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年后,后世有这么一首歌是这样唱的——
生活,是一团麻,
那也是麻绳拧成的花,
生活,是一根线,
也有那解不开的许瘩呀,
生活,是一条路,
怎能没有坑坑洼洼,
生活,是一杯酒,
饱含着人生地酸甜苦辣。
转眼间,私奔的光景已过半月,浪漫如溪流水,恁地再自在,也总有那阻流的石头们浮出水面。
最初的时光里,小两口的日子如神仙眷侣,在相拥里醒来,阳光下悠哉的上路,闲适的瞧瞧周遭的风景,走走停停,时而吟诗,时而作赋,时而打闹,时而玩笑,拒从没伺候过人的老七要一手负责行动不便的酗儿所有的生活,他也曾为拣柴,点火,煎药等等小事儿弄的麻手麻脚,可也因为从没做过,反而觉得新鲜,老七虽满口抱怨,却也乐在其中,每每在酗儿的怀疑眼神下,搞定一件对他来说相当不可思议的事儿后,他总会牛逼哄哄的来上一句:“小意思,爷儿是谁?”
然而,朝夕相处是一把刀,它总会用最简单也最密集的方式,去划了一切绚烂的油彩,只剩下最*裸的生活,让你不得不去瞅它,瞧它,看它。拒酗儿与老七有过种种曾经,他们历经猜忌,历经生死,历经权谋,历经勾心斗角,他们携手走过很多,却唯独不曾简简单单的相偕生活。
生活毕竟不是旅途,在过了最开始的新鲜劲儿后,很快,许多从前不曾遭遇或是故意忽略的种种问题,接踵而至。
首先,延珏到底是个里外纯金的祖宗,恁是他有模有样的穿上了一身粗布,可他命里带的金贵二字,却是换不下去的。
就拿他身上的粗布衣裳来说,他可以为了泯然于众穿下等料子,却绝对忍不了连续两三日不换衣裳,当然,让他自己洗衣裳,那更是天方夜谭,对他来说,能给酗儿洗洗涮涮,已经是他这辈子做过最最‘屈尊降贵’的事儿了。
是以,这一路走来,他也好,酗儿也好,身上的衣裳,总是买了一套,换一套,脏的那套,直接丢掉。
而吃食上更甚,逢过馆子,必点上一桌的菜,尝一口,味道不对,食材不佳,便再不吃下一口,一次,露宿野外的时候,延珏心血来潮的想起曾经吃过的烤野味,便钻到林子里打了只兔子出来,可到最后,火是火,兔子是兔子,延珏拿着那个满是毛的兔子,串上个棍子,恁是火烧了一个时辰,也没出丁点儿记忆里的香味儿,只有一个黑黑的焦尸,和让人作呕的腥气。
从来只吃现成的他和酗儿,谁也不知,烧一只野味,还需要放血、扒皮、去了内脏。
那一天的后来,他们的驴车上只有一堆花不完却没处花的银票和两个吃完忘丢的硬饼子,酗儿拿了一个来充饥,另一个给了延珏,可延珏只咬了一口,便丧气的丢掉了饼子,酗儿是谗,可她什么都能吃,延珏鲜少挑食,可他从没吃过太差的东西,就拿这饼子来说,在延珏的概念里,这根本不叫吃的。
让他吃这个,他宁可饿着,他活生生饿了一天,直到第二天寻到了小城,他才用银子换来了一桌对他来说依然被称作‘勉强下咽’的吃食。
酗儿不知道延珏到底带了多少银票出来,可那驴车上,最多不过四个包袱,跑出来不过半月,其中的一个包袱已经瘪的快只剩包袱了。
他们的银票像流水一般,花花的撒着,延珏从不吝给酗儿最好的,但凡他们路过,酗儿多瞧什么两眼,他总会当厨她买下,那管好多玩意儿,压根儿酗儿就没多喜欢。
可酗儿也从没拒绝过,不是给延珏面子,也不是嘴懒,而是酗儿压根儿也是一个对生活全然没概念的人,她是吃过苦,也曾流荡市井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可那种生活压根儿没让她养成任何良好的习惯,她只晓得,没有就要想办法有,想了办法也没有那就挺着,等着有机会想办法再有,至于生活究竟如何分配,那都是谷子的事儿,她的心思从来没在那上头动过。
是以俩人自以为的生活,根本就不是寻常人的活法儿。
很快,这猫一天狗一天的日子,让个性都棱角太过分明的俩人开始有了新的口角。
酗儿从来有一张刁毒的嘴,许多话到了嘴边儿她自然就放了出来,这其实从俩人开始相处到现在,从未变过,可到底不一样,从前的延珏随她怎么说,充其量不过是憋口气儿,事后再想办法报复回来,可如今不同,那些类似“能不能不那么事儿逼,真当自己还是祖宗呢?”“不吃你就饿死,瘪了我埋也省事儿。”等等的逗壳子话,放到如今,通通都刀尖儿似的扎着原是自信满满的老七,扎的他漏气儿,丧气,满肚子劲儿,没丁点儿地方使唤。
他不懂生活,却没蠢的不能预见生活,他清楚,现下的种种压根儿不是暂时。
几次才睡醒的恍恍惚惚间,延珏都习惯的喊着:“于得水!”可揉揉眼睛起床,却只有自己那双生了彪,满是破口的手。
说实话,对他来说,那种把满是破口的手扎进凉水洗洗涮涮,比战场上利刃划伤,刀割脉韧都来的疼上许多,相较起来,后者至少利索,前者那是反复折磨。
每每这时,他总会想到六哥,想到他给他洗澡的时候,那一身的伤,那满手的茧子,那样的生活,丫怎么忍的?
一个祖宗落到这份儿,说不郁闷,那绝对矫情,然当他转过身去瞧见那个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