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龙组特工>第114章 暗夜偷袭

墨绿色的北京吉普在夜色中呼啸而过,卷起一层枯叶和沙尘。

叶少枫已经挂断了电话,心情有些低沉。

李鑫左手握着方向牌,右手摸挡把子上。

吉普车的收音机信号有些不清晰,但是还是能模模糊糊的听到里面放着一首信乐团的歌“天高地厚”。

阿信充满磁性高亢的声音在昏暗的车厢内盘旋,李鑫一听这个首歌,就特激动,在副歌挑高调的时候,甚至还跟着一起喊唱了出来:

可以一起闯祸一起沉默一起走。

可以一起飞翔一起沦落。

不管天高地厚陪着我。

陪我一起大声狂吼。

想飙到那最高最远最辽阔。

想唱完那最感动的一首歌。

没看见那天高地厚不肯放手。

因为我有我想要的朋友。

你是我最想要的朋友……

唱到最后一句“你是我最想要的朋友”的时候,李鑫和叶少枫几乎同时朝着对方看了一眼,看一眼之后,两个人又迅速把头转向前方。

目光中,都带着一丝光芒,一丝感动。心里,都明白这份浓浓的兄弟情义。

“枫哥,谁的电话?”李鑫喊唱完了,自己点了根烟,叼在嘴里,一边抽着烟,一边开着车,还有一句每一句的跟叶少枫聊天。

“一个朋友。”叶少枫轻描淡写的说道。

“女的吧。”

“对,女的。”

“对你挺重要吧。”李鑫有说道。这小子平时硬朗的很。一天到晚,都是一副大男子主义气概,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气是李鑫最大的特点。

但是,在他和叶少枫以及兄弟几个独处的时候,却能体现出他心思细腻的一面。

一句话,说到了叶少枫的心坎里。

在这之前,叶少枫从没有给自己过任何暗示说常妙可是自己最重要的女人。但是,李鑫刚才漫不经心的一句话,竟然要叶少枫深深地意识到,常妙可在自己的心中,有着挥之不去的地位。

“确实挺重要q,不仅仅是为咱们龙堂,也是为她!”叶少枫说道,声音很低沉,甚至快被汽车收音机里的歌声所盖过去。

李鑫嘬了口烟。眯着眼睛,笑了。

他眯起眼睛的时候,表情非常狰狞,即便是嘴角挂着微笑,都难以抹去那层让人毛骨悚然的恐慌。

“今天晚上,我完全配合你,你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杀人都无所谓!”李鑫说道。

这小子只要一眯起眼睛,就肯定是要下狠手了。

李鑫在南城街头也是一大耍儿。

但是,这么多年来,带着他二炮那帮兄弟,竟是一些小打小闹。

因此,混了这么多年,他依旧是个耍儿,依旧不能被鲁阳市传统江湖所认可。

所以,现在跟着叶少枫了,有了自己的组织,要是再小打小闹的,那就太没面子了。

今天晚上,他和叶少枫俩人并肩作战,是必要打出龙堂的气势,打出龙堂的威名!

混黑道的,最在乎的,就是名气,只有有名气,才能在这条路上继续混下去。你要是没有名气,谁见了都会欺负你。

吉普车停下了当铺门口。

当铺大门紧锁,里面关着灯,显然,已经停业关门了,估计这些日子被叶少枫他们砸怕了,要关门,避避风头,再让叶少枫砸下去,他们这小小的当铺,也就没法在继续做生意了。

叶少枫和李鑫下了车。

李鑫把自制的土猎枪藏在自己上身衣服里,枪体竖着别在自己的裤带上,枪口朝下,外衣的拉锁往上一拉,整个枪都藏在里面。

除了给人看上去觉得鼓鼓囊囊的感觉,便没有什么不自然的。

要说李鑫这小子就是个活土匪,长的像土匪,做事像土匪,就连胆子也是土匪的烈胆儿!

把自制的土猎枪,藏在衣服里,而且枪口冲下,这要是一走火,一枪膛铁砂子喷下去,那狗爷的双腿,甚至他第三条腿都得被喷的血肉模糊了。

这要是一般人,绝对不敢这么藏枪,但是李鑫敢做这事情,谁让他是人送外号的二炮狗爷呢,脾气就这么狗!

在李鑫眼中,没有什么危险不危险,只有敢干不敢干。

“草他、妈的,关门了,枫哥,咱爬上去?”李鑫看着叶少枫问道。

叶少枫抬头,看到,典当铺二楼的几扇窗子都亮着灯,说明,他们仅仅是关门不做生意了,但是人手还都在二楼。

是被打怕了,自己的兄弟损伤过半,自己现在又是卧床养伤,根本就不是和叶少枫开战的时机,所以,他们打不起,只有躲。

但是他们躲,都躲不过叶少枫。

叶少枫点了一下头。他和李鑫一前一后的顺着一条漏水管道往二楼爬。

叶少枫是龙组特工出身,别说爬个小二楼了,就是让他在几百米高的悬崖峭壁往上爬,也绝对不含糊。这种攀爬,对于叶少枫他们这种优秀的龙组特工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李鑫虽然衣服里藏着双管猎枪,但是从小就在军区大院长大,大院的孩子,从小就是受到长辈的军事化管理。简单的搏击、攀爬、抢险这些本事,他们都会,而且,李鑫更是样样精通。

顺着漏水管往上爬的时候,虽然速度不及叶少枫哪么快,但是也十分灵敏,身手矫捷。

二楼的一个窗子没有防护栏,那窗户是对着厕所的。

叶少枫一个纵身就窜过去,双手扒这窗台,手臂一用力,整个身子如同矫捷的猫一样,挂在了窗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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