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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莺莺的彪悍只争对杜长风,对于抱错了人这件事,她还是觉得挺羞涩的,红着脸刚退开,瞟到一旁呆若木鸡的杜长风,立刻解释:“你别误会,我以为他是你,我不知道这里还有别人,杜长风,你千万别误会,实在是情况太危急了,你看,这么多的狼……”
她手一指,赫然发现骚动的狼群已经停止了争食,都昂着头,静静的看着他们。
这一惊非同小可,三个人都回过神来,杜长风忙解下身上的干树枝,往还没有熄灭的小火堆上添加柴火,史莺莺在一旁帮忙,那位拔刀相助的侠士则仗剑与蠢蠢欲动的狼群对持,他手里的剑刚才发挥了无比的威力,胡狼们都害怕,竟是没有谁敢第一个冒头出来的。
等火圈重新熊熊燃起来,胡狼们退远了些,在周围徘徊着,并不离去。但火圈里边已经很安全,三个人都松了一口气,杜长风朝青年男人拱手,“多谢大侠出手相助,不知大侠尊姓大名?”
“鄙姓蓝,名霁华。”青年男人亦拱手回礼:“不知二位从何来,去往何处?”
杜长风说,“我叫杜长风,从江南过来的,去往清木寨,蓝兄你呢?”
“我本是四海为家,居无定所,向往大漠风光,所以过来看看。”
“蓝兄是江湖中人?”
“算是吧。”蓝霁华笑了笑,把剑鞘往身后挪了一下,转身看史莺莺,“未曾请教姑娘芳名?”
史莺莺大概还沉浸在抱错人的羞愤当中,被他一看,顿时慌乱起来,抬手抱拳遮住脸,飞快的说,“我是史莺莺。”
杜长风很意外,这一路走过来,她逢人就介绍他们是夫妻,怎么这会子倒避开了?莫非……瞧蓝霁华生得俊朗,把在自己这里求而不得的热情转到他身上去了?
这么一想,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还有盼头,便对蓝霁华说,“既然蓝兄四海为家,不如与我们结伴同行吧,相互也可以有个照应。”
蓝霁华答得很爽快,“杜兄的提议甚好,西北的风光好是好,可意外的事也多,还是结伴同行安全一些。”
杜长风很高兴,与蓝霁华习地而坐,欢快的畅谈起来,史莺莺坐在另一边的小火堆旁,抱着膝羔,沉默的望着远方。
杜长风不时看她两眼,觉得很异常,这不是他熟悉的史莺莺,难道是被狼群吓得转了性子?
史莺莺不声不吭,是在自我疗伤,虽然她和杜长风从一开始就是这种女追男的相处模式,杜长风对她也一直冷淡,可有的时侯,她还是能看出来杜长风对她的关心,比如临走时那个妥协的拥抱,再比如那次她中暑,他出手相救,他心里应该是在乎她的,可刚才,杜长风看到她抱着别的男人,不但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还热情的招呼蓝霁华与他们同路,他打的什么算盘,她能不知道么?这回是真伤自尊了。
她揉了揉眼睛有点想哭,倒底还是忍住了,现在不是哭的时侯,狼群还在不远处游荡,危机并没有解除。
杜长风也看着不远处的狼群,“这些柴火应该够撑到天亮,到时侯我来掩护,蓝兄驾车带史小姐走。”
史莺莺听到他叫她史小姐,嘴角抽了抽,真好,当着外人就不认她了……
蓝霁华说,“不可,还是我来掩护,杜兄带史小姐走,你们本来就是一起的,万一走散就不好了。”
杜长风心说,万一走散就太好了。
史莺莺在边上插了一句,“不如我来掩护,让你们走如何?”
杜长风听出了她话里的讽刺,没敢接话,蓝霁华却是不知道,颇有些意外,“史小姐会武功?”
“不会。”
“那为什么……”
“我可以喂狼啊。”史莺莺看了杜长风一眼,“我最擅长喂白眼狼。”
“……”杜长风干巴巴的笑,“史小姐最喜欢开玩笑了。”
终于还是熬到了天明,东方翻了鱼肚白,一缕金光刺破云层,红日跃了出来,狼群开始骚动,它们习惯于夜间活动,不喜阳光,这束光提醒它们时间到了,应该该回到洞穴里去。
有一些开始散去,有一些却在观望,舍不得到嘴的肥肉,地上的火堆渐渐熄灭,只有青烟还在风里飘荡,几头胡狼呲着牙上前来,凶狠的往史莺莺围过去。
它们有聪明的头脑,大概瞧出来她是最弱的。史莺莺这时侯也不怕了,拾起地上一根冒烟的的树枝狠狠掷过去,胡狼们散开去,但很快又聚集过来了。
蓝霁华拔出剑,把她拦在身后,“史小姐到马车上去,杜兄,快驾车走,我随后赶上。”
这不是谦让的时侯,杜长风应了声好,抓住史莺莺的手腕,飞快的把她塞进马车,自己跳上马,赶着车朝着西边狂奔而去。
对于快速移动的东西,胡狼们有种本能,那就是——不顾一切的追击!
于是,狼群朝着马车奋力追了上去,史莺莺坐在车里,听着追随而来密集的嘈杂声,心提到了嗓子眼,偷偷撩了帘子往外看,刚好一只胡狼腾空跃起,张大嘴朝她咬过来。她尖叫一声,一屁股墩在地上,捂着胸口大声喘气。
危难之时,一个身影掠过来,长剑一挥,将马车四周的胡狼悉数斩翻,轻盈的从车门钻进去,将史莺莺扶起来,“你没事吧?”
史莺莺摇了摇头,心里说不出的失望。
先前杜长风没在,她被蓝霁华搭救还说得过去,可这次,杜长风明明就在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