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可以吗?”,任哲说。
“想吃就给你做。”,李毓秀突然柔声道。
其实关于中毒的事,李成刚已经跟任哲说过,剩下的饭里根本没有毒,毒药的成份在他的碗里。
他记得当时几只碗摞在一起,饭还是他盛的。
他给所有人都盛好饭,才给自己盛了一碗。
这中间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为什么中毒的偏偏就是他呢?
这是他一直想不明白的问题。
当然现在已没有必要再去想了。
当他做出那个决定的时候,他想,也许挥手之间,所有的一切,留恋的或痛恨的,希望的或厌倦的,都终将过去。
隔日上午,曦光微露,李毓秀便提了只篮子下了楼找田细娥去采蘑菇。
倒不是她勤快,天还没亮的时候田细娥就来敲了三次门了。
人老了瞌睡就少,心里有点什么事越是睡不着。
她昨天答应给任哲再做一顿蘑菇烩面片的。
而且她拍着胸脯保证,这次绝不会有毒。
等到楼道的动静消失的时候,任哲慢慢从床上爬了起来。
几天里,他生出了一些力,开始能够操控身体。
但身体却定格在了那种呆板的病态——像是中风后的病人,但比那更加严重。
走路的时候一条腿拖地,每走一步,四肢便会不和谐的摆动;手指更加弯曲,哪怕拿起一支笔都要大费一番周章。
他一步一步走进卫生间,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那个自己:肩膀一高一低,脖子偏向一边,脸上没有一点表情;还有眼睛,无力的眼睑半开半闭,就像一个梦游的人。
他用两手夹着手巾放进洗脸盆里摆湿,在脸上认真的擦了一遍,连同脖子和耳朵后面。
咬开牙膏盖子吃了些在嘴里,夹起牙刷刷了半天,把嘴伸到水龙头上漱了口,又小小喝了几口。
昨夜那些药让他口渴,嘴里还发苦,但他不敢多喝。
头发还有些乱,他只能拿手指勾一勾。
回到卧室,他整理了一下,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一只手表一件毛衣。
手表是当初李毓秀送给他的那只。
毛衣则是上次火灾过后李毓秀抢救出来的袁媛送给他的那件。
这倒不是对袁媛念念不忘,只是他听说这个时节那边还有些冷。
戴手表和穿毛衣花去了他二十分钟。
之后他从李毓秀的包里偷了五百块钱。
一切准备就绪——这就是一切。
他站在窗前,最后看了李毓秀一眼。
再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但他捱不过这几天。
从他开始在李毓秀眼前抽着嘴角流口水的那一刻起,他的生活就像是在数时间。
别了,李毓秀,若是有缘,下辈子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