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节战
三日之后,朱雀广场,人山人海。
朱雀城中几乎所有的贵族都派人来观看这场六圣之争的战斗,其中有打算近距离感受一下六大圣地实力的,有打算趁机偷师,个一招半式的,还有人打算看看这挺香水榭和血魔道谁的实力更强,以求自己能在面对两者时,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这白虎帝国的虎云亭公主实力已经是先天了,十岁的先天啊,比我们的龙大帅还要强一筹,我看这场比试,虎公主必定赢……”有人说道。
“切,十岁的先天很了不起吗?”有人不屑道:“龙大元帅的胞妹,龙大小姐龙若请才是真正的天才,人家才十七岁,照样是先天,这是在给我们朱雀帝国争光,白虎的公主算个屁啊”
“说的对……”有人附和道“我听说啊,上一次,在摘星阁,龙若晴龙大小姐仅仅是出了一招就把虎云亭这个小妞打得吐血倒地,龙大小姐才是年轻一辈中的第一人,那可是未来能成为武圣的人”
“一招?这太夸张了一点吧?”有人不相信:“你是怎么知道的?好像是亲眼看到的一样”
“切,这你就不懂了吧”那人样样得意“我邻居的大姑的婆婆的弟弟的儿子在摘星楼当差,小子,咱也是朝中有人的……”
“快看,快看,虎云亭公主来了”人群惊呼。
一袭黄裙,衣衫飘飘,飘逸的长发随风飞扬,白虎帝国公主虎云亭手持碧水剑向着朱雀广场中间走来。
高贵的气质,睥睨天下的眼神,让人群主动给她让开了一条道路,直通广场中心。
“好美啊”人群有人惊呼。
“是啊,好美啊,简直像是画上的人一样”又有人惊呼。
“不知道和龙大小姐以及天才美少女大小姐相比怎么样?”有人疑惑地问道。
“虎公主更美一些,啧啧,我最喜欢这种高贵气质的人了”有人说道。
“切,龙大小姐就不高贵?大小姐就不高贵?”人群中有人反驳“其实我最看中的还是龙大小姐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气质,比这个强多了……”
“大小姐也不错啊,不但人长得漂亮,还持家有道,娶了她可就富可敌国了……”
“哎,血千厉这个挨千刀的,竟然挑战这么漂亮的虎公主,我敢断定这家伙一定是个阳痿,否则怎么能下的去手……”
“你小声一点,前几天有好几个公子哥为了讨好虎公主,去挑衅血千厉,结果被生生地吓死了三个,听说血千厉是喝人血的呢,你死了不要紧,可不要连累我们”有人提醒道。
那人刚刚打算反驳,忽然生生打了个寒颤。
一阵血煞之气传来,整个朱雀广场,数万人忽然之间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心头一颤。
一个身背长戟的血发青年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朱雀广场上。
青年有着一头血色的长发,随风而舞,身后背着一杆长戟,长戟的锋刃闪着寒光,令人不寒而栗。
血千厉只是目光平静地扫了一下人群,顿时众人感到一股血腥之气直冲心口,仿佛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血发的青年,而是一个修罗场。
“好大的杀气”龙战天皱了皱眉头,“如此杀气,杀死的人足以是三位数了”
“恩”龙若晴淡淡点了点头,“血魔道本身的战气就是血属性的,大肆的杀戮不但可以提升他的战气,而且可以靠杀气给对手造成心理压力,在宗师级之前是血魔战气进步的捷径,进入宗师级之后,他的杀气和杀意将会逐渐变淡,当他身上的杀气无影无踪的时候,他就可以冲击圣阶了……”
龙若晴给自己的大哥好好解释,不过有句话龙若晴没说,那就是,等云天回来的时候,杀气恐怕不会比他更少吧。
血千厉抬起头看着广场正中间的虎云亭,阵阵杀意直接向着虎云亭涌过去。
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血千厉的目光杀气十足,锐意无匹,而虎云亭的目光则深邃,平救菀磺小
血千厉身背战戟,一步一步向着广场中间的虎云亭走过去,他脚下的石板留下了一个个三寸深的脚印。
虎云亭原地未动,但是衣衫飘飞,自她为中心,方圆三米范围之内,石屑纷飞。
“虎云亭……”
“血千厉……”
时隔二十五年,听香水榭和血魔道最优秀的传人又一次相遇。
三千余年的争斗,两大圣地之间的恩恩怨怨早就已经说不清,道不明,两大圣地战斗过,也合作过。
不过现在两人的身份是对手,两人相见,唯一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战斗。
“杀”血千厉一声怒吼,长发倒竖,乱发飞扬,血煞之气以血千厉为中心弥漫方圆三十米,现场的观众顿时有一种面对修罗地狱的感觉,甚至有很多人开始承受不住这股血煞之气,有一种呕吐的冲动。
“杀”虎云亭同样是一声娇喝,碧绿色的战气汹涌澎湃,像是一身铠甲一样覆盖在虎云亭玲珑有致的娇躯上,让她看起来像是一位威武的女战神,正是听香水榭的碧水决。
两人之间甚至连废话都没有,仅仅是报了一下名字,就直接开始了战斗。
不管是虎云亭还是血千厉都打算速战速决,用绝对的实力,堂堂正正地击败对方,光明正大地展现各自门派的底蕴。
血千厉这么做是因为这是这次乱战中血魔道的首战,他必须争取胜利,为血魔道营造出一个无坚不摧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