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苏联的经济形势已经变得非常严峻。
在工业、农业、畜牧业、交通、住房、消费品生产等等许多方面,苏联的经济发展速度已下降到几乎临近停顿的边缘。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经济增长方式长期保持不变,而制约经济增长方式改变的主要原因是苏联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从与安德罗波夫的深谈中,杨卫平能清晰地感受到,安德罗波夫深深明白,苏联的社会体制如果再不进行变革,这个体制本身将面临灭顶之灾。
所以,安德罗波夫十分重视体制,尤其是经济体制的改革。他反复强调生产力的深刻质变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完善不仅迫在眉睫,而且势在必行。这是客观需要,不是能以任何个人意愿为转移的。无法绕过,也没法回避。只有综合地全面改进管理体制,改革经济机制,才能充分地利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具有的优越性。
也正是基于这种思维,安德罗波夫才会对杨卫平提出的“东联版tpp”一拍即合,并欣然决定拿苏联远东地区来作为试点。
与此同时,安德罗波夫还在苏联部分地区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革尝试。
首先,为了使劳动者的利益与农业生产的最终成果相联系,解决农业中存在的尖锐问题,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安德罗波夫大胆地推行农业信集体和家庭承包制。并在苏共中.央政.治.局和全苏农业会议分别作出决议,决定在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中广泛推行集体承包制和家庭承包制。
承包组织与农庄、农场签订合同,建立经济核算关系,对承包者按最终实际产品数量和质量实行集体包工奖励劳动报酬制。承包组织拥有决定生产业务问题的自主权。承包组织按自愿原则建立,领导人经选举产生。
由于安德罗波夫采取了较为有力的措施,1983年苏联农村集体承包组织发展迅速。截止1985年6月。承包作业组织和承包家庭小组的总数翻了好几番,达到357000个。承包的耕地面积9000多万公顷,占全国公有耕地总面积的35以上。
在劳动和资金消耗更少的情况下,承包单位比未承包单位的产量高出20-30,劳动生产率亦提高20-30。除集体承包制外,自1983年6月开始在苏联个别地区还出现了家庭承包制形式,农庄、农场通过把牲畜、土地固定交给农民,向农民提供贷款、机械、肥料等方法,与农民签订农产品交售合同。
家庭承包小组的出现。不仅大大精减了农庄、农场的管理人员,而且大大地提高了产生效益。《真理报》对这种新兴农业模式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和肯定,称这种家庭主承包制是公有经济的一种形式,属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范围。并着重强调家庭承包责任制所蕴藏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巨大潜力,能把全民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
其次,在工业和建筑业中推广和完善承包作业队。作业队作为一种劳动组织形式,在勃列日涅夫时期已在建筑行业中试行,但效果不理想。安德罗波夫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将这种组织形式更进一步完善后大力向全苏范围推广。
苏共中.央于1983年6月颁布了《劳动集体法》,制定了作业队的章程法规。同年12月。苏共中.央又作出了《关于在工业中进一步发展劳动组织与劳动激励的作业队形式并提高其效率》的决议。随后,部长会议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截止1985年9月底,参加承包作业队的人数占全苏工业工人总数的80。建筑业中也有75的工人参加了承包组织。
部分作业队作为一个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同企业签订了承包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终产品的数量、质量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节约的工资基金也由作业队支配。
90以上的作业队作主一种劳动组织形式,实行节约额提成或其它奖励办法,很大程度上充分地调动了职工们的生产积极性。一部分先进的工业作业队的劳动生产率平圴每年可增长12左右,比采取该种形式前减少工时损失近三分之二。
另外,安德罗波夫还下决心更进一步地扩大国营和集体企业的自主权。
勃列日涅无执政后期,关于体制改革的决议虽然也强调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来自上级领导的干预和限制仍然非常多。为此,安德罗波夫在1983年7月25日促成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扩大工业生产联合公司(企业)在计划和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及加强其他成果所负责任的补充措施》的决议。
该决议决定减少给企业下达的计划指标数量。提高合同作用,采用一碧眼固定不变的经济定额。扩大企业在基金使用和物质鼓励方面的权力;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考核,将从按合同规定的产品品种、品质、供货期限、完成产品销售额计划以及新产品生产和利润增长等方面进行。工资和物质鼓励基金取决于生产的最终成果。
同时,企业有权独立自主地使用生产发展基金、社会文化设施、住宅建设基金以及一部分科技发展基金。企业行政部门经与工会协商后,有权使用节约下来的工资基金给工作较好的工作人员发放附加工资。所有这一切无疑极大程度地调动了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积极性。
虽然说杨卫平来苏联的日子不长,但从卡列妮娅提供的各类情报资料,以及与安德罗波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