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就要到来,沉沉黑夜我终将苏醒。
地狱的烈火未烧尽我的灵魂,天堂的圣水未洗清我的罪恶。
我已分辨不出自己是谁。
但,我仍将登上王位。
——神
---------------------------------------
千年前的那次核爆后,环境严重污染,资源日渐匮乏,世界从此变得一片混沌。
人们把那天称之为人类历史上的“洗涤日”,因为不光是遭到了世界人口的大幅巨减。更严重的是,一切的科技文明,都被那场毁灭性的灾难,冲刷得面目全非。
有的人说那是一位不死暴君的杰作,又有的人说确实是恶魔降临了世间。
那些奇怪传说的背后,没人能拿得出依据。大部分的文献,不知为何,都在几百年前的某一个时期里,被人为的蓄意破坏了。
现在,唯有部分的遗迹和影像,记录了古人曾经高度发达过的科技和他们辉煌的文明。
我正是生长在这样的一片废土之上,一个不折不扣的拾荒者。当然了,偶尔也会因生活所迫,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已经有三周没有下雨了,一望无际的大漠,四处的荒野,呼啸而过的只是一阵阵卷着粗沙的大风,我揉着自己的眼睛,眺望远处的烈阳,炙热的它已悄然钻进山脊。
我们的领头人,他带着一顶显眼的绿色钢盔,身披的是件土灰色长袍,或许在此之前它还有别的颜色,但谁又会在乎,所有人的衣服都被风沙染成了土灰,即使是我身上的黑夹克。
干裂的泥地是废土上的一大特色,看着领头人粗糙的嘴唇,差不多就能联想到它的样子。
我们都带着各式的防风眼镜和奇异的口罩,第一次同他打交道的时候,我确实没法猜出他的年纪,只不过,浑厚的嗓音里可以依稀听出他的沧桑。
他缓缓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挂满袖章的大臂在风中挥舞,周围所有朋克装扮的战士们点燃了引擎,从脚底下的油门发出了轰鸣,不断咆哮、低吼着。
这些人喜爱把奇异图案纹在脸上,穿戴着的都是毫无规则的铜制胄甲,这种东拼西凑的混搭感,被粗野的强盗们自认为是活着的个性。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大部分的胄甲都插着些人类的骨骸,它们被削成了尖刺,竖在肩甲或是臂甲上。那些人看起来像地狱里爬出的鬼怪,总在未战之前就令敌人闻风丧胆。
不过在怪人们的眼里,我才是个异类——一个从不听人指挥的佣兵,一个不羁的拾荒者。
车队冒着黑烟开拔了,我跟着这群疯子们扬起尘埃一同往峡谷的深处冲去了。
按照探子们的说法,那边有一群长途跋涉正打算去废都贸易的联邦商人,他们应该带来了不错的泥土——可以长出植物的联邦土壤。
它们在末世很值钱,我不必解释它的价值,你只需抬头看一眼寸草不生的沙子就能明白这浅显的道理。
如果这次我能够成功的活下来,那大可以让我从此告别劫掠的冒险生活。也许我会在废都里买套房子,娶个漂亮女人,种点庄稼生儿育女什么的。我认识的塔妮娅就是个不错的选择,身材火爆,脸蛋又俊,还是富商亚布拉罕的女儿。我知道她喜欢我,只要她肯脱下军装退伍,那么一切都可以好好谈谈。
发财的规矩很简单,哪个人冲在最前头他就有资格分得更多战利品的权利。大家都跃跃欲试,想要拔得头筹。可惜像我这样的老鸟佣兵就从没学会过这么个“好习惯”。我一向认为即使是对付一条奄奄一息的变异土狗,谁都可能会在弄死它前被反咬一口。
带头冲锋的两个骑摩托的光头佬,是他们部落里称为最强勇士的男人,力大无穷的两兄弟曾赤手空拳在一场搏击中打死过几十个手握铁器的大块头,周围的人们都十分惧怕这两位赫赫有名的劫掠兄弟,谁都知道。他们的脾气并不好惹。
光头佬们互相嘶吼着尖锐的嗓子提前脱离了车队,艺高人胆大的他们一马当先驶入了联邦商人的帐篷群里,停下车子后,俩人耍酷狠狠地把摩托往地上一扔,潇洒地用指头转动了一圈手中的散弹枪,给乌黑色的枪膛上了发子弹,摇曳的肩膀和威武的步子好像在拍古时候的好莱坞大片。
只见他们笔直朝着正中间的那个帐篷走去,谁都知道,所有头头们都爱住中间的那个。
我们的车队不禁放慢了速度,除了我之外的人们纷纷都紧张地屏住了呼吸,眼珠紧盯着这两个身形彪悍的勇士,期待在他们干翻对面后,自己能在跟在后头蹭点便宜什么的。
“砰砰……”
剧烈的枪响回荡在山谷里。
不出所料,呵!他们众望所归的勇士们倒下了,这两个高傲的家伙没能摸到门口的帘子,就被冷枪射穿了后脑勺。
联邦的商人我早有见识,他们除了舞得一手好刀法外,各个都是射击极准爱打冷枪的坏小子。那也不怪他们奸诈,因为他们国家的火药和金属远比食物出产得更少。
“有埋伏!”一些饭桶般的劫掠同伙们似乎都被眼前的一幕给镇住了,他们纷纷踩下刹车互相撞在了一起。
“别乱!别乱!”
恼怒的领头人见到他手下糟糕的表现并没及时给出更好的主意,他额头冒着粗汗,焦急的命令大家稳住阵形。犹豫半晌,才想出一个主意,让大家围着联邦商人们的帐篷不停转悠,朝着篷子里开枪扫射。
这种场面看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