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恐怖悬疑>初爱入骨:原来你曾经来过>31、迷茫中的青春(2)

迷茫中的青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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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兰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再也没有见过刘思思。

那个周六的下午,刘思思找了个借口,跟家人说回学校补习,匆匆离开了家。

季述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公园等着她。春日的夕阳下,柳树上星星点点的嫩芽,连成一片好看的青绿色。

刘思思跑的气喘吁吁,在季述身旁坐了下来。

“歇会儿~”季述抵了一**饮料给她。是她喜欢的芬达。

“谢谢~”刘思思满心的欢喜。她很高兴,他还记得她喜欢喝什么。

“傻丫头!”季述笑了笑,继而遥遥望向天边。

远处的天空上,红霞漫天。夕阳沉沉欲落。

季述望着天空,而刘思思望着季述。

季述如雕刻般的侧颜,露出了完美的弧线,下巴上的星星点点青灰色胡子茬,充满了阳刚的气息,这是教室里的那些男孩子所没有的。

刘思思知道他比自己大两岁,在高二那年,因为家里顶梁柱的父亲忽然生病,本来是年纪尖子生的季述毅然决定休学,一边照顾父亲,一边打工挣钱。可是经过两年的治疗,最终父亲还是去世了。季述的姐姐终于毕业找到了工作,不需要他再打工卖苦力,便让他回到学校上学。

不知是因为在社会上的经历,还是因为学习跟不太上,总之,季述没有融入集体,学习也始终不见起色。

季述与刘思思的相遇,是在新华书店。

那一天,刘思思捧着一堆辅导书,颤巍巍的走下新华书店二楼的楼梯,迎面被一个男生撞到,怀里的书洒满了一地。

那个男生也穿着校服,但是身高却比同龄人要高一截。

男生弯腰低下头帮她捡起来书本,一本本收好放到刘思思的手里,笑着给她赔不是。

刘思思看见他干净的脸庞,觉得自己就快融化在那温暖的笑意里了,于是她就那么不加掩饰的、呆呆的看着他。

男生脸上笑意更甚,脸颊也微微泛红。

后来,男生帮她拿书,拿了一路,直到给她送到学校门口,两人才告别。

后来,她们几乎是理所应当的,联系交往了起来。

刘思思觉得季述是个十足的暖男,他会关心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生日在哪一天,大姨妈什么时候来。

他似乎记得她说过的每句话,每句话他都用心记到了心里,

他说她是这世界上最纯洁的宝贝,她害羞而又感动。但是,她却不懂他忽然的伤悲和出离的愤怒。

就像现在,他们两个人一起在公园里闲逛着,因为几个路人多看了她几眼,他就生气的拉着刘思思一路往偏僻的道路上走,直到走到一个烂尾的工地。

砖块石头散乱的工地,空有框架的楼房上,未浇筑的柱子里露出锈迹斑斑的钢筋。

在这里,季述反而平静了下来。

他们俩一起爬上了废弃的大楼的楼顶,坐在楼边晃荡着两腿。

荒废的工地不远处就是热闹的大街,灯光熠熠、车水马龙。对比脚下幽灵般的存在,让人难以置信,这样的死寂与那样的热闹,靠的如此之近。

也许,身在热闹中的人们,也根本想不到不远处会有这样一个荒芜的存在吧?

一路之隔,却是两个世界。

季述坐在那里不知道想些什么,而一旁的刘思思,只关心他心情有没有好些。

“季述,明天你会回去上学的吧?”刘思思追问,她不知道该怎么劝解和安慰,只能要求季述履行约定,和她一起考同一所大学,同奔一个明天。

季述没有做声。

“季述,季述,你答应过我的,你都记得吗?”刘思思去拉他的手。

季述没有说话,把她拉进了他的怀里,就这么静静地,遥望这那一片繁华。

他想起了班里的同学,他们有的成绩好,有的成绩差,然而那些本来没有多少共同点的人,却出奇一致的在他身上找出了优越感。

因为,他们至少不曾为生活所迫而被迫提前去捧上社会的饭碗。

季述也知道,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一点点传开,甚至越来越甚,捕风捉影。

从正常点的,说他去工地搬砖、饭馆洗碗,离谱点的,说他曾傍上款姐。再猥琐点的,说他做了鸭赚钱。更有甚者,说他在**俱乐部卖身。

但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真正打垮他的,是他发现,自己读不进去书了。

曾经,他是班里的第一名,现在,他却连简单的题目都做不出来。他静不下心来学习,满脑子各种念头奔来奔去,赶都赶不走。

他接受不了这样的失败。他想退学回家。

但姐姐一句话,把他打回了原型。

姐姐说,你不读书,难道还回去……还是,你打算,就那么混一辈子?

是的,不读书,他做什么去?

两年的时光,说短很短,短到他抓住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却仍然没能挽回亲人的生命。

两年的时间,说长也很长,长到他觉得似乎尝尽了人世间的辛酸和苦痛。

而当下最痛苦的,莫过于,他发现了一个难以破解的困境。

读完书,考上大学之后,又能怎样呢?

上完学,还是要回到那个社会。那个弱肉强食、拜高踩低、落井下石的世界。

那我现在所经受的这些苦楚,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

怀里的刘思思不安的动了动,把季述的思维来回了现实。

他看着怀里这个如白雪一般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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