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双眼后,庞薇眨了眨眼睛,看到屋顶的吸顶灯,确认自己已经醒过来了,立刻翻身坐了起来。
深怕自己又是白高兴一场,她先闭上双眼,然后才将双手抬起来,放到眼前。
深吸一口气,庞薇缓缓睁开双眼,就见自己眼前出现了一双和梦中一样白皙光滑的手臂,没有红肿暗黑的毒疮,连那些深深浅浅的疤痕都不见了踪影。
庞薇睁大双眼将双手移到眼皮底下,以前她从来不敢细看自己的双手,虽说双手并没有像身上一样长满毒疮,但手背上还是落下不少疤痕,而且因为疏于保养,手指根部都长有薄茧。
但此刻,这双手不仅皮肤白了,光滑了,疤痕和薄茧竟然都不见了。要不是手指随着自己的意念在弯曲伸展,庞薇都要怀疑自己这是换了一双手了。
强忍着心中的喜悦,庞薇下了床,进了浴室,在梳妆台前站定,然后三两下把身上的衣物脱了个精光。
镜子里的女孩有着她熟悉的眉眼,和身材,但此刻,镜子里的她却又和以前的她不一样了。
原本偏黑的肤色现在已经变的雪白,原本就明媚而又清澈的双眼更是神采奕奕。鼻尖和两颊的小雀斑不见了,此刻泛起了淡淡的红晕,樱桃小嘴也更加娇艳。
庞薇以前就知道自己长了一张精致的小脸,但以前没心情细看。此刻细细看着镜子里的熟悉的眉眼,伸手摸着光滑的肌肤,她的嘴角控制不住的往上翘。
但这些还不是令她最高兴的!
她红着脸将自己的视线一寸寸往下挪动,从脖颈,再到锁骨,胸前,腰腹,再往下,双腿,以前因为长满毒疮从来不敢细看的身体,此刻像刚刚出笼的馒头一般白嫩,她双手环胸看着镜子里全新的自己,开始还满心欢喜,随即想到自己这二十几年来心中的痛苦,不禁又红了眼圈。
庞薇不想哭的,毒疮好了,身上的疤痕都不见了,她应该高兴才对,为什么还要哭呢?
可是越想,眼泪越是不听使唤的往下落。
她想起了初中那个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的初恋;想起了庞大海为了帮她治病带她全国到处求医问药的日子;还想起了父母因为她的病不停的争吵自己的心酸和自责。
庞薇越想越伤心,连镜子也不照了,回到房间趴在床上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场。
今天是周末,不用上班,冷静下来之后,庞薇把行李收拾好,换上一身运动服,准备出去晨练顺便找个地方吃早餐。
当初买这套房子的时候,一是因为价格便宜,第二个则是因为庞薇当时听一个同行说了花城的规划,市中心已经人满为患,房价贵的离谱,未来十年,大量的务工人员一定会向郊区甚至是附近的城市寻求更合适的居住环境。她买的这套二手房,位置虽然偏了点,但小区外面就有公交站,公交站旁边有一条还算热闹的街道。她来看房的时候就调查过了,不仅有超市,还有早餐店,快餐店,不用担心没饭吃。
庞薇下了楼,小跑着出了小区。
天边乌云密布,阴沉沉的,看起来很是压抑!
看样子是要下雨了!
庞薇沿着街道往前跑了不到十分钟,果然,豆大的雨点开始“啪啪”往下落。
她赶紧转身加快速度往回跑,即使这样,等她跑到公交车旁的那家李记肠粉店时,因为这雨势太大太急,她身上几乎已经湿透了。
家里没什么吃的,庞薇打算吃了肠粉再回家换衣服。
才早上六点,摆着六张长方桌的店铺里面,只有里侧的一张桌子有客人。庞薇扫了一眼,见是四个男人,也没在意,找了张靠近门边的桌子坐下。
庞薇坐下来之后,就认真看起了压在桌面玻璃下的菜单,也就没看到在她的斜后方四个男人那不怀好意的眼神。
这四个男人年纪都在二十岁上下,说是男孩更为恰当。他们的头发乱的像鸟窝,眼睛红的像兔子,身上散发出难闻的汗馊味。四人连着在网吧里熬了两个通宵,实在顶不住了才出来,准备吃点东西然后回家好好睡一觉。
没想到,在家门口吃个早餐竟然还能碰到一个绝色美人。
染着一头黄毛的男孩用手肘推了推身边一头红毛的同伴“炜哥,快看,有大美女!”
炜哥正用手机在玩吃鸡,头也没抬漫不经心的答了句“你个屌毛想女人想疯了?这破地方能有什么美女?”
“真的!炜哥,这妞身材超正!”
“瞧瞧这小腰,这大长腿,缠在身上肯定很爽!靠,老子都硬了。”
另两位同伴也跟着附和起来。
炜哥放下手机,扭头往门边望去,就见一个身材高挑穿着黑色运动套装的女孩正走了进来。
女孩的运动服款式很保守,上衣是黑色圆领短袖,下身是七分裤,还是宽松版的,但因为淋了雨,衣服湿漉漉的帖在身上,曲线毕露,这才让他们看到了女孩曼妙的身材。
炜哥是四人当中长的最帅也最会泡妞的,有他在,其他三人即使心痒难耐,也知道自己上没用,于是都把搭讪的机会让给了他。
漫不经心的眼神,在看到庞薇的走姿之后,顿时亮了“我靠,还真是捡到宝了,这么正点的妞竟然还是个处!”炜哥的眼神从庞薇修长的双腿往上,在看到运动服紧贴着着那高耸的胸时,不禁吞了吞口水,“都别动,这个妞是我的!”
说完,炜哥起身,摆出一副自认为最帅最迷人的笑容,往庞薇的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