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混混是打过架,也砍过人。但,那也要打上至少二十分钟,直到打的身上没劲了,双方才缓缓散去。可,龙行云不出手则罢,一招就撂倒一个,难道这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想到这,众混混的眼里充斥着一丝畏惧,这次真的是踢上硬茬了!
眼见的自己的小弟被打的丧失了斗志,养尊处优多年的毛哥眼里燃起一道火焰。当初他出道的时候,一个人,一把西瓜刀,拼着不要命的疯劲,愣是把围攻自己的十来个人砍到。也正是那一战,成就了他的威名。
前几年的打拼之后虽说让他过上了现在舒适的日子,可,当初的热血却是早已平息了。此时的情形和当初多像?就自己一个人,对方的眼里尽是不屑,仿若在说自己不过是条可怜虫,甚至连死在对方手里的资格都没有。
热血一经燃起,毛哥强忍着双臂的疼痛,撑起身体,站了起来。稍稍活动了下疼痛的双臂,毛哥身体笔挺的站着:“当初,十个人围攻我一个。我被砍了很多刀,浑身无力的倒在血泊里,他们当初的眼神和你此时的一样。你知道吗?我拼着一股疯劲站了起来,然后不要命的向他们砍去。那一次,我砍死了五个,剩下的被我吓跑了。”
顿了一下,他扫视了一下躺在地上的众混混,嘴角扬起一道微笑:“说起来,我还有感谢你才对。当初的热血早已被我遗忘,要不是你,恐怕我就真得这样过一辈子了。不过,现在,让我来好好会会你吧!”说罢,毛哥从地上抄起一把砍刀,疯狂的向龙行云砍去。
很显然,地上的混混被毛哥的热血事迹所感染了。听到毛哥这么说,伤的不重的混混随手捡起武器向龙行云冲来。
不过,有勇气是很好的。可,双方实力相差太大,即使以他们饱含的气势,还是被龙行云无情的撕裂了,首当其冲的就是毛哥。在他的看到就要落在龙行云身上的时候,一条链子狠狠地抽在了他的脸上,把他的脑袋抽开了花。徒有气势的混混冲向龙行云,却被龙行云一个横扫再次放倒。这时候,他们一腔的热血就像被冰水从头浇下一般,没有了丝毫的温度,只有一脸的恐惧,在诉说着他们此时的心理。
没有丝毫的同情,龙行云冷着脸来到众混混面前,提脚踩下,将他们手腕直接碾碎。没理会几人的哀嚎,龙行云淡淡的说了句:“现在,给我磕头赔罪!”正说着,“呜呜”的声音传来。警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