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不堪回首。
林谦之所以踏入到黑暗世界中,成为一名国际雇佣兵,也是有着诸多复杂缘由,以及机缘巧合的。而且,他也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如所有普普通通的高中生那样憧憬着大学,渴望一份纯洁的恋情,希望将来能够获得世俗意义上的幸福,成家立业。
然而,很遗憾。
一切都像是脆弱的玻璃般支离破碎,在强悍的力量面前瞬间瓦解,不复存在,他也远走异国他乡,宛如孤魂野鬼。
再遇旧时老友。
林谦唇角翘起一个淡淡的温和弧度,同时眼神也复杂起来,回忆起那些他曾选择性遗忘到脑后,刻意从记忆中删除的往事。
“你们……好啊。”林谦跟胖子木熙重重抱了一下,不禁淡淡笑笑,“都已经十年了吧,你的体重却完全没有减肥过。”
“好歹是老友重逢,能说点开心的事吗?”胖子尴尬地耸耸肩膀,随后哈哈大笑,“我本以为你早就转学到陌生城市,然后人海茫茫,我们不可能再相逢,没想到还能有再见的时候,真是人生一大快事,当浮一大白,我请客!”
“不是早就说好,这一回还是像往年同学聚会那样,由我来嘛。”金利群则是带着不容辩驳的口吻,摆摆手,否决掉木熙的意思,耸耸肩膀,“我们正好也顺路为晚晴庆祝她的杂志社明日开业。”
“就是啊,利群现在可是正儿八经的土豪,我们蹭他的饭就是了。”跟在金利群身旁,主动退后一个身位,显得对他十分恭敬的孙博文,宛如小跟班般恭维着。孙博文现在是个小职员,在金利群家族的公司中上班,自然态度跟其他人不一样。
“哦?我记得晚晴在高中时,就励志想创立一家属于自己的杂志社,由你做主编,而那时候你经常会撰写一些稿件投给那些杂志社,稿费全部都存储下来,说是在为将来积累资金。”林谦依旧记得这个曾经青涩的美女同桌的事情,不禁莞尔,“真好呐,在拼搏十年后终于理想实现夙愿得偿的滋味,恭喜你。”
姬晚晴也是抿紧薄薄的嘴唇,对林谦的恭贺感到赧然和感谢。
而金利群噙着一抹温和的微笑,点点脑袋:“没想到,时隔十年,林谦还是能够对往事记得清清楚楚啊?”他说着这番话时,眼中不禁闪过浓浓的警惕。他已经追求姬晚晴很久了,但对方始终沉浸在创办杂志月刊的事情上,根本没有闲暇去顾忌男女私情,所以始终并不回应,而且委婉地奉劝自己别在她身上耽搁。
但姬晚晴是金立群年少时就渴求的美人,称得上是他的一个人生目标,哪能轻易舍弃?而且,金利群对姬晚晴的朋友圈了若指掌,他很清楚,那些人都是庸庸碌碌的蠢材,并没有能够跟他相抗衡的人,所以他十分确信:再坚守几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姬晚晴迟早是他的私人禁脔!
林谦喟叹:“高中时期,称得上是我人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代了,也是这些年来唯一称得上轻松愉悦的时候,呵呵……”
“你一副历尽沧桑的样子,看来这些年很坎坷啊。”一旁的王青梅砸吧着嘴,有意无意地随口询问。她是姬晚晴的闺蜜,却也早已被金利群的小恩小惠收买,因此一直在撺掇怂恿,帮忙成就俩人的好事。而金利群对林谦的敌意,王青梅立刻就感受到了,因此赶紧帮腔。
在王青梅看来,家世优渥,翩翩风度,又事业有成,早就有了豪车别墅的金利群,才是姬晚晴的良配,他们才是正儿八经的才子佳人配置。而林谦却是有些诡异。
当年在高中时,林谦是那种老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是教科书般的好学生,成绩也是极其优秀,甩开其他人一大截。当时,他一直都是个腼腆的男孩,但现在王青梅却从他身上感受到了彻头彻尾的野性!
而且,王青梅不瞎,她也看得出来林谦肯定混得不咋地,一身休闲装极其随意,胡乱搭配,半点美学都谈不上,根本没有任何品味可言。
搁在古代的话,这种着装或许可以用放荡不羁的隐士狂生来形容,但搁在现代,那无疑就是一个字——穷。
所以,王青梅故意提起这些年林谦的经历,希望戳到他的痛处,让他在衣着光鲜的金利群面前相形见绌。到时候,姬晚晴自然也就不可能跟他“旧情复燃”。对于曾经林谦和姬晚晴的一丝暧昧情愫,她也是有所了解的,唯恐姬晚晴恋旧情结发作。
孙博文察言观色,他做了金利群很久的狗腿子,当然清楚他的喜怒,因此也是哈哈笑笑,略带着三分讥讽揶揄道:“不会是这些年混得太差劲,所以没脸见老同学们了吧?没事儿,死要面子活受罪,说出来的话,说不准我们还能帮你些忙呢。尤其是利群现在混得风生水起,我们很多人都是受过他的恩惠呢。”
“是啊,你为何完全不跟我们联络呢?”姬晚晴的话中,不禁略带着一丝委屈,蛾眉微蹙,“咱们好歹是曾经三年的同桌呢。甚至,我们是从小学和中学时代就是同学和朋友,说是青梅竹马也没问题。对了,林叔叔和王伯母,他们的身体状况如何?”
林谦的眉宇间骤然掠过一丝阴翳。
整个人仿佛都带有那种吞噬天下般的暴戾,仿佛猛鬼凶兽一般,令这群旧友们都不禁心惊肉跳。但那种感觉很快就一闪而逝,而林谦涩然苦笑,摇摇脑袋:“他们啊,都早已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了。”
“啊?!”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