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不易决心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可她起得再早,天光也大亮了,她错失了溜出宫去的良机,虽然蓝霁华同意她出宫,但她觉得南原狗肯定会派人跟着自己,有人跟着,她行动总归不太方便。
她边穿衣裳边嘀咕,“南原真是个怪地方,天亮得早,黑得却晚,不让人睡懒觉,也不让人睡早觉。”
等她洗漱出去,蓝霁华站在廊上喂孔雀,手里抓着一把玉米粒,一颗一颗扔出去,廊下的孔雀便扬着脖子来接,一接一个准,几乎没有落在地上的,尉迟不易看了半天,说,“非得一颗一颗的扔么,你也太小气了。”
蓝霁华扭着看她,“你觉得应该怎么扔?”
尉迟不易手一伸,“给我。”
蓝霁华便把玉米粒都倒在她手上,尉迟不易把手心里的玉米粒干脆利落的往外一洒,“这不就行了么?”
玉米粒抛在半空落下来,几只孔雀拍着翅膀飞起来争抢,你啄我,我啄你,嘴里还发出尖厉的叫声,不时有细细的羽毛在空中飘落下来。
尉迟不易睁大了眼睛,整个人都看呆了,孔雀不是温驯乖巧的么,怎么也有这么凶狠的一面?
蓝霁华站在边上笑,“原来你喜欢看孔雀打架。”
“……我只是想给它们多一点。”
蓝霁华把手负在身后,看着那几只孔雀,“给得多,贪得也多,破坏了平衡法则,就会引起争抢,我一颗一颗的抛,它们按次序来接,谁也不多,谁也不少,很公平,可是你一起抛出去,它们都怕自己吃不到,也都想吃得更多,只要有争夺,就要打架,到了国与国之间,便成了打仗,数万人和数万人一起打架,血流成河,横尸遍野,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从古至今,都是这样……”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低下去,象是在唏嘘,尉迟不易认得他的时间虽然不长,却很少见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听着有点悲凉。
蓝霁华说完便沉默了,抬起眼,眉心有浅浅的皱纹,目光直直的望向远处,似乎在看着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看。
半响,他把目光收回来,挪到尉迟不易脸上,“你今天要出门吗?”
“嗯,出去逛逛。”
蓝霁华摘下腰间的金牌递给她,“收好,如果找不到回来的路,拿着金牌找人问路,会有把你送回来的。”
尉迟不易接过来,拿在手里打量,金牌不大,长方形,边上有火焰样的纹路,她在心里腹腓:假腥腥什么,肯定会派人一路跟着她的。不过还是把金牌收在腰带里。
蓝霁华又递过一个小钱袋,“这里面是南原币,给你买东西的。”
尉迟不易有点意外,居然连钱都帮她准备好了,她眉眼一弯,南原狗这点还不错。她在东越很少有机会上街买西,吃穿用度家里都有,住到大宅里后,她每月也有月例银子,钱不多,可往往还没揣热口袋,就被她娘亲拿走了,说攒着给她做嫁妆。有时侯她出门去逛,看到香喷喷的糖炒粟子,想买一包来吃,无奈囊中羞涩,只能站在边上闻点香气就算了。
她把钱袋小心翼翼的挂在腰带上,既然人家给了钱,她多少也得有点表示,问蓝霁华,“你有什么要我带回来的么?”
蓝霁华愣了一下,失声哑笑,“朕是皇帝,朕想要什么,自然有人替朕弄来,多谢你的好意。”
吃完早饭,尉迟不易出发了,蓝霁华送她到廊上,指着墙边的一双鞋说,“把鞋穿上,外头不比宫里,会把你的脚磨破的。”
说实话,对于走出宫门,把自己的脚展示在无数南原男人的眼皮子底下,尉迟不易心里还是有点发毛的,现在有了鞋就好办了。
她赶紧把鞋穿上,说,“多谢你。”
蓝霁华微微笑了笑,这家伙虽然总想杀了他,总算知好歹,会对他说多谢。
“在外头可以穿鞋,若是进到别人家里,还是要脱鞋的,这是南原的礼节,记住了。”
“我记住了。”尉迟不易低头看自己的鞋,虽然光脚穿鞋有点怪怪的,但有总好过没有。
在蓝霁华的注视下,她昂首阔步往宫门走去。
尉迟不易在东越的时侯,好歹也是预备刺客中的一员,受过一些训练,后面有没有人跟着自己,还是能察觉得出来的。
只是,她一路走到宫门,都没发现跟在身后的人,她站在宫门外的树下纳闷,难道蓝霁华真的没有派人跟着她?真的放心她一个人出去逛?
南原的都城叫打昆城,和临安城是截然不同的地方,临安城磅礴大气,雕栏画栋的大宅子比比皆是,街道宽阔笔直,人潮如织,繁华似锦,一派大都市的景象。打昆城虽然也人潮如织,热闹非凡,但都是小木楼居多,街道狭窄幽长,木楼与木楼之间,有无数小径相连,四通八达。
尉迟不易怕蓝霁华派人跟踪她,特意多绕了几条小路,等她停下来的时侯,彻底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身后跟踪她的人有没有被甩掉她不知道,反正她把自己搞丢了。
迷了路,尉迟不易也不怕,她有蓝霁华的金牌,想回去的时侯找人问路就是了,现在当务之急,是弄到毒药。
但是毒药这东西要怎么弄呢?总不能跑到别人铺子里去问,哎,老板,有没有毒药卖?
这样太突兀了,而且会让人怀疑,她低着头,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很是发愁。
但很快,她又高兴起来,原来打昆城里这么多买胭脂水粉香露的铺子,在东越时她就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