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城三月,春风似剪,裁绿了护城水岸。
光影中,碧色水光荡漾,湖边垂柳轻拂。
水岸边的圣国公府门前挂着两串儿灯笼,红得像跳跃的火焰。
门前车马熙攘,门内亦是喜庆热闹,今个儿可是老圣国公夫人的六十整寿。
怕是整个都城上得了台面的人家,都要带着自家小娘子前来贺寿呢。
一则圣国公府在大周国威名远播,深得圣心。
二则圣国公嫡长孙霍骁廷到了该说亲的年龄。
霍骁廷家世好、本领强、品性端,最主要的是长着一张盛世美颜。
像他这样的男儿郎,适龄的小娘子谁不想嫁?
霍骁廷已然成为别人心中的梦。
李恰也做了个梦,梦里被人追杀,吓得她紧紧的抱住枕头。
冰冷的刀子刺入心脏,噩梦惊醒,吓得一身冷汗的她缓缓睁开了眼,入目的是翠亮的竹青色。
嗯,是她枕头的颜色。
李恰吸了吸鼻子,将脸往枕头上蹭了蹭。
活着真好!
“抱够了吗?”头顶传来怒极的声音。
怎么有个男人?
这不大可能吧!
李恰瞪大了双眼,将信将疑的抬起埋在枕头里的脸,仰头却看见挂着怒气的一张盛世美颜。
许是那张脸长得确实是惹眼了点,让李恰不自觉的多看了两眼,又眨了眨眼再看了两眼,倒是一时忘了周遭的环境。
“看够了吗?”年轻男子恨得直咬牙,白皙的面庞因为气血上涌而面若桃花,灼灼其华,璀璨耀眼。
长得是挺好看的,就是凶了点!
李恰垂下眼眸,却尴尬的发现自己抱着的并不是新买的枕头,而似乎是,这个年轻男子修长笔直的大腿。
这就有点尴尬了!
那她刚刚的脸,也是埋在了他双腿间?
这就更尴尬了!
想到这里,李恰的脸火烧般的又热又红。
“请自重!”如果说刚刚的男子是盛怒,那么现在就是勃然大怒了,而且是怒极要杀人的那种。
自重你个鬼,像谁稀罕抱似的,又不是京华火腿。
李恰刚想松开那紧紧抱着的大腿,却仿佛有一道惊雷在脑海中炸响!
同时浮现出来的是女子扯着男子大腿不撒手的画面,和冰冷刻骨的声音:
“凭媒娉定李氏为妻,岂李氏过门之后,七年无子,又多有过失,皆合七出之条。现情愿退回本宗,听凭改嫁,并无异言。
立休书人:圣国公世子霍骁廷。休书已定,从此各自生死,一别两宽。李氏,请自重!”
脑海记忆中那念休书之人,不正是此时站在她跟前的年轻男子吗?
只是那张脸,要比现在成熟,硬朗,更迷人……
李恰头疼欲裂,有些发懵的紧紧抓着年轻男子的长袍,期待着有人能够解释一下眼前这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
可耳边只有如蚊蝇般的嗡嗡议论声:
“那不是李九姑娘吗?”
“怎么就抱着小公爷的腿不撒手?”
“平时就是个喜欢招猫逗狗不学无术的,这次居然招惹上我们小公爷了,等着难堪吧!”
什么休书?
什么李九姑娘?
什么小公爷?
说人话!
不要和她闹好吗?
李恰下意识的松开了手,往那些发声的人身上睃去,却是傻了眼。
如果说刚刚年轻男子身上的长袍因为和枕头太过相似,而没有引起她的注意。
那么眼前这些穿着青色对襟半臂襦裙的小丫头,竟让李恰如回梦中。
移开眼,再看周遭古色古香,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穿越啊!
穿就穿呗,可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呢?
醒来就抱着个年轻男子的大腿,这是老天垂怜她做了二十几年的单身狗吗?
可是要抱大腿,也别抱个会尥蹶子的驴蹄啊!
这不,年轻男子冷眼睨了那群小丫鬟一眼,小丫鬟立即哆哆嗦嗦的呈鸟散状。
鸟?
掏鸟窝?
李恰想起了什么,抬头望去……
此时,一直在树上摇摇欲坠的鸟窝,虽然没有掉下来,可里头的一颗鸟蛋还是滚了出来,不偏不倚正砸在李恰的头上。
蛋液糊了一脸!
如果丢脸能死人的话,那她已经再死一次了好吗?!
不过被鸟蛋砸中了脑袋,她可什么都想起来了。
原来这趟穿越并不简单!
李恰抬袖擦了擦鸟蛋液,眯眼看着盛怒之下拂袖而去的年轻男子,和他眼中流露出的鄙夷,不甘低喃了一句:“霍骁廷,你为何休了我?”
可这句话,是她顺嘴溜达出来的,这话本不该她来说,而是她占据的这个身体。
想起原主以前那些经历,李恰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原主也叫李恰,是个重生的!!!重生!!!的!!!
她居然穿到了一位重生者的身上!
难道是她的命太硬了?
真让人风中凌乱啊!
事情简单说来是这样的:原主李恰的第一世,也参加了圣国公夫人的生辰宴,为了救那一窝子雏鸟,而爬到了树上,摔下来的时候被正好路过的霍骁廷而救。
本来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过却有那好事的御史上奏,说既然霍骁廷和李恰在一救一抱中已经有了肌肤之亲,那霍骁廷就要负责。
结果,皇帝亲下圣旨赐婚,三年后李恰嫁入圣国公府。
本以为嫁给霍骁廷这般的男儿郎,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