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石。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
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
年置,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秩比六百石。
奉车都尉掌御乘舆车,驸马都尉掌驸马,皆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侍中、左
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
书、太医、太官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诸曹受尚
书事,诸吏得举法,散骑骑并乘舆车。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
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中黄门有给事黄门,位从将大夫。皆秦制。
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
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
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皆
秦制,以赏功劳。彻侯金印紫绶,避武帝讳,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国令长名
相,又有家丞、门大夫,庶子。
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ed7c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
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
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
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光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
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
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
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
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
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
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
年更名都尉。
关都尉,秦官。农都尉、属国都尉,皆武帝初置。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
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
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
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
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
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凡县、道、国、邑千五百八十七,乡六千六百二十二,
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
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光禄大夫无。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
绶,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无。其仆射、御史治书尚符玺者,有印绶。比二
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成帝阳朔二年除八百石、五百石秩。绥和元年,长、相皆
黑绶。哀帝建平二年,复黄绶。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三万二百八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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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周文欲行《周官》,命苏绰专掌其事。未几而绰卒,乃令辩成之。于是依《周礼》建六官,革汉、魏之法。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六卿之外,置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曰三孤。时未建东宫,其太子官员,改创未毕。寻又改典命为大司礼,置中大夫。自兹厥后,世有损益。武成元年,增御正四人,位上大夫。保定四年,改宗伯为纳言,礼部为司宗,大司礼为礼部,大司乐为乐部。五年,左右武伯各置大夫一人。以建德元年,改置宿卫官员。二年,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官,府置四司,以下大夫为官之长,士贰之。是岁,又增改东宫官员。三年,初置太子谏议大夫,员四人,文学十人。皇弟、皇子友,员各二人,学士六人。四年,又改置宿卫官员。其司武、司卫之类,皆后所增改。太子正宫尹之属,亦后所创置。而典章散灭,弗可复知。宣帝嗣位,事不师古,官员班品,随情变革。至如初置四辅官,及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并御正、内史增置上大夫等,则今载于外史。余则
朝出夕改,莫能详录。
于时,虽行《周礼》,内外众职,又兼用秦、汉等官,今略举其名号及命数,附之于左。其纪传内更有余官而于此不载者,亦史之阙文也。
柱国、大将军,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国、上大将军也。正九命。
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建德四年改为开府仪同大将军,仍增上开府仪同大将军;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建德四年改为仪同大将军,仍增上仪同大将军;雍州牧。九命。
骠骑大将军、右光禄大夫,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户三万以上州刺史。正八命。
征东、征南、征西、征北等将军、右金紫光禄大夫;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