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绝世大小姐>253 邀请参赛! 1

若是日后东篱轩有机会知道欧阳夏莎是女红妆的话,他心中的这种违和感,大抵就可以得到解答了,毕竟,装的再想,女子仍旧是女子,多多少少都还带有一些女子的习惯和特性,只是欧阳夏莎相对于其他女扮男装之人而言,手段更加高明一些而已,这才让东篱轩觉得违和,却又不知道违和的地方在哪里,如此而已。可惜的是,东篱轩只怕永远都不会有知道答案的那一天了,谁叫他早已载入了欧阳夏莎必杀的名单之中呢?!甚至连自己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死的,他都没有那个知晓的机会!毕竟,血脉之蛊,可不是说说而已。

所谓血脉之蛊,就是只要欧阳夏莎一发动,那么但凡与中了此蛊毒之人有所谓血脉联系的,全都在那必死的名单之中,哪怕是已经出了五服的血亲,也不能例外。

也就是说,就算欧阳夏莎没有了结东篱轩,取其性命的意思,他最终也难逃一死的结局!更何况,东篱轩还是个什么狗屁少主,可想而知,其与中蛊者的关系有多亲密了。说白了,就是不死也得死了。

好吧,扯远了点,话说回来,此时此刻,待东篱轩对着欧阳夏莎装腔作势的寒暄完,不等欧阳夏莎回答,转过身,便对着萧融天责备道:“萧兄,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欧阳兄弟第一次来我云萧城,怎么说都是我们云萧城的客人,又恰逢‘冥月之日,百年大比’举办在即,作为东道主主办方,你怎么可以这么无礼呢?”大抵是在欧阳夏莎那里受了气,心中很是不爽吧!所以这会儿东篱轩虽然依旧还是那么一副温文尔雅,态度温和的样子,可是明显的,在责备萧融天的时候,语气中多了那么一丝丝的严厉,看来,是把萧融天当做是出气的下家了。

东篱轩这话说完,萧融天当即不干了,虽然东篱家属于四大家族之列,稳稳的压过他们几家一头,可被人这样毫不留情的呵斥,还是一个比他还小的人这样呵斥,这让心高气傲,一身反骨的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爽的,可让他真的与东篱轩撕破了脸的针锋相对,他却是不敢的,不是他有多害怕东篱轩,毕竟,大家都是半神,不管是靠实力,还是靠药堆,总归是相差不了特别远的,萧融天真正怕的,是家族势力的碾压,他可以不顾忌他自己,却不能不顾忌他身后的萧家。他这人虽然很混,可却也知道,家族的重要性,而他哪怕不能为萧家做多大的贡献,却也绝对不能成为萧家的罪人!

可不能针对东篱轩,不代表不能针对欧阳夏莎,不能给欧阳夏莎穿小鞋,于是萧融天心中,因为东篱轩的呵斥,而产生的火气和憋屈,就这样祸水东引的转移到了欧阳夏莎的身上,这不,只见萧融天待东篱轩的话音落下,一刻不停的便立马开口狡辩道:“东篱少主有所不知,明明是他先骂我们的,所以,我才会一时气愤,提出与他比试的。不过既然东篱少主开口了,看在东篱少主的面子上,我也就不和他多计较了!”

某人这话说得真是脸不红气不喘的,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是欧阳夏莎的不对呢!这让欧阳夏莎很是怀疑自己的无耻的程度是不是太低了,否则,怎么随随便便一个人跑龙套的都比他无耻呢?

不过,欧阳夏莎虽然郁闷,毕竟,没有人无缘无故的喜欢给人背黑锅,可郁闷过后,欧阳夏莎也懒得和他计较了。因为欧阳夏莎觉得和一只只会乱咬人,且寿命将尽,没有几日好活的狗计较,实在是有毁她的名声。再加上东篱轩已经打断了他们之间的赌局,想要继续,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既然如此,她再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于是欧阳夏莎便忽视掉萧融天的告状举动,只当没有听见,然后对着东篱轩抱拳道:“既然人家都说不和我计较了,那在下就先告辞了。东篱少主,咱们有缘再会!”说完,欧阳夏莎也不等东篱轩说什么,抬腿就准备走人了。

欧阳夏莎有此举动,倒不是说她不懂礼貌,实在是她怕她再待下去,心中的暴躁,就再也按耐不住了。不过想想也是,不管是谁,面对即将到手,甚至是触手可及的宝物,被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给截断,心中能好受,能保持心平气和,那才是怪了。可不是嘛?就差那么一会会儿,十丈紫晶精就到手了!可如今,却打了水漂,看来,十丈紫晶精只能另想办法了!

可不要奇怪欧阳夏莎居然还在打这十丈紫晶精的主意。要知道,一旦被欧阳夏莎列为自己所有的东西,岂有再拿出去的道理?而这个十丈紫晶精,就恰好是被欧阳夏莎认定为自己所有的物品之一,且还是她所需要的物品之一,如此,就更不能当其不存在了。因此,将其夺回,也就成了必然的结果了,如此,也算是物归原主了,好吧,至少在欧阳夏莎的眼中看来,就是这样,这十丈紫晶精就是她的东西。

扯远了些,话说回来,眼看着欧阳夏莎竟然就准备这样走了,东篱轩当然不愿意,也不能愿意啊!毕竟,他那么火急火燎的赶来,无所不用其极的赶在其他几人之前急着赶来,其目的不就是欧阳夏莎吗?要是就这样,便轻易的放走这个目标人物,那他那么着急着赶来,是有做什么的啊?所以,意料中的,东篱轩立马便叫住欧阳夏莎,且仍旧以那种,在欧阳夏莎的心中看来,很是假惺惺的温柔脾气开口说道:“欧阳兄弟,之前我好像听见你与萧兄在打什么赌似的,不过却因为我的突然开口,迫使


状态提示:253 邀请参赛! 1--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