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当归见到婢女口中所谓的“疯婆子”时,微微吃了一惊,因为厚厚的胭脂和铅粉下面,那一张脸看着极眼熟。却费了一点儿劲,才想起她原来是姝琴。
当初她是个美貌之余又不失头脑的女人,把关墨吃得死死的,在关家里着实风光了一阵子。后来听说,她怀的孩子掉了,人就变得有点疯癫,或者说三分装疯七分清醒。那个时候,何当归还见过她一次,关墨死后就没再见过了。
“她这是干什么?”远远打量那个蓬乱着头发、手足乱舞的女人,何当归奇道,“清园的管事呢?谁把她放进来的?”
婢女答道:“这个女人几乎每天都从围墙的狗洞钻进来,在园子里面瞎闹腾,这样子好几个月了,护院大哥们都没心情跟她闹了。奶奶嫌她吵,待会儿让护院大哥撵走她,奶奶进去纳凉吧!”
何当归看了一会儿,轻笑一声道:“这里的穿堂风凉快,让我再略站站。”
护院很快到了,拿着棍棒呼喝,想将姝琴吓跑或捉住。不知是那些人太笨拙,还是姝琴太灵巧,怎么捉都捉不住,眼看着她越跑越往里。姝琴口中还高声呼喊着:“还我的孩子,贼,你们这些贼偷走我的孩子,不得好死!”
何当归蹙眉问:“什么孩子?”
婢女们你一言我一语,适时解答着:“是七爷的小少爷,那个疯婆子一直想偷走小少爷,她这是贼喊捉贼!”
“七奶奶可还记得,上次关家二少爷来园子里闹事,青小姐让他拿金子来当赔礼,可能就是一句玩笑吧,谁知关二少爷隔几天真让人抬了几箱金饰和玉石来。”
“那时您已不在,熠公子命人暂且收下,没想到那疯婆子就藏在其中一个箱子里混进园子!真阴险!”
“疯婆子还偷走小少爷,不知喂了什么给他,让他大病一场,连累我们也跟着挨骂。”
“前几天熠公子回来,接走了骨瘦如柴的小少爷,真可怜,大夫说小少爷可能活不过秋天了。那女人是个疯子,害死了小少爷都不用抵命,真没天理!”
她们七言八语,让何当归听了个大概,又用研判的目光望了对面两眼,转身离去,听凭身后的院子乱成一片。
朦胧的天色映出一道新月的形状,屋里掌上了灯,桌上摆满何当归爱吃的菜。薄荷一边布菜,一边还不忘劝道:“老人家都说,男人是没有笼头的野马,越跑越野,小姐你也该上上心了。奴婢虽然帮姑爷骗小姐回了扬州,可是在那个问题上,奴婢坚决站在小姐这边!”
何当归懒懒道:“哦,我要喝雪耳盛汤。”
薄荷义愤填膺地说:“从前是萧姑娘、帛儿,走完一批又来一批。那个叫紫霄的,生得跟个蛇精似的,走路一扭一扭的,小姐你可不能输给她!”
“哦,”何当归又道,“我不吃姜丝,把菜里的姜丝全挑走。”
几名端茶的婢女闻言,都上来帮忙,薄荷连忙拦住,让她们都出去。薄荷不赞同地看着何当归,道:“不能挑食哦小姐,吃菜就跟吃药一样,得匀称着吃,从没听说那一味药难吃就从药方中剔除的。您一直这么瘦,焉知不是挑食的缘故?”这样说着,不光不听何当归的话,还反过来把多多的姜丝搁进她面前的碗里。
何当归扑哧笑了:“原来如此,你这不是挺明白的么?一盘菜炒好了,里面有各种材料,就像这些辛辣发苦的姜丝,不是你说一句‘不喜欢’就能凭空消失的。”
薄荷听懂了她的意思,不由撅嘴道:“这怎么能一样?那些像姜丝的人可不只是苦,她们都是不能吃的东西!难道小姐打算硬吃下去吗?”
“怎么会。”何当归轻轻推开盘子,弯唇道,“我从来不吃自己认为难吃的菜,如果对方不肯妥协,我就只好劝服它消失了。”
六月是梅雨季节,第二天夜里下起淅淅沥沥的绵针细雨,mí_yào彻底排干净了,何当归不觉得困,就侧卧着假寐,到四更天时,有兹兹拉拉的杂乱怪声传进耳里。一抬眼帘,入目是一只张牙舞爪的黑色蝎子,沿着床脚往上爬。
这还不算,床幔上嘶嘶的滑动声,提醒着那里也有埋伏着的危机。
“来人,有人吗?薄荷?”
她连唤两声都没人应答,不禁皱了眉头。南地虽然湿热,但扬州有蝎子和爬蛇的地方却不多,更何况竹楼的地势高。一下子出现这么多蛇虫,既然不是偶然的话,那就是人为了。
坐起身来,足尖往床下探,滑进软鞋的前一刻突然收住脚,拨亮床头的油灯照了照,她的鞋里面赫然静卧着两排水蛭,俗称为吸血鬼的邪虫!
※※※
东宫里面人人自危,何当归不辞而别后,朱允炆大怒,杖责了几十名内监。张美人之辈怕受到波及,都与平时判若两人,比捋顺毛的猫咪还乖。但是她们都不知道,朱允炆是装的,何当归也没有“完全离开”。
计划按部就班地展开,比预想中还顺利。后堂密室里,朱允炆笑逐颜开地逗弄着摇篮中的小娃儿,拿碟中的菠萝奶丁喂他。
彭渐汗颜道:“殿下,这么小的孩子还没长牙,你拿这个喂他会噎死他的,他光能吃奶娘的奶。”
朱允炆无趣地丢开菠萝丁,戳着小娃儿的脸蛋笑道:“真有趣,不光酒窝跟本宫一模一样,连头顶的两个漩也是,说他不是本宫的儿子都没人相信。只是如何让朝臣都认同这个孩子,何当归还没说清楚呢?”
彭渐拿出何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