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锦绣人间>第413章 错认

朱信之觉得心口有一团火,烧得他难以平静。

他扒拉着裴谢堂的手,这双手并不柔软,甚至还有京中千金小姐们从不会有的薄茧,皮肉之下,能感觉到骨头的坚硬。这双手,他曾经见过无数次,她捏着镫亮的银枪,挑起万千风情,是京中那些小姐们比不上的绝美。

他呼吸困难起来。

她凑过来吻他的唇的时候,他便没有推开。

他从没吻过哪一个姑娘,动作自然说不上多娴熟。她却轻车熟路。

朱信之心里难过起来,他忍不住的想,过去,她是否也这样吻过高行止?

月光银白。他憋屈了一阵子,翻身抱住了她。他甚至愤怒的想,那小厮她都能啃得下去,难道他朱信之还混得不如一个小倌儿吗?她的滋味,别人能尝,他自然也可以!

他毫不客气的褪去了她的衣衫。

她很美,非常匀称,常年习武,一点赘肉都没有。当然,也并非完美无缺,战场上刀剑无眼,她受过不少的伤,那雪白的皮肉上留着刀伤剑伤,在他眼里并不觉得狰狞。只是,他抚摸着那些痕迹,觉得心里很疼惜。保家卫国,原本应该是他们这些东陆的男儿去做的事情,可他们无能,才让这样一个绝美的女孩儿上了战场,用双肩挑起东陆的荣辱与共。

愧对啊!

他将唇落在她身上的伤痕,迷迷糊糊的裴谢堂有些许愣怔。

散落的头发交叠,一室生香。

他自幼时在宫里就有包衣嬷嬷教过这些,但他一次都没用过。年少时候也并非真的完全不懂事,曾经也有奴才奉着贵妃的旨意,悄悄塞给他不少春宫的孤本。可朱信之素来不爱好这一口,那些东西看过后也只是看过,还真正不曾用过。

今儿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他心里憋着一口气,动作发狠,一点都不温柔。

“啊——”她却惨叫了一声,整个人都蜷缩成一团。

这一声叫得他整个人都愣住了。低下头时,便瞧见殷红的液体缓缓落在床榻上。

落红了。

他浑身都僵硬了,拥着裴谢堂,一时间竟作声不得。隔了半晌,他发疯了一般,紧紧的抱着她,将她拥入了怀里。他激动得,直到现在他才知道,他是真的误会了她。她看似放荡不羁,其实心中很有lún_lǐ道德,嘴巴上喊得多好听,行动上却一直没跟上。他懊恼的扇自己的耳光,他太蠢了,其实单看自己,他就该猜到这些,她日日见到自己都说喜欢,可真喜欢了吗?他竟然信了这个口是心非的笨蛋。

太疼,裴谢堂迷糊的神智有一瞬间的清醒,但今夜她喝的酒并非寻常的酒,这酒是那细作特意加了料的,她意识早已陷入恍惚。

朱信之从未这般庆幸,今夜是他将人带了回来。

他有些后怕的想,若是旁人将她带走,她醉成了这样,还不成了旁人入口的羔羊?

朱信之听见她清晰的喊了一句:“老高。”

朱信之整个人都僵了,他已稳不住自己的身子,撑着双臂看着她,她脸上的笑容是满足的,她的瞳孔里映着自己的模样。

要多嘲讽有多嘲讽。

原来,她认错了人。

朱信之踉跄着下了床,身上还带着余韵,他浑身冰冷的跪在床头,懊恼无比的抱着自己的脑袋,看着她渐渐涌入睡意。

一时间,朱信之不知,明天醒来后他要如何面对裴谢堂。

他是很愿意负责的,可她……会愿意嫁自己吗?

他的声音都在抖,摇晃她:“我不是高行止,我是朱凤秋,朱信之,你睁开眼睛。”

她睁开眼睛看了一眼,不耐烦的嘟囔:“好困,想睡觉。”

“嫁我。”他将她的手拉到唇边,亲吻她:“阿谢,忘记他,嫁给我。”

“忘了谁呀?”裴谢堂回眸看过来。

朱信之回:“忘了高行止。”

“不可能。”她翻了个身:“我才不会忘记老高。我答应过你的,等我将来入了土,我就忘了你。”

她说得斩钉截铁,虽说还没将朱信之认分明,可话里话外的意思,分明是还将自己当成了高行止,又仿佛不是高行止。说到底,她连睡了谁都分不清,却总记得不能忘记了那个人。朱信之脸上的笑仿佛在哭,他也不知道这一场好,他得到了什么。他打了自己的脸,也算清楚,这一夜恐怕对裴谢堂来说什么都不是,对她而言,怕是一场春梦而已。

他跌坐在床头,枯坐了很久。

他看着她闭目熟睡,看着他在她身上添了很多痕迹,他看着床单上的红点,一时间,满心都是痛楚。这痛很尖锐,如同燎原之火,将他对她那些旖旎的心思烧得支离破碎。

夜色很重,许久,朱信之跌跌撞撞的起身,在暗格里拿出了伤药。他吩咐人送来热水,清理了她之后,亲自换了床单被褥,又在她抹了一层药,替她穿衣后,他又坐了许久。天色快亮时,他理了理被子,放下帘子开门出去。

回头合拢房门时,那双清润的眸子满是水汽。

朱信之的心伤很重。

他在书房坐到她起来,让人带了话过去,本以为她会对昨夜之事有些话要说,他故意让她回去,怕她一开口,就说一些诸如“昨天都是我醉酒糊涂,我们一笔勾销”“都是无意,做不得数”这一类的狠话,他不敢去见她。

可万万也没想到,她起来之后,当真毫不流连的就回去了。

然后,一点音讯都没,仿佛,昨夜一场连半点痕迹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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