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本宫当太后那些年儿>第119章 程烈番外(一)

其实花锦不知道,在她跟我告白之前,我就已经注意到她了。

我记得那是快要期末的时候了,有一次我去图书馆,图书馆里到处是复习的同学,她抱着一本像牛津词典一样厚的书,皱着秀气的眉从我的身边走过。一阵清爽的洗发水味道之后,我便听到了她的她的抱怨。

…生物老师是不是以为一本书是很容易背完的啊,竟然真的不给我们划重点…

她的身上没有我认识的女孩子有的脂粉味,干净的不像话。她的眼睛水润,睫毛卷翘,只能算的上清秀的长相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痕迹。

那之后,不知为什么,我去图书馆的次数就多了起来。那个时候我是有女朋友的,那是一个老总的女儿,母亲告诉我,这个姑娘会给我以后的事业带来很多帮助。

我同意母亲的话,我不甘于平凡,即使没有这个女孩,总有一天,我也是能够出人头地的。但是既然有这么一个捷径在眼前,为什么不用呢。

化妆品和包包就能够轻易收买的女孩其实太好哄了,只要舍得花钱,她们就会对你死心塌地。

在我连续一个星期将约会地点从高级餐厅换到了图书馆之后,那个女孩终于忍受不了。她挑着修剪的精致的眉,将手中包包用力的扔向了我,冷笑一声。

既然你那么喜欢图书馆,那么你就和图书馆谈恋爱去吧!

登着高跟鞋转身没有走出两步,她便听到了我的声音。转过头,虽然是生气,但是我还是看出了她眼中的得意。我突然感觉到厌倦,这种大小姐脾气我早就厌烦了。反正这样的女孩又不止她一个,我犯不得委屈自己去迁就她。于是,在她得意的目光中,我走向她,将手中名牌包包递到了她的手里。

你的包包,别忘记了。

她瞪大了眼睛,咬牙切齿的走了。我耸耸肩,这种不听话的女孩子娶回来太不好掌控了。倒不如找个温柔听话的,反正这种只要光看脸再加上一点甜言蜜语就能哄的眉开眼笑的姑娘绝对不少。

花锦跟我告白的时候我表面上一片淡定,笑眯了眼望着眼前面上染上了绯红的女孩,突然间心里都柔成了一汪水。我伸出手指刮了刮她的鼻子,压抑住不知道为什么跳动的过快的心。

好的,我们交往吧。

那时候,校长的女儿和我走的很近,我也知道跟她交往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花锦在我眼前告诉我喜欢我的时候,我觉得整个天都是亮的。那一刻,我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我不知道我这一辈子还能不能遇到这样一个姑娘但是那一刻,我不想拒绝。

那时候我不过大二,我想既然我跟她在一起很开心,为什么不在一起呢。反正才大二,等到过段日子我厌烦了她,再回到以前的日子也是来得及的。我对自己的人生早就有了规划,她这个小小的插曲不能够改变什么。

却没想到,正是我这一念之差,造就了后面那么多的事。我不知道,有些人,是不能轻易让她进入你的生活的,因为你会习惯她在你身边的日子,贪恋那些温暖。有些人,注定一见便会误终生,那是谁都躲不过的情劫。

是的,小花锦就是情劫,我程烈在菩提树下求来的情劫。

与她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时光。那时候我们就像很多大学情侣一样,我陪她上课,等她放学。冬天的时候,她爱吃烤地瓜,每天晚上我都会买一个,揣在兜里。她上完晚自习出来笑着扑到我的怀里,将手伸进我的兜里摸出烤地瓜,笑眯了一双月牙眼。

有时候她会嘟着嘴看我,伸出手指戳我的脸,嘴里嘟囔着抱怨。

你怎么长这么好看呢,你不要长这么好看多好…你这样我很没有安全感唉…

我知道有人在背后说什么,我知道小花锦跟我在一起是顶着压力的,有人觉得她配不上我。但是只有我知道,她配我绰绰有余,她是这繁华的世界里难得的一汪清泉,未被俗世染黑。配不上的,是我。

在别人忙着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我自己成功的进入了一家公司,做了让人羡慕的职业。不光光是我能力出众,还有我手段的问题。我背着小花锦和那个公司董事长的女儿交往,那是一个很没脑子的女人,我说过,化妆品和包包能哄好的女孩,都不算问题。

我搬出去住了,我开始害怕小花锦发现这件事,我想要将小花锦绑在我身边。于是我半哄半骗将小花锦骗过去跟我同居,小花锦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抵不过我的要求,最后还是跟我住在了一起,但是要分房睡。

小花锦睡着了,我悄悄地走进了她的房间。月光照耀下,她的脸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时光完全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还是这般单纯,真好。

我轻轻摸了摸她的脸,满心疼惜。我知道我爱她,因为爱她,所以尊重她,也…不敢毁了她。

我知道终将有一天我会放弃她,我了解自己,小花锦和事业让我选择,我会毫不犹豫的抛弃小花锦。只不过,我希望这一天来的更晚一些。

有时候小花锦会跟我有意无意的说起结婚的事,我看着她的脸,脑海中想起她描绘的生活,嘴角不自觉的就勾起来了。

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防备,小花锦看到了和那女人在床上纠缠的我。我永远都忘不了小花锦当时的眼神,惊诧、绝望却倔强的不流泪。

她给了我一拳,扭头便离开了房间,从此走出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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