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们人多还是人少,我沙胖子在的地方,就绝对不许你们欺负老实人!”沙胖子声音铿锵有力,虽然戚风早
已探查到他的实力也不过如此,对面七八个人加起来,足够让他死上七八次了。
戚风闷头喝酒,就听外面一阵乒乒乓乓,屋子一阵紧似一阵的摇晃,灰尘扑头盖脸的从原先的藏身处洒落下来,洋洋洒洒的落进酒菜里。他皱皱眉头,缓缓站了起来。
掌柜和店小二瑟缩发抖,躲在店内,而门外,七八个壮汉正把沙胖子当皮球踢。当戚风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沙胖子就像是一只巨大而饱满的沙袋,骨碌骨碌被踢到他跟前了。
那七八个人,除了开始进入旅店的那人之外,每个人个头都比戚风高出三四个头,块头十足,身上的肌肉就像是隆起的岩石,穿着也很粗犷,腰间系着一条绿色草裙,赤着的大脚板上毛发浓密,看起来就像是野人。一看到他们的样子,戚风瞬间就想起一个种族来——高地蛮族。
没人知道蛮族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出门在外苦修,能不碰到蛮族最好就不要碰到,若是碰到,最好是远离,若不能远离,那就不要看他们的眼睛。倒不是说蛮族有多厉害,只是他们太凶残,而且天生力大无穷,生来实力就是半神境的他们,力气却要比吏神境的人还要强几分。尤其是这些蛮族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吃生肉,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土里藏的,山上跑的,只要是活的带血的,他们就爱吃,这当中也包括人
类。
而蛮族的另外一个特色就是,群攻强,这并非说他们的技能有多厉害,而是说他们团结,遇事就一窝蜂的上,经常把对手打个半死不活,然后拖回家去生吞活剥。喜欢生食的蛮族很懒惰,他们的财富通常都是依靠劫掠获得,因此是地爆星域大陆上最大的一群劫掠者。
懒惰的高地蛮族除了吃喝睡,什么都不爱,传闻甚至连拉屎放屁他们都嫌累,自然不必说什么刻苦修炼了,然而这个族群的人却是强者辈出,原因只有一个——他们能够把吃下去的生物能量,转化为自己的。大概也正是因这个天赋技能,让他们越来越懒。
也就是因为这几个原因,高地蛮族历经几十万年,一直被称作最无赖最蛮横的种族,人人见之皱眉,望之遁走。居然是人类和高地蛮族勾结在一起为祸人间。看到是他们,戚风也不由得眉头一皱,心里发烦。
本来戚风出来只是打算探探情况,并未曾决心要帮助谁,可那七八个壮汉大概是打红了眼,尤其是看到戚风气质不俗,像是有钱的人,更加嚷嚷不休了。
“好啊,有帮手?有帮手有个屁用,一样杀!兄弟们,上……”领头的身材十分雄壮魁梧,浑身肌肉如小山一般,他往那里一站,就像是一座宝塔从天而降。或许是打人打红了眼,看到戚风之后,他便立刻断定这是那胖子的同伙。
其他人哄笑,起哄道:
“大哥,这个就交给你了,貌似很美味啊!”
“哈哈!吃掉他,说不定直接就突破了!”
就在这样的哄笑声中,神念笼罩在壮汉周身,巨大的压力扩散开来,这时候戚风才发现,眼前这个宝塔般的高地蛮族并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的实力至少也有半神境后期那么强。要是在几年前,面对这样一群高地蛮族,戚风就只有落荒而逃的份,可现在情况不同了。
见壮汉爆出神念,被打瘫在地的沙胖子杀猪一样的叫唤起来:“不许滥杀无辜!要杀来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