这一类人,却是将那种本能都给磨灭掉了,动起手来时,自然就可怕的很。
害怕吗?
倒是不会。
正因为老头子有提过这些雇佣兵的手段,所以总悟的内心是非常期待的。他想和这样的厉害人物打一架,只有在血与火的磨练中,他才可以更快的成长。只是没有想到,今天竟然碰到了机会。
“原来如此,怪不得刚刚看那些人的眼神,冷酷的没有人情味,原来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雇佣兵,只有先对自己狠了,才能对别人狠。“
总悟自然也明白武功再好也怕他人拼命的道理,只是他很好奇,这些人究竟是谁派来的?这么看得起他们,竟然派出这样的人物来解决他们,事情不是一般的危险。
这一点,苏念同样注意到了。
被二三十人用刀堵在巷子里面追杀,先是撒石灰粉迷眼睛,然后群起而攻之,这是电视里面黑帮盛行港台才会出现的情景。
但他却是没有料想到,在这偏僻的乡远小村竟然会出现这样刺激的场景,而且还落在了自己的头上。
时代纷乱,天人战争不断,可毕竟都是在前线,虽然一些杂乱的偏远地区会有些痞子流氓,小混混之类触摸,但都是小打小闹,最多拿个铁管啊,木棒啊什么的,而且多半是用气势吓人,狐假虎威,不敢闹出人命和伤残来,等到稍有名望的人出现,立刻作鸟兽散。
但是为了围追堵截他们俩的这些人群,显然和他所见过的那些小混混有着天壤之别,不似小混混那样一窝蜂的一团糟的蜂拥而来,而是一开始就显得身手敏捷,进退有度,协力合作。
这么清一色的队伍,就算是旧上海的斧头帮都无法媲美啊!他们敢杀敢拼,毫不畏惧,出手狠辣无情,专攻人体软肋,无下限的素质,分明就是训练出来的杀人机器。
“麻烦了!”
这要是个普通人,实力差距太大,苏念倒是不怕,随随便便一下就能够使其失去战斗力,但这些人不同。身体素质非常的好,抗击打能力强悍,动手凌厉,速度极快,力量也大,面无表情。算见血了也毫不在乎,悍不畏死。
而且,这些人的神经异常坚韧,能够使普通人一下晕过去的疼痛,落在他们身上只不过是蚊子咬而已。就即便一下子能够砍掉他们的手臂,他们依然可以继续战斗,乘敌人松懈的一刹那夺走人的生命。
所以,不出手则已,一旦出手了,就要往死里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