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缝隙化为一缕缕,透过窗户栏杆倾洒进来。
虽不上太刺眼,可李然还是醒了过来,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并且发了几分钟的呆。
这是大多数人的通病,李然也不会例外,他虽然搞不懂为什么,但也和大多数人的选择一样,不去想那么多。
人一旦想太多,一旦想得太明白,往往结果不太好。
有时间去想这些毫无意义的事,还不如把时间用来寻找乐。
李然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墙上钟表所指向的时间。
这个时间段父母依然在呼呼大睡,他洗涑的时候都能听见鼾声。
邻居家也毫无动静,看来苏欢欢还没起来。
这意味着李然今天的耳朵不会嗡嗡作响很久很久很久,这让他很高兴。
与众不同的一天,李然高兴地哼着小曲,从桌子上拿过零花钱,出门了。
或许是天气很好的缘故,住在附近的老人也起得很早,一个个正在公园里锻炼着身体,当然,李然的姨爷也在他们的行列之中,他看见李然心情不错的样子,便说“哟,今天起来这么早啊,咋没把女朋友也给带上了”
“懒得带”李然的答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这答让李然的姨爷顿时没声了,愣了好半天才过神来,他本以为李然要么不会正面答,要么懒得理你。
可就是没想到,李然会正面答的这么干脆,一时间公园异常安静,就连树上喜欢叽叽喳喳的小鸟也识趣的没吱声,假装衬托一下氛围。
李然经过公园,走下百步梯到邬镇街上,然后左拐走一会儿,来到一家早餐店。
李爸李妈因为工作原因是不会起床给李然弄早饭的,所以每天早上李然都会来到这家早餐店过早。
镇上的人不算太多,马路两边有一些正在吆喝的商贩和一些正在周围“虎视眈眈”的流浪狗。
餐店的老板娘也不是很忙,见李然过来了,便停下了手中的活,说“和以前一样”
李然习惯性的头,然后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急忙摇了摇头。
之前都是苏欢欢陪他一起来的,每次也都是苏欢欢给他的菜,苏欢欢又是的她喜欢吃的,她认为她喜欢吃的,李然肯定喜欢。
其实,他喜欢个屁都吃吐了,本来他就不喜欢吃好吧所以这次他要换一种口味。
“老板娘,来一个包子额,再加一个馒头”
感情李然说得换一种口味就是吃包子馒头
结完帐后,李然摸了摸平平的肚子,心满意足的给钱走人了。
至于为什么没吃饱就心满意足了
原因是他从一本课外书上看到,“早餐吃少,中餐吃饱,晚餐吃好。”
这是健康的饮食方式,他要做一个健康的人,所以他也是这么去实践的。
邬中离镇上并不远,李然只要从早餐店往走,再往前走个一分钟就会到达镇上唯一的一个十字路口,然后从十字路口左拐,直行,也是一分钟就到了邬中。
路程一都不远,此时连六半都没有,离上课还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他根本不急。
苏欢欢这个时间段应该还没吃早饭。
林云和小胖这个时候应该也没起来吧
“要不叫他们起床”李然心想,这倒也不错。
林云的学校在学校下面,去叫的话不太现实,而小胖的家就在学校上面一,相比之下,近很多。
打定主意后李然便动身了,可刚来到十字路口,一个奇怪的人让他停住了前行的脚步,由于是面孔,他便多看了几眼。
头发长且散乱,身上污渍很多,勉强能看出人形,穿着破旧不堪的黑色夹克和一条不知从哪里捡来的蓝色破洞牛仔裤,身前摆着一个白色的缺口瓷碗,上面印有一条羊字形蓝色花纹。
乞丐李然的大脑里突然冒出了这个词。
其实不只是他感觉到奇怪,连路人也如他一般,感觉很诧异,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竟然还会有乞丐过来
按理说,要去也是去邬镇北边的枫城,要么远一的西边的木都,要么再远一的南边的水城也行啊,为什么要来夹在三个县城中间的邬镇
的确让人搞不懂,可李然却没想这么多,他只觉得这个乞丐很孤单,无助,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这种失魂落魄的模样让他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所以,李然鬼使神地差将身上剩下来的钱全部放入了白色瓷碗里,乞丐对此莞尔一笑,露出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李然被盯的浑身不自在,撒开脚丫子就跑了。
与此同时,一个扎着双马尾马尾的女孩提着两个包子来到了十字路口,一双灵动清澈的眼睛正不可置信地盯着李然离开的背影。
女孩自然是杨洛,之前发生的一切她也看在眼里,她很困惑,像李然这样讨厌的人竟然还会给乞丐钱他没一脚把乞丐的瓷碗踢飞就算万幸了,竟然还会给乞丐钱
杨洛重复了几遍,似乎连她自己都无法相信,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一定认为自己在做梦
做梦杨洛掐了掐自己,“嘶”痛,很痛,“天啦”杨洛小嘴一声惊呼。
也难怪杨洛这副神情,毕竟她对李然的印象实在实在太差。
杨洛后勉为其难接受了这个结果,将提的两个包子亲手递给了乞丐,然后便离开了。
“真是有趣的小家伙。”乞丐看了看手里的包子,又看了看瓷碗里皱巴巴的几块钱,小声嘀咕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