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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魂魄必定离体。
但没想到,混混的阴魂,还藏在尸体中。
当然,只是躲藏而已,人死了,哪怕魂魄回位,也无法复生。
我用地府鬼印的力量,把他抓了出来。
这混混的阴魂,精神状态恍惚,眼睛都不聚神,好似一个白痴。
我试图喊了他两句,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孙警官好奇的问。
“你在和谁说话?”
“和死者。”
孙警官面露惊讶的表情,并非震惊,没有太意外。
看样子,他曾经见过类似的场景。
我继续呼唤混混,可他依旧没有反应。
冯伟开口。
“让我看看。”
我右手握了他一下,这样他也能看到了。
冯伟观察了一下。
“兄弟,这人是不是缺了魂魄?”
我仔细辨别,还真是。
这混混的三魂七魄,少了一魂四魄,怪不得没有反应。
是袭击他的恶鬼,夺走了他的魂魄?
冯伟奇怪的说道。
“这不像是在给阴物找新的魂魄。”
阴物只需要一魂一魄,可眼前的混混却被夺走一魂四魄。
我想到了一种可能。
“是不是昨天我用地府鬼印伤到了他,他需要用魂魄恢复自己?”
冯伟点头。
“很有可能!”
这可就麻烦了,那只恶鬼的实力接近夜叉,需要很多魂魄才能复原。
恐怕还会有更多的人遭殃。
只凭一个被夺走一半魂魄的残魂,我们是无法找到亢龙锏和恶鬼的。
接下来,我们只能再等警方的消息了。
谁知那只恶鬼好似忽然停歇了下来,接连一周过去,都没有任何动静。
我等的实在是焦急,仿佛热锅上的蚂蚁。
在等到第八天的时候,冯伟实在是忍不住了。
“兄弟,我们这样等下去也不是个头啊,要不先回家,等香港警方有消息了,我们再回来,你觉得怎么样?”
我在潜意识里,是赞同冯伟这个主意的。
可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样一走了之,实在是有违良知。
我拒绝了。
“不行!一日找不回亢龙锏,我们一日不能离开!”
冯伟知道我的倔强性子,叹了口气,也不再劝。
孙苗苗看我们两人之间的气氛紧张,小心翼翼的提议道。
“我们一周没出门了,要不出去走一走?香港还是有不少好景色的。”
“林顾问,你这么久不回家,孩子肯定想你了,不妨给孩子买点纪念品,先邮寄回去吧?”
孙苗苗的话,拨动了我的心弦。
宁楠楠是成年人,能理解我不回家的苦衷。
但小鹿只是一个三岁半的孩子,在她看来,就是爸爸不回家,肯定是不开心的。
“好,我们出去走走。”
冯伟也知道紧张的气氛不好,他故意兴奋的说。
“好啊,香港可是咱华夏的免税区,很多东西比内陆便宜,是不能错过!”
就这样,我们三人出了门。
我和冯伟都是第一次来香港,人生地不熟。
但孙苗苗以前给宁楠楠做住手时,没少往返港澳台,哪里好玩哪里景色好看,她都了如指掌。
我们先去逛了景点,然后又去免税商场大买特买。
冯伟买了许多种草已久的电子设备,比如手机、游戏机。
孙苗苗买了许多奢侈品。
而我,则是买了些风格可爱的儿童玩具。
当然,我还让孙苗苗帮忙挑了一些首饰,连同玩具一起寄回家。
等我们都累了,在一条看起来很古旧的街上,找了家面食店坐了下来。
孙苗苗说这家店历史很久,她以前和宁楠楠来香港时,都会在这家店坐坐。
孙苗苗帮我们点了吃的,正吃着,远远的看着三个小伙子走了过来。
这三人,流里流气的,应该是街头混混。
在香港,这叫古惑仔。
因为一周前被看恶鬼用亢龙锏敲死的那人,也是个混混,我对着三人,格外的注意起来。
只见这三人坐在我们旁边,招呼老板来三碗云吞,还要了三**啤酒。
老板先把啤酒上来,三人用牙咬开**盖,喝了起来。
其中一个人率先开了呛。
“毛猴那小子现在怎么样了,我都四五天没见着他了。”
另外一人压低声音,似乎怕被人听见。
“别提了,他还躲着呢!”
“真是邪门了,毛猴到底是得罪哪路神仙了?”
“什么神仙,那是撞鬼了!”
“是撞鬼了,那天我和他一起去砍人,半路上忽然飘出一根铁棍子,你们不知道有多吓人,那棍子就飘在空中,冲着毛猴的脑袋就砸。”
这混混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毛猴那小子上学时是百米冠军,跑的特别快,他吓得立马就跑。”
“结果他没跑过铁棍子,被砸了一下胳膊。”
“离着老远,我都听到他胳膊碎掉的声音。”
这话一落,旁边的两个混混都哆嗦了下。
“当我以为毛猴完蛋了,谁知他逃命的时候,碰到一个内陆口音的道士,救下了他。”
说到这,他停了下来。
旁边的人着急的问。
“然后呢?你把话说完!”
知道消息的混混就在等同伴这种反应,他慢悠悠的说道。
“昨天我去探望毛猴,他现在躲在老家,那个道士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