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强子明明踢了他脸上几脚,我看到他颧骨破了的”
混混是真怕再被打,一点实情都不敢隐瞒。包括自己动没动手,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陈娇娇蹲在他的面前,擦了擦手背上的血迹,开口问道:“然后呢,你有没有上去问问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小混混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这我哪敢啊?那个流浪汉看着那么邪乎,借我几个胆子也不敢上前询问。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从那天以后,我还真的就跟踪过他。我这人没啥正经工作,整天就爱寻刺激。正好那些天手头比较紧,我想把怪事调查清楚,卖给新闻记者赚点零花钱。”
在利益的驱动下,小混混变成个盯梢的。狐朋狗友怕摊上事跑得无影无踪,他闲着没事干,正好寸步不离守在流浪汉身边。
他注意到那个流浪汉不吃不喝,就睡在胡同里那个叫徐亮人的家边。
混混认识徐亮,因为他们是同道中人,吃喝嫖赌无一不沾。只不过徐亮做的是诈骗生意兼职干拐骗妇女,被道上的人看不起,混混们跟他来往不多。
“你这种人还讲江湖规矩?”陈娇娇抬起手,吓得混混赶忙捂住脸。
“继续说!”
“是是是”
通过几天观察,混混发现徐亮好像不在家。但有个漂亮女人住在他家里,偶尔还打开门准备出来。陈娇娇知道,那个女人就是陈启星。
那个女人穿着男人的衣服,精神看起来相当萎靡。每当她跨出门槛,见到那个流浪汉,她便退回去重新关起大门。在混混看来,她好像认识那个流浪汉。
连续好几天,混混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情况。正当他准备放弃的时候,听到一番奇怪的对话。对话的双方是流浪汉,以及那个住在徐亮家的女人。
当时是某天的下午,具体的日期混混不记得了。那个女人倚着门框说道:“你要怎么才能放过我?”
流浪汉嘴巴漏风,说起话来不清不楚,混混支起耳朵听了半天才听清楚。只听他不紧不慢的说:“不放过你的人不是我,而是你。”
陈娇娇一愣:“什么意思?”
混混大摇其头:“我也不知道啊,他俩说话跟打哑谜一样。”
陈娇娇让他继续回忆当天的情形。混混的记忆力还算不错的,他记得流浪汉说完这句话后,那个女人沉默了好久。
等她再次开口时,好像在与流浪汉商量:“我要杀光白莲教的人。你给我一个月的时间,能杀多少是多少,完了我就跟你走。”
流浪汉没有说话,但听动静他好像不答应。
女人接着说道:“那我只杀首脑人物,把他们杀散也行。”
“你打不过。”流浪汉的回答相当简短。
“没试过怎么知道?大不了我把灵魂交给胡狼,它总有办法完成我的心愿。”
流浪汉噗呲一乐:“我要的是你的灵魂,不是那头畜生。而且你这么年轻,为什么要急着去寻死?”
女人的回答相当激动:“补魂之术起不了多大作用,我快要坚持不下去了。要不了多久,胡狼还是会抢走我的灵魂。我必须赶在那之前,为娇娇除掉心头大患。我知道你很厉害,要我付出什么,你才肯帮我?”
听完此言,陈娇娇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瞬间流了下来。混混脑筋不笨,猜到她的身份。
“你就是她口中的娇娇?”
陈娇娇缓缓站起身,对准他的脑袋猛踹了一脚:“谁让你打听的,继续说!”
小混混这才明白,自己的小命还在人家的手里。他喘了几口气,战战兢兢的把接下来的事讲了一遍。
流浪汉没有表示要帮忙,他只是提出要喝点酒。那个女人便摇摇晃晃,到他们家的小卖部里买了一**白酒。而他老爸耍了个手段,卖她一**没销量的,还多收了她二十。那女人好像并不在意,回来就把白酒递给了流浪汉。
“接下来呢?”陈娇娇见他不说话,有点焦急。
“那个流浪汉喝了一口酒,然后朝我躲的方向丢了块小石头。我当时怕得要死,就赶紧跑掉了。”
陈娇娇听了一皱眉。那个流浪汉显然知道隔墙有耳,但他为什么没动手除掉这个混混?难道他是佛心来着,不愿意杀人吗?
“后来居委会到徐亮家收水电费,发现他们家出了命案。徐亮不知道死了多少天了,脖子上还有一个大洞。办案的民警在徐亮家里搜出一身沾血的女式外套,所以肯定凶手就是那个古怪的女人。”
徐亮家作为命案现场,被封锁了起来。混混怕跟自己扯上关系,于是在那之后偷了家里一笔钱,出去鬼混了不少天。
没想到钱花完,刚回家里就遇到声称查案的陈娇娇。他瞥见那张寻人启事,条件反射的想要闪人。陈娇娇火眼金睛,把他抓到这个鬼地方审问。
“警察同志,哦不女侠。你看我该说的也都说了,能不能放我走啊?”混混小心翼翼说道。
陈娇娇本想一不做二不休,就地将他弄死的。但考虑到神秘人兴许宅心仁厚,不愿意见到杀戮,于是踹了混混一脚让他闭上嘴滚蛋。
小混混如蒙大赦,捂着血流如注的脑袋飞也似的跑了。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小瞧女性了,甚至看到稍微长得漂亮的心里就发憷。
陈娇娇开着车,在路上漫无目的的游荡了一会,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只好把车停在了路边。
陈启星在那种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