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城慢慢复苏起來,一切都好了。
而在春天來临的时候,苏无名的生意已经做的很大了,他成了淮南城首富。
第一次,花郎尝试到了有钱人的滋味,他不在为帮一个人而烦恼了,因为如今的他有这个实力帮人。
春回大地,一切都美妙起來,而这个时候,在阴雄等人的催促下,阴无错和花婉儿两人的婚事终于提上了日程。
本來,两人多年感情,早已经心属彼此,哪怕两人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可也并沒有因此而想过另寻他人,而直到这个时候,花郎才突然发现是他的任性让这两个有情人直到这个时候,才开花结果。
花郎觉得是自己太对不住这个妹妹了,所以他要好好的补偿他,为此,他想尽了任何浪漫的手段來帮阴无错,他要阴无错在两人成亲那天,用尽所有的爱來呵护她。
淮南城首富嫁妹妹,这种事情很快在淮南城引起了轰动,那天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时节,整个淮南城的街道上都站满了人,花婉儿就这样坐着花轿被阴无错从花府迎接到了阴府,一路上,那种热闹,绝对不是其他女子可以比拟的。
这一场婚礼,比当初花郎和温梦两人的婚事还要隆重,还要盛大。
那天,花婉儿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虽然这幸福來的有些晚,可最终还是來了。
春风拂來,宛若低语呢喃,一对恋人就这样结合了,那一天,花郎喝了个大醉,好像在经历了人世间的种种事情之后,一个人在喝酒的时候,总是喜欢大醉的。
一夜宿醉之后,次日醒來,生活又继续开來,阴无错和花婉儿两人在阴府住了半个月,半个月后,他们又搬到了花府。
当然,这并非花婉儿在阴府住不习惯,而是他们这几个人呆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骤然离开,觉得很不习惯,因此住了半个月后,他们两人便商量着跟花郎他们一起住。
而对于这个要求,花郎自然是求之不得的,自从花婉儿和阴无错走了之后,花府可是冷清了不少。
幸好,他们又回來了。
在所有的生意都步入正轨之后,花郎他们便不再过多管理店铺的事情了,他们难得既有钱又有时间,因此他们沒事的时候就到处散心,去拜访朋友,去天长县拜访亲人,而这一段时间里,花郎也沒有遇到什么案子,因此可以说,这段时间是花郎他们过的最舒心的日子。
而在这种舒心的日子里,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时节,朝堂派來的淮南知府终于來了,新來的淮南知府三十岁左右,來的时候带着夫人,和一位书童,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而这位新來知府到了淮南城之后,将夫人安排到淮南府后边立马去见花郎。
虽说花郎并无官职,可这些年來才名断案之名皆在外,在朝堂上也颇有盛名,那新來的知府大人來此拜见一下花郎,也并无不可。
当然,若这位知府大人不來拜见,花郎少不得也要去拜见他的,毕竟花郎日后若有什么案子要破,少不得要这个知府大人帮忙才是。
那日知府大人來拜见花郎的时候,天气有些阴晦,好似一场春雨将至,花府的柳枝已然随风飘扬,花草也郁郁葱葱,知府大人递上拜帖之后,便被下人领到客厅休息,下人将拜帖递交花郎,当花郎看到拜帖上的名字的时候,眼睛突然发起光來。
温梦见花郎这般反应,拿过拜帖看了看,只见拜帖上只写着一个很陌生的名字——司马光。
看到这么一个普通的名字竟然让花郎如此反应,温梦更是不解,问道:“你认识这个司马光。”
花郎笑着摇摇头,他并不认识司马光,更沒有见过他,不过司马光这个名字,于他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前世上小学的时候,便已是耳熟能详,如今能见到司马光,花郎不震惊才怪。
而这个时候,花郎不由得暗笑,來这个地方快十年左右了,很多年轻的人都已经慢慢展露头角了,这个司马光如此,以后可能还会有王安石、苏轼之流,而这个时候,大宋词坛,只怕才是最最fēng_liú的时刻吧。
再次接过拜厅见司马厅的时候,司马光正站着客厅欣赏一幅新词,那首词自然不是花郎所做,是后世辛弃疾的一首鹧鸪天,曰:
晚岁躬耕不怨贫,支鸡斗酒聚比邻,都无晋宋之间事,自是羲皇以上人。
千载后,百遍存,更无一字不清真,若教王谢诸郎在,未抵柴桑陌上尘。
这是词人读陶渊明诗有感所写,而挂这幅词的时候,花郎也正是在读陶渊明的诗,只是他作不出來,最后只得拿辛弃疾的这首词來表达自己对田园生活的向外。
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花郎虽是喜欢田园生活,可他的身份和他的本领,以及这个时代,注定他不可能像陶渊明那样。
这个世上只有一个陶渊明,而花郎也只有一个。
厅,连忙向司马光行礼道:“司马大人驾到,真是有失远迎了,请,请坐。”
司马光有些受宠若惊,他虽是朝廷官员,可若论名气,花郎不知道要甩他多少条街了,连连拱手坐下之后,司马光这才开口道:“早听闻花公子才情一绝,如今只看这客厅的这首鹧鸪天,便可见一般,今日我算是來着了。”
花郎微微一笑,道:“司马大人客气,若说真才实学,司马大人才让我等敬仰啊,以司马大人的才情,日后必定能照耀我大宋文坛。”
两人一番客气,花郎说的都是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