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重生之从地精开始>第八十一章 哥布林的自述上

我现在的名字叫作格兰特,是一名哥布林战士,呃,至少以前是。

在我小时候,我生活在哥布林王国南部的一个小部落里,全家为部落首领牧羊。

我家很穷,据说从祖上就一直很穷,加上全家八个孩子,从我记事开始就没有吃过饱饭,也没有穿过像样的衣服。兄弟姐妹的名字也是胡乱起的,反正我现在根本不愿意提起我原来的那个名字。

那一年,我又死了一个弟弟,而首领到了我家,告诉我的父亲,我家应该出一个男孩子去北方戍边。看着大哥那懦弱的样子,我梦想着成为一个高贵的战士,便站了出来。

首领看到我哈哈大笑,拍着父亲的肩膀说他生了一个好儿子!就这样,我成了一个北方边境的哥布林战士。

到这里我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想的根本不一样。我来到这里不是成为战士,而是成了一个原始人。

不知道什么原因,此处的领主大人要求我们必须穿最原始的衣服,使用最原始的武器,一旦违规就会面临最严酷地惩罚。

当然,这种惩罚也只停留在口头上,因为在这里戍边的人都是穷人,还是家里揭不开锅的那种,哪有闲钱买衣服啊,更别提武器装备了。

来到这里一年多,我逐渐适应了这里的部落生活,习惯了看这里丑陋的女人们,更习惯了听到北方蛮夷入境抢掠人口的消息。

我心中最大的期望,就是砍下一些蛮夷的脑袋,依靠军功成为哥布林王国的真正战士,过上富裕的生活。

可能是因为北方蛮夷闹得太凶,领主大人终于决定派兵攻打他们,尽管这种进攻据说已经维持了数千年而毫无结果。但我仍旧十分高兴,因为终于不用再干繁重的农活了。

看着近万人的大军,那些扛着大木棒的食人魔战士,以及跑来跑去的野猪骑士,我坚信能够给这些北方蛮夷一个狠狠的教训,自己至少能砍下他们十个脑袋。

怀着穿上战士铠甲的梦想,我背着发给我的骨矛,与同伴们上了路。

开始,我们的进攻非常顺利,很快就摧毁了蛮夷们的要塞,杀死了里面的所有人。不过很可惜,我没有抢到脑袋,这让我有些沮丧。

过了不久,前方传来了消息,蛮夷的大军已经到达,他们挡在了前方的一道关卡上。我期待的大战终于要爆发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司令官大人带着我们几千人先行出发,领主大人则在后面压阵。

在一个叫云山山口的地方,我们终于与蛮夷们开战了。战争非常惨烈,前两天我们就损失了近千人,特别是那种用魔法变身的熊地精,实力非常可怕,就是食人魔战士上去也未必打得过他们。

第三天的时候,司令官大人说今天是真正地决战,让我们所有人都参加战斗。

战斗还没有开始,我感受到了魔法在身上的波动,这让我非常惊喜,王国的英雄大人来了。

因为有魔法加持,我们的进攻势如破竹,打得蛮夷们死伤惨重,不断后退。虽然他们个个非常凶狠,但面对一支由英雄率领的军队,即便我们的武器非常简陋,可并没有多少反抗之力。

那一战,我亲手砍下了两个蛮夷的脑袋,看着对方临死前那惊恐和痛苦的表情,我心里畅快极了,我感觉离成为一名高贵的王国战士已经不远了。

可正在这时,蛮夷们突然士气大涨,而后面传来消息说,我们的英雄被敌人的英雄杀死了!

天啊,蛮夷们也有英雄吗?听到这个消息,我们大多数人都惊呆了,这让我们的士气大跌,紧接着,身上的魔法波动消失更让整支军队雪上加霜,而蛮夷们却疯狂地加大了攻势。

终于,我们败了,无数的人扔掉了手中的武器,惊恐万状地向后跑去。我也扔掉了手中的长矛,随着人潮向后跑。但可惜,瘦弱的我没有那些蛮夷跑的快,看着旁边的同伴一个个被蛮夷们残忍地杀死,我害怕了,跪在了地上,向他们磕头求饶。

就这样,我活了下来,以一个奴隶的身份活了下来,并被押到了一个巨大的部落。在这里我才发现,我们所听闻的蛮夷,实力实际上非常强大,武器也比我们想象的好很多。

到达了这个部落以后,我被要求干很重的活,吃很少的饭,还经常挨鞭子,这里的天气好冷啊,我的手脚上很快出现了冻疮。

这样做牛做马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我和另外十一个同伴被叫在了一起,和一个蛮夷奴隶被主子送给了一个叫孙立成的新主子,据说他要组建自己的蛮夷部落,而我们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一个凶险的山谷里打仗。

我们都不想去,可是又不敢反抗,一旦逃离,即便没有被抓住处死,也没有办法在这样凶险的环境里独自存活。于是,我们背着给养,跟新主子出征了。

那个山谷好可怕,到处是尸体和散落的武器,阴森森的,里面肯定有亡灵。亡灵是一种极难对付的鬼怪,普通武器根本杀不死他们,必须请实力强大的巫师才能够处理,可看着新主子那个样子,竟然还不想放弃。

唉,当时我认命了,死在这里也好,省得受罪了。

后来的事情就很神奇了,新主子对我们很好,跟我们说,我们不再是奴隶了,不过前提是需要以誓言之神名义发个誓,誓死效忠他。这有什么难的,我就是烂命一条,管他效忠谁,只要能吃饱饭就好。

新主子,呃,应该管他叫老大,在一个大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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