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末世凌云之我是丧尸>第271章 进入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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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田末要去天玺庄园查探那口冷潭里的天山神莲,都不知道在哪个方向,还有天城会储藏天外陨石的地方和机甲工厂……

这些秘密,绝对不是随便问个路人甲就能打听的。跟不知底细的人,甚至提都不能提起。

田末神识向后扫了一下,发现西野三郎从那家餐馆出来以后,只是跟老板打了个招呼,并没有对他们有什么盯梢的表现。

众人走出露天集市,只见周边制高点,到处都是摄像头,监控着外城的一切……要在屋脊之城展开任何行动,显然困难重重。

这个巨大而杂乱的居住着数百万人口的外城,很少看到天城会弟子活动。倒是有一些身穿类似警察制服的人,骑着高头大马,腰间佩戴着激光手枪,威风凛凛的像警察一样巡视。

不过这里可没有警察,这些穿制服的,是两种官员。

穿浅色制服的是行政官,管理户籍、工厂、作坊、盘查临时身份证、收纳露天市场的税款,杂七杂八的事务很多。

穿深色制服的是治安官,只管打架斗殴和抓贼,许多面目不善的冒险者,看到他们都老老实实绕道走。

众人沿着一条宽阔的大道,一路向山上行进。

路边的标牌,居然用汉唐字标注,行人步行时速严禁超过三十里……这对于超能者来说,实在是够压抑的。

这里虽然以西域人、印支人和西洋人居多,但公众场合,都以汉唐语和汉唐字为官方语言和文字。

因为“限速”,大家足足走了三个小时,终于,前方一座巍峨的山城,耸立在眼前……这,才是真正的屋脊之城!

这座城池,完全就是建立在山脊之上,把一个山谷和几座高山囊括其间,围城的地基和墙体皆是切割得整整齐齐的大理石,城墙高达一两百米,而且涂了金漆和红漆,真是无比的雄伟、壮观!

单单是城门,都有五十米的宽度、三十米的高度。

而它现在的名字,已经叫做天城,这两个黑色大字高悬城门之上,显得异常庄重。

城门之外,有几条宽阔平坦的大道交错,不知通向哪里。

聂雄咧咧嘴,苦笑:“跟我上次来这里,完全不一样了……”

方红兵昂首挺胸:“兄弟们,进城!”

像个暴发户一样,大摇大摆地向城门走去。

五十米宽的城门,中间三十米,是马车道。不时有高头大马,拉着华丽精美的马车进出城门,那些马车都大得跟移动的房屋差不多。

城门左边是行人的入口,右边是出口。

出城的人不受盘查,入城的人,则要检查身份。

战队八人是外来者,果然每个人都要缴纳十万天币的入城费,临时身份证上输入新的信息,才获准进入。

进了城,里面的街道和地标建筑,聂雄到还认得。

不过做戏做全套,考虑到有可能被无处不在的摄像头捕捉到他们的嘴型读出唇语,众人没有再做私下谈话,在路边打听飘香夜总会怎么走,路人指了方向,说可以做马车去。

末世以前,屋脊之城是一座环保型城市,全城都没有汽车。游客可以骑马、骑自行车或者乘坐马车代步。现在也是一样,只不过因为马儿进化变异巨大,这里的出租马车也跟小型公交车差不多了。

众人便招手叫了辆出租马车,直奔飘香夜总会。在车上,当然也是荤话不断,谈论着到了飘香搂怎么寻乐子,时不时问马车夫几句话。

马车夫是个四级超能修为的瘦小西洋男子,倒也健谈,主动跟他们说起一些城里的事情。

屋脊之城……也就是现在改称的天城,在末世之前,有四五十万常住人口。末世伊始肯定也是死了不少人,如今这里的常住人口,又恢复到四五十万人。

能在天城获得常住资格的人,跟外城的自由民比起来,那就简直相当于贵族了,最差的,也能在外城贫民窟开个铺子做小老板。

至于这个马车夫,因他姐姐嫁给了天城会的一个大队长,得到姐夫关照,在马车公司做伙计,收入比外面的小老板还高。

这里的治安秩序自然好得出奇,街面上,竟然能随处看到女人行走……从郎溪三角一路过来,这完全是不曾见过的“奇观”啊!

朱兵扮演兽性萌动的冒险者太过入戏,冲着路边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少女吹起了口哨。

车夫扭头劝道:“这位小哥,天城的规矩可是严得很,不比外面……您这样对不认识的女子乱吹口哨,若是人家告上一状,城卫队会视同调戏良家给予处罚的。”

朱兵吐吐舌头,方红兵淬了一口,笑骂一声别丢老子的脸,一巴掌在朱兵脑门拍了一下。

马车夫微笑着轻轻摇头,把这伙粗俗急色的乘客,直接当做是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暴发户了……外面的冒险者九死一生来到这里,途中若是走了狗屎运捡到什么宝物,来到这个花花世界,自然要放纵一番。

拉到这样的土鳖豪客,他也能多赚到一些小费,还能从飘香夜总会得到例钱。因此格外讨好这伙客人,几乎就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蒋铁军道:“伙计,在这城里有什么要注意的,你给我们提个醒……还有,到飘香夜总会找乐子有什么忌讳的你也给说说,别让我们哥几个到了那里,花钱找不痛快。”

马车夫说:“在天城里面,酒喝多了就在屋里呆着别出门,遇到城卫队巡查不能有丁点抗拒……再有就是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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