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要他的钱和他的东西呢。”她本身就觉得自卑,要是在花他的钱,估计心里更不舒服了,好像是用自己换来似得。

至于东西,他买的的全是高档品牌的衣服,她穿不习惯。

再说了,平常日常花销都是他掏钱,她等于白吃,已经满足了。

估计薄暮也觉得两人这样相处最是舒服,也从不刻意去给她钱这些俗物。

“你呀,这么见外干吗,你以前不是总说要找个有钱的男朋友,就不用上班,不用挣钱了,做个逍遥的随心所欲的女子吗?现在怎么变了。”

“这不是见外,是独立,哎,是以前的想法太天真了,我现在恨不得自己变成女强人,挣很多钱。”这样就能和他比肩了。

怪不得舒婷说仿佛永远分离又终身相依,才是最好的爱情,她觉得这首诗就是对她心里最真实的写照。

两人逛完街后,又去吃地摊,吃多了自己做的菜,感觉随便吃点凉皮炒面之类的都是美味的。

湛蓝一连吃了两份,吃的时候只觉得好吃了,吃完才觉得撑的慌,她不停的揉着自己的小肚子嘴里念叨:“不行了,我不行了。”

施情嫌弃的道:“你男朋友是不是虐待你,不给你吃的,看把你馋的,凉皮都成好东西了。”

“我是跟着他吃的太好,好久没吃过凉皮了,才觉得好吃,多吃了点。”

“切,湛蓝同学,你思想被孵化了哈,开始炫富了。”施情翻了个白眼。

“我明明是替男朋友伸冤。”

“湛蓝同学,更了不得了,你还没嫁过去呢,说他一句就不愿意了哈。”施情更不开心了,嚷嚷起来。

“你小点声。”

“哼,我吃醋了,你快哄我。”

湛蓝看了看四周,远处路边有个小店卖冰淇淋,施情最爱吃这个,就道:“你等着。”

施情很满意的笑了:“这还差不多。”

湛蓝排队等的时候,很无聊,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大多是情侣,还有一对正在争吵的情侣,湛蓝被吸引了目光,看过之后才发现是毛月和一个衣着另类的男人。

那男人一看就是个二世祖,一只耳朵上打了好几个洞,每个洞几乎都带着金光闪闪的耳钉,在太阳光下很耀眼,如同他那一头耀眼的奶奶灰,吸引了路人的目光。

他正嬉皮笑脸的拉着毛月的衣服,不让她走。

毛月扭头,用极其厌恶的目光盯着他,似乎想在他身上戳出几个洞,用手里的包摔打他,她哪里是男人的对手,一下子包就被男人抓在手里,他一使劲,包连带着毛月都向他倒来,要不是他自己也趔趄了一下,毛月绝对撞进他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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