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水仙起床,满腹牢骚。
这炕她睡得不习惯,哪儿都是硬邦邦的,硌得她浑身难受。
她下床找了一圈,发现苟小小和洪秀珍都不在,她那个傻弟弟也不知道跑哪儿浪去了。
她把自己收拾好,又在出故障的小车周围转了一圈又一圈,还钻到车里试着发动车子,并没无任何卵用。这节骨眼上,她完全束手无策。
放眼整个安丰乡,她人生地不熟的,到哪儿找修车的师傅去?
昨天晚上苟小会尽量找人帮她把车修好,李水仙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
话说,苟小小一早不见人影,跑哪儿去了?
她得找到苟小催她把这事儿赶紧办了。她要离开安丰乡,离开这鬼地方,一刻都不想多待!
一向注重形象的李水仙出门前,把自己打扮的精干利落,一看就是职场上的女强人。
她踩着高跟鞋,出门的时候自带一股潇洒的风度和干练的气质,走在乡间坎坷的小路上,被地上的沟壑磕磕绊绊,啥潇洒啥干练就维持不了,有的只是土里土气的风度和气质。
更狼狈的是,李水仙左脚高跟鞋的鞋跟还被别断了
李水仙想哭,有木有!
想她堂堂外交官,在多少国家留过足迹,可就是从来没有到过这么穷酸的地方。
李水仙这儿浑身酸疼肚子又饿,心里一阵委屈。她眼含热泪,提着鞋赤脚而行。
从新粮仓出来的郑国华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今年收获当真不错。他打这儿经过,看到李水仙陷入困窘的狼狈模样,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在这种地方穿高跟鞋,我说你也太想不开了。”郑国华没有一点儿幸灾乐祸的意思,也并不是在讽刺她,而是犯职业病,忍不住开口教训她几句。“你穿的这么光鲜亮丽的,在这儿能臭美给谁看?你在这儿臭美,谁欣赏得来?人家只会当你是怪胎。”
李水仙红口白牙一张:“你才是怪胎!”
郑国华无奈摇头,笑着叹息,“你先在这儿等会儿,我给你借双鞋去。”
郑国华好心为她,李水仙却不领情,“我不穿别人穿过的鞋!”
“好,”郑国华顺从她的任性,“我去问问桂大娘有没有新纳的鞋。”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李水仙心底莫名的涌出了一股暖流,冲散了盘绕在她心上的阴霾。
似乎,她在乡下也不是一直都碰上不好的事
她抬头望向田野,瞬间心旷神怡。
心情不一样了,眼睛里看到的一些事物都变美好了。
郑国华再拐回来的时候,还真拿了一双新布鞋。
可这双布鞋丑的,实在让李水仙难以直视。
郑国华把布鞋放她脚边,“你穿上试试,看看合不合脚。”
“丑死了!”嘴上嫌弃的不要不要的,李水仙还是先将一只脚挤进了一只布鞋里,感受了一下后道,“不过穿着挺舒服的。”
“嗯,”郑国华垂眼看着她穿在脚上的那双布鞋,“挺合适的。”
李水仙真想问他,哪里合适了?这双布鞋,明显跟她身上这身套装一点儿不搭!
活捉了三连的好政委,想起自己出门的目的,李水仙心思一动,急忙问:“你知不知道这儿哪有会修车的?”
昨天下午,李家那辆出故障的小车,就是郑国华带人拖回来的。一听李水仙这么问,他就明白她几个意思。
“你是想找人修你的车吧,不用找,我就会。”
李水仙脸上大喜。
郑国华话锋一转:“不过我现在没时间,我还要赶去下个粮仓。等我得空了,我再帮你修啊。”走之前,他不忘提醒,“对了,没人带着你,你可千万别一个人下田也别上山。我想你也知道这附近有雷区,万一你误踩地雷,被炸死也保不住个全尸,要是被炸残了,你下半辈子可就没有保障了。我看你这么爱漂亮,也受不了自己身上哪残一块缺一块吧。”
李水仙吓得脸都白了。
郑国华笑笑,“别乱跑。”
看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李水仙的脸垮下来,却没有喊住他。
两次看着郑国华离去,李水仙的脑海中无端的浮现出昨天郑国华和苟小小走在一起的情形。
那画面,就这么毫无预兆的闯入她的记忆中,竟是那么清晰。
此刻,李水仙的心情很微妙。
呆愣了半晌的她,走动了一步,忽然感觉自足底升起一股暖流,让她通体舒畅。
她蹬着黑布鞋,一路问人,终于在昨天他们来安丰乡经过的那条路上找到了苟小小。
苟小小带着一部分生产队的人,在这一片玉米林里掰玉米。
“苟小”李水仙冲玉米林的方向喊,“我找到会修车的人了!”
这么渺茫的希望都能给她碰上?
苟小小吃惊了一瞬,然后回道:“恭喜你!”
李水仙找不到苟小小的准确位置,干脆下田去找。
头戴草帽的苟小就看到她从自己这边走过去,又从那边摸过来。
李水仙停留了一会儿,眼瞅着玉米林里人头攒动,就是没有苟小小的影子。她又在这片玉米林里徘徊了一圈。
在她走第二个来回时,苟小小终于忍不住:“我说仙儿姐,你来回折腾啥呢?玉米杆子都被你撞倒了。”
李水仙气得打她一下,“我找你呢!你看到我,你咋不吭气啊!”
苟小小揉着被打疼的地方,一脸无辜,“我以为你看见我了呢!”
李水仙是看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