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婆子的话很是很可信的,这一天,沈晨霭正抱着小山,把炖好的鸡蛋羹一点一点的喂给他吃,而另一边罗定那里,他正在小心翼翼的给小月桂剥着白煮蛋的鸡蛋皮,那个鸡蛋刚刚出锅,还有一点烫手,很自然的蛋皮也就不是那么好剥的。
两个孩子现在都已经穿上了新衣服,裁缝们根据陈婆子的要求,做出来的衣服都要比两个孩子的实际身形大上一些,那些多出来的尺寸,是给孩子们预留的生长空间。
这两个孩子看着都有很明显的营养不良,都是头发枯黄体型消瘦,请大夫过来看过之后,说是小的时候没有喂养好,已经有一些伤到脾胃了,要是想要孩子们的体格壮实起来,以后必须要加倍小心的调理才行。
本来沈晨霭现在正在吃的那一副药膳大骨汤,是很适合这种体质虚弱脾胃失调的人来进食的,但是那里面毕竟还是有药材的,大夫也担心孩子太小受不得药力,便叫罗定以后每天都要给孩子们吃一个鸡蛋,用鸡子相对温和的性情来调补孩子们的身体。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小月桂对他们的警惕之心已经消减了大半,渐渐开始信任他们的小女孩,现在已经不用一边看他们的脸色,一边说话了。
而小山这个孩子,除了第一天晚上过来睡醒的时候,哭了一会之外,其余的一点异常的地方都没有表示出来,大大方方安安稳稳的就在他叔叔们的家里住下了。
就在他们两大两小一起吃早餐的时候,陈婆子突然就风风火火的走进来了。
罗定见状,将手中剥的到处都是坑洼的煮鸡蛋递给了月桂,自己则冲着快步走进来的陈婆子问道:“婶子,这么急急忙忙的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陈婆子进屋之后往炕头上一座,满脸兴奋的对着罗定与沈晨霭说道:“我打听出来牛大妞的那个下家是谁了,就是住在城北面的老岳家。”
罗定闻言放下了手中的碗筷,对着陈婆子说道:“婶子是说那个牛大妞是嫁到城北的岳九盐家里去了?”
陈婆子闻言拍着自己的大腿狂笑着说道:“人是进了岳九盐他们家没错,但可不是嫁进去的,牛大妞是被她父母以60两的价格给卖进岳家当奴婢去了。更可笑的是牛家人还对外还说他们家签的是典妾的文书,一问年限就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了,这是想骗谁呀,也不仔细的想一想,谁家会花60两银子典一个三十多岁的妾进家门。”
典妾这个词语对于考古出身的沈晨霭来说并不算陌生,在中国的古代,妾的地位十分的底下,一般来说与货品无异,主人家纳妾之时给的资银叫做‘买妾之资’,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其意思,既然是买回来的东西,主人家自然是想用就用,想卖便卖。
这一点在宋朝的时候尤其突出,宋时官宦权贵之家,男主人之间相互赠送美妾在当时是很流行的一件事情,那些被送来送去的妾室们若是有了孩子,男主人与当家主母若是认下了,那便算是庶出,好歹还能有个身份,若是不认那孩子便会随妾室的户籍,妾是良籍,孩子便是良籍,若是连妾也不算,只是一个美婢,孩子自然也就只能是贱籍。
至于宅斗经常会出现的宠妾灭妻的桥段,除了皇宫之外,在其它的地方都需要非常特殊的条件才能够形成。
第一条便是主母的娘家落魄,她本人还要肯定不能生育。第二条便是妾室的身份特殊,主母不能随意发卖,而那个妾室除了长了一张狐狸脸之外,还得有一颗狐狸的脑子,不然是保不住命的。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那就是家里男主人的脑子必须进水,而且是得进到无可救药,这样他才能对外界异样的眼光全然不顾,安下心来宠他自己的爱妾。
而抬妾为妻,那就更不容易了,中国古代自周朝开始,就已经很明确的提出‘毋以妾为妻’的口号了,而唐、宋、明、清朝的法典婚律上更是很明确的记载了给予以妾为妻之人的惩罚。
《唐律疏议·户婚律·以妻为妾》:“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宋刑统》卷十三条:“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若婢有子,及经放为良者,听为妾。”
看到没有,以妾为妻的人不但双方都要蹲监狱,而且监狱蹲完之后还要各还正之,也就是说出来之后原来是什么身份就还是什么身份,这场大牢算是白蹲的。所以别说是达官贵人了,就连普通的百姓人家,也少有这么干的。
后世的《金/瓶/梅》与《红楼梦》中都有抬妾为妻的故事,但是这两篇故事都是明清时期书写的,那时朝廷对于以妾为妻的惩罚是‘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两相一对比,惩罚力度小了不少,而且满人在入关之前,各位福晋之间的地位并没有明显的尊卑,而明朝经元之后,正妻在家中的地位也没落了不少,所以这种事情在民间应该还是会有的,但是在官贵人家,只要是他还想要头顶的乌纱和脑袋上的爵位,就没有人敢明着这么干。
妾的地位虽然卑贱,但是确实是有人需要而且市场巨大,在加上真的有很多急等着用钱又不愿意卖/身为奴的平民,所以典妾这个行当也就应运而生了。
典妾,看着两个字就能明白它的意思,是好人家的女儿典当为妾,既然是好人家的女儿,那么她自然便是良籍,既然是典当的那一定就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