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吴忧和父亲一如既往的来到灵隐镇卖完柴,吃了两碗素面,吴福贵去酒店打酒,便给了吴忧两文钱去买零食,吴忧便将钱揣在怀里,沿街溜达,看看谁家的糖葫芦串的山楂多,准备买一串自己和无虑同吃。
忽然,街头的人大喊大叫,四散奔逃,吴忧还没弄明白,正在街头张望,就见一只可怕的大狗沿街狂奔而来,足足有牛犊那么大,长着三个眼睛,目露凶光,犬牙如刀,口涎乱喷,十分吓人,转眼间就跑到了吴忧跟前。
吴忧大骇,转身要跑,却不知道被谁搡了一把,摔倒在地,爬起来刚跑了两步,就感到身后劲风袭来,忙闪在一边,就见那三眼大狗,张着大嘴,“汪汪”乱叫着,狂暴的向他咬来。
吴忧下意识的举手乱打,试图赶跑大狗,忽然,站在肩上的无虑爪子一紧,一股热流传入吴忧身上,吴忧胡乱的挥舞双掌,却一掌拍在三眼狂犬的头上,只听咔嚓一声,那狗头头骨碎裂,吴忧手忙脚乱的乱拍,又是两掌,拍中了狗头,那狗头就像是炸得酥脆的香酥鸡一般,转眼间,被吴忧拍死在街头,一动不动。
吴忧吓得差点就尿了裤子,脑子一片空白,也不知道怎么将这三眼狂犬拍死的,围观众人见大狗死了,都围上来看,忽然,一道红影急飞而至,却是一位穿着一身红衣的少女,红裙红袄红鞋,连发簪都是一根赤金的凤钗,约莫十四五岁,瓜子脸,丹凤眼,模样俊俏,身段婀娜。
红衣少女扫了一眼地下死翘翘的三眼大狗,狠狠的踢了大狗一脚,目光一抬,扫视众人,喝问道:“是哪个瞎了眼的杀了本小姐的三目神犬,快快给我站出来!”
一众看热闹的路人,见麻烦来了,忙“哗”的往后集体退了数步,把呆站着还没愣过神来的吴忧孤零零的留在了当街。
红衣少女冷笑一声,打量着吴忧道:“小贼,挺有种啊,还真敢站出来啊,别以为长得帅我就不打你……”
吴忧回身,见身边的路人都闪后了三步,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暴露在外,不由得苦笑:尼玛,我这是自己站出来的吗,分明是被别人出坑出来的好吗?
“可是不巧,本姑娘一向不喜欢即帅又有种的人……”那红衣少女踱步继续说着,却毫无征兆的手掐法诀一挥手,一道炽热的火球从他手中飞出,砸向吴忧。
吴忧大惊,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了,忽然,肩上的无虑长嘴一张,嗖的一声,那个火球便被它全部吸到了肚里。
红衣少女一愣,继续冷笑道:“会吸火的灵宠啊,看不出来,你也是个修士啊,那就不为难你了,我们按修真界的规矩来,我这三目赤颈神犬,是我花一千,不,两千灵石买来的,又喂了不少的灵丹妙药,如今被你打死了,本小姐今天心情好,就不要丹药钱了,你就按原价赔我两千灵石吧,快点拿钱!快!”
吴忧下意识的从怀里摸出父亲给的那两文钱,一脸茫然的望着红衣少女,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我……不是”
“两文铜钱!!你敢耍我!”
红衣少女见吴忧摸出两文铜板,暴跳如雷,心中大怒,解下腰间暗红色的鞭子,便向吴忧脸上抽来。
忽然一个人挡在吴忧跟前,举手挡住了鞭子,粗壮的小臂上顿时显出一条血痕。却是吴忧的父亲吴福贵,他疼得捂住了小臂,满头大汗的点头哈腰的对着红衣少女道:“对不住,对不住啊,实在是……对不住,小孩子不懂事……”
“这是你儿子吧,哼,他打死了我的三目神犬,两千灵石,快快赔来!”
“灵石?……我们都是砍柴的,哪有灵石啊……这个,这个铜钱你看……”
“谁稀罕你的臭铜钱!没灵石也行,拿你的儿子顶债,让他做我的亲随小厮,卖身还债……”
红衣少女围着无忧踱着步,边打量边笑道:“我家的下等奴仆呢,一个月的月钱是二块灵石,等本姑娘算算你这小贼得做多久才能还我的两千块灵石……金光!金光,死到哪里去来,快来给算算,这小贼需要给我做多久的奴才!”
随着红衣少女的催喊,街道上一队人骑着马急急忙忙的赶来,到了红衣少女跟前纷纷下马行礼,为首的一位中年男人,长得白白净净的,胖胖的一身管家打扮,埋怨道:“哎吆我的大小姐,叫你别跟着来,你偏要来,说好的不惹事的,怎么把这三目赤颈犬给牵出来玩了,要是被少城主知道了,我可怎么交代?什么?居然还被人打死了?”
“呶,就是这小贼打死的,金光,我叫他赔我两千灵石,他赔不出来,我要他给我做小厮,每月两块灵石,你算算他得做多久才能还完?”
“大小姐,这个……两千块灵石,他每月挣两块,需要**十年,基本就一辈子了。不过,咱们府中的奴仆都是精挑细选,等闲人想来都来不了呢,叫他做你的小厮,岂不是反而便宜了他?我看还是算了吧。”
“不行,我就要他给我做小厮!哼,每次叫哥哥给我派个小厮,他总给我派一堆丫头,跑又跑不动,跟也跟不上,就像今天我一个人出来玩,身边没个小厮,万一碰上坏人怎么办?”
那叫金光的管家为难的道:“大小姐,这个……这个不如从长计议,我回去禀明少城主,然后给你挑一个最聪明伶俐的贴身小厮,你看可好?”
红衣少女柳眉倒竖,凤眼一翻,怒道:“金光!你只听我哥哥的话,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