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凉爽的风吹落了篱笆墙两边坚持到最后的野蔷薇花瓣,吹黄了菜园中的金瓜,吹凉了山中的空气,吹熟了成串的葡萄。
丽姐儿一大早就穿上了夹袄,不时的对着镜子晃来晃去,总觉得自己还是如去年一般,既没有长高,也没有长胖。其实那夹袄是丹桂在盛夏时便放出来一寸的,一开始就把夹袄做的稍大些,只不过先用针线窝了边。只是丽姐儿不知道这些,只对着镜子叹气,她还是如此瘦小。
用过早膳之后,丽姐儿就开始读书临帖了。玩了整整一夏,是时候收收心思了。总不能弟弟们的功课都已经快赶上自己了,而自己却原地踏步啊。喜哥儿和乐哥儿虽然书法还差劲,不过也不奇怪,两个孩子才两岁多,手腕没劲自然写不出好字。不过两个大宝贝照瓢画葫芦的背诵可是一等一的出色。也许两个弟弟根本不知道自己背的是什么,可是两人口吃清晰展现了对古代汉语的特有天赋,这令丽姐儿望而不及,这就是穿越和本土,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啊。由于林氏亲自教养小儿子,最小的欢哥儿不到一岁最近也开始牙牙学语了,这三个小子的每一点进步都衬托着她这个当姐姐的懒怠不前,没办法,哪怕是装样子,现在也必须把书本拿起来了。只不过想法很好,却没有实践。
夏雪如穿着新做的夹袄来找丽姐儿。丽姐儿看着玉色的小袄衬托着夏雪如红润的脸色一时有些失神,真是漂亮啊。夏雪如看着丽姐儿正拿着笔要写字,有点不好意思道:“莫不是打扰妹妹了。”
“姐姐有事?”丽姐儿笑吟吟道。
夏雪如眨了眨眼睛,最后还是道:“妹妹也知道的,眼看着天就凉了,凤仙花怕也是最后一茬了。姐姐想趁现在天气还不是不那么冷,上山采摘。能摘多少是多少。”夏雪如满脸的期待。
人与人就是不同。这时节家里的老老少少都是想尽办法上山采摘,贮存食物。可夏雪如却想着采摘凤仙花染指甲,这么风花雪月,简直和徐家人的做派大相径庭。
丽姐儿想了想,虽然觉得有点不合适,可也确实不好批评什么。人家就是喜欢鲜花胜过蔬菜,这也不是什么错啊。有的人就是觉得精神生活高于一切,可以食无鱼,出无车,却不能放弃自己的某些小习惯。比如夏雪如喜欢的染指甲。想到这里,丽姐儿点点头,答应和夏雪如上山采摘凤仙花。顺便再看看山上有什么蘑菇草药之类的也弄回来些。当然这些也要潜移默化地教给夏雪如,她也得知道吃穿得来不易不是。
丽姐儿撂下毛笔开始换衣换鞋,叫上虎妞拿着篮子到菜园子里和夏雪如,春杏汇合,就慢悠悠地进了山里。林氏在内室中可以把暖阁中的动静听的一清二楚。知道丽姐儿只是上山采凤仙也就没放在心上,几朵花而已,用不了多少时间。
林氏放在心上的是夏雪如。自从上次和相公夜话之后,她就仔细整理出一个章程,把夏雪如的优点和缺点都各列了一遍。优点自不必说,相貌非一般的好;心地虽纯善。性子好,但经过赵嬷嬷的脑补之后,宅斗经验已经有了初步的认知。至少有自保的能力;还有一笔好字,不庸俗,算是半个才女;近段时间观察,女红虽比上不足,却比下有余。不会被人耻笑;热爱生活,喜欢染指甲。做漂亮饰品……缺点嘛,有点严重,那就是在见识方面不像是徐家的女儿,说白了,就是不像一个贵女。贵女是什么样的?懂规矩识礼仪是基本,琴棋书画,女红针线是陪衬,也就是可有可无。最重要的就是气度,那种发自骨子里的贵族气质,沉静而倨傲,不卑不亢。而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是在一个富贵之家熏染十六七年才能培养出来的,尤其注重细节,就好比那天那道三珍汤。林氏这回是彻底头疼了,这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且不说夏雪如都已经十六了,现在教根本来不及,哪怕是她现在只有十一二岁,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林氏眉头微蹙,而一旁专心致志玩积木的欢哥儿似乎感受到了娘亲的心情,放下玩具大喊:“娘,娘!”
林氏回头看着闪儿,顿时被萌翻了。不管了,天大地大,儿子最大,烦心事先靠后,陪儿子玩最重要。林氏抱起欢哥儿就出了院子散步去了。
今天家里的大部分男人都上山打猎去了,只有徐老太爷在家教导两个曾孙。林氏带着欢哥儿先逛了一圈菜园,教儿子认识了几种蔬菜,又看了看哪些菜该采摘,心里有个数。
“这是南瓜,那个是黄瓜。”林氏指着两样瓜对着欢哥儿道。
“白菜萝卜。”欢哥儿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挥了挥,软软地叫道。
“欢哥儿真聪明!”林氏“叭”地亲了一口儿子。
山上丽姐儿一行运气不错,走了不过小半个时辰就看到了一大片的凤仙花。凤仙花生命力强,花期长,随处可见,所以一般人觉得这花不名贵,不值钱,也就不怎么喜爱。可丽姐儿不这么想,她觉得这种有个地方就能好好生存的植物很值得人类学习,顽强不败,很有品格。在花圃种满了蔷薇,芍药等花卉之后,丽姐儿还后悔过没有移植凤仙花。只不过那时花圃都种满了,总不能拔了别的花再种凤仙,也就罢了。今天再看到那么多艳丽美观的凤仙,丽姐儿下定决心明年开春定要移植这么娇艳的花。
“只采摘红色和深紫色的花瓣。”夏雪如提醒。
丽姐儿手下不停,摘得飞快。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