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似乎有点儿难以启口,余筱雨还没有说话,脸色已然绯红了起来。
“其实,也没,什么……”她的吞吞吐吐显示出了她内心里的纠结:“就是,我老妈她,你知道的,老人家总是瞎艹心,她总是说我年龄不小了,催我,催我找男朋友……”
“嘿嘿嘿……”何俊不怀好意的一脸贱笑。
“带你去我家,我怕她,怕她误解!毕竟,我这是第一次带一个男生一起回家。所以,到时候她要是说出来什么不靠谱的话,或者有什么不靠谱的举动,你别介意,我事先告诉你一下,就是,就是怕你别被她吓着了!嘻嘻嘻……”
话说到最后,余筱雨自己也笑了起来,面颊上现出了两朵红云,妩媚的样子很动人。
“呃?”听完余筱雨的话,何俊的小心思在泛动:“这事儿呀,嘿嘿,我怎么会被她的话吓到?话说,被她把我当做是你的男朋友,那是我的荣幸,那说明她觉得我和你适合成一对儿,嘿嘿嘿,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借机大胆戏谑余筱雨,一下子把原本就有些娇羞的余筱雨逗弄的从脸红到了脖子根儿,嘴中忙不迭的轻淬何俊道:“去你的!谁和你适合成一对儿了?别瞎说,你是我干弟弟呢!嘻嘻!”
话是这般说,心中忽然动了一下,一个念头跳出:好像找一个他这样的男朋友也不错。最起码,总觉得和他在一起就开心。
余筱雨被自己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一跳,她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念头呢?难道,那一直压抑在心底的春朝,到了泛滥的时候了?
男生到了青春期会思那事儿。同样的,女生到了青春期会怀春,只是,余筱雨一直没有遇见让她心动的男生,这才不得不将她的怀春之心压抑在了心底。
这些,她自己或许并没有觉察到,而在和何俊接触了几次之后,尤其是今天中午他对她的嗳昧之举,一下子激起了她心底压抑了许久的春朝,她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了些感觉。
缘分的事情很奇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但能让人怦然心动的,或许就只是那一个。
余筱雨心中“有鬼”,连忙抬眼斜睨何俊,就好像生怕何俊能窥见了她的心事一般:“走吧走吧!嘻嘻,姐先请你吃饭去!哼!还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精通非洲巫医呢,到时候要是治疗不见成效,看姐怎么收拾你!”
娇嗔的一笑,已经迈动了她的一双大长腿,从何俊身边擦肩而过,带着一阵香风,向门口而去。
何俊连忙跟上,两人说笑间出了新奥华的写字楼。
余筱雨的家住在凌云市的南门口,所谓的“南门”是相对凌云市的古城来说的,现在古城早已不复存在,新城都一扩再扩了好几次,但“南门”这个地域称呼却是保留了下来。
南门街是凌云市里有名的小吃一条街,两人做了出租车在街口下了,随便找了一家小店,吃了些羊肉汤泡馍,出了店门的时候,天色已近渐进黄昏。
斜阳拖长了影子,将金色的光辉温和的撒播在大地上,月亮从西边儿已经爬上了树梢,黑暗即将笼罩这个世界。
从南门街一个十字岔口向右拐,是一个七八米宽的胡同,唤作樱桃胡同。
单是听这名字就极有诗意,这里算是凌云市的老城区,居住的都是祖祖辈辈在这里生活的凌云土著人。
在余筱雨的带领下,何俊和她并肩而行,踏进幽暗而幽静的巷子,似乎经历了时间隧道,带他一起回到了儿时的时光,满目看见的都是带着古旧色彩的老房子,老格局。
而身边和他一起行走着的,仿佛就是邻家那个一直领着他玩儿的姐姐,美丽大方恬静纯洁。
“妈,我回来了!”
余筱雨的家在巷子深处,她用钥匙捅开院门,何俊迎面就看见了一个极其整洁的院落,院子里摆放着几盆花,一棵树冠茂密的大树正生长在院子中央,将满院子几乎都笼罩在它的树荫之下。
一对儿老人正在树下纳凉,躺着的躺椅都是那种旧时的竹制样式,给何俊的感觉,他们就是和蔼可亲的丈母娘和老丈人,而他,今天是跟着余筱雨回娘家。
这种感觉很奇怪,但却很真实。
“丫头,吃饭了吗?不会来吃也不打个电话……”
余筱雨的妈中等身材,何俊第一眼看上去,虽说对她用不上“风韵犹存”这个词儿,但也算是干净利落,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
她原本是在躺椅上躺着的,听见余筱雨的声音,连忙坐直了身子答话。很显然,她看见了余筱雨身后跟着的何俊,说了一半儿的话停顿住了。
“哎哟!来,来客人了!老头子,快起来,咱家来客人了!”
她笑吟吟的看着何俊,眉眼间全是慈爱和惊奇。
余筱雨的老爸闻言,也连忙坐直了身体,眼光温和的看向何俊。
“好了好了好了!你们继续修心养性吧!别管我们了,他是我同事,何俊,来咱家主要是和我讨论一下公司里的事情,你们就别瞎搀和了!”
余筱雨之所以不会所何俊是来给他治病的,是不想让老爸老妈担心,毕竟,“病”是个不好的字眼。
她早就做好了准备,拉着何俊的手就往院子里的堂屋走去。
余筱雨知道,何俊只要在她老妈面前一露面,准保会引起她老人家无尽的猜想和极度的热情,她会把何俊当做是她女儿的男朋友来对待。
其实,这倒也难怪,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