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破晓,黎明将至。
明城北的官道上,无数的鸟儿仓皇地从两旁的树林中起飞,在黛色的天空下快速地消失了踪影。
大地震动,尘土飞扬。弯刀狰狞,林立的长枪直指苍穹。
明城在望。骑在高头大马上的胡番嘴角上翘,眼神嗜血。曾恒折腾了他一百五十里路,他要的是血洗整个东明。
明城北大门上此刻一片寂静,所有的人都蹲在墙垛下,面上蒙着五颜六色的面巾,煞是艳丽。
曾阳已经测过风向,这个季节多数情况下是刮南风。实测下,此刻是东南风。北门东面的城墙上现在放着两个大箱体。箱体的一端类似风箱般多了一个抽拉摇臂,另一端伸出一根几米长的竹竿。
两个箱体分别伸出的竹竿头相互连接,此刻正随着抛石机上一个人挥下的旗帜而开始pēn_shè雾气。
箱体的摇臂旁站着四个壮汉,两人一组,用力抽拉,使空气进入箱体,加大箱体内的压力。
“战事开启前争取消灭大凉三分之二的兵力,让胡番成为光杆大帅。”昨晚,当那两个巨大的箱体和几十桶药液被送到城墙上时,曾阳向丁峰和杜河解释道。
“生化武器?”
“化学战?”
曾阳摇头,“只是让他们暂时休克罢了,要结束战斗,还需士兵前去砍下他们的脑袋。”
“队长还是比我们牛逼。”杜河道。
“那是,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在读的博士生,闹着玩的吗?”丁峰道。
“不,你们俩比我牛,用硬纸板和树枝都能造出自动起爆装置,回去后我给你们俩记分队嘉奖一次。”
回去?怎么回去?啥时候能回去?听到“回去”这两个字,三人一起沉默了。
……黑压压的大凉士兵到了城门三百米处,直接摆开了进攻的队形。胡番没有下达安营扎寨的命令,他这次来不是招降的,来的目的就是直接破城,然后杀他个鸡犬不留。
胡番的武器是一杆粗浑的铁枪,这样的铁枪在他的卫兵手里还有许多,都是他的备用。
容士兵们喘息了几口气,胡番举起了手中的铁枪,“现在开始进攻,不准后退,一鼓作气向前冲,活捉曾恒。”
牛角号呜呜地响了起来,为了增加士兵们的勇气,胡番手中的大枪脱手而出,携雷带风,当撞向城墙的一瞬间,枪头已红如炭火。
“轰!”八尺长的长枪钻进城墙有六尺,整片城墙都跟着抖动起来。
大凉的士兵们发足狂奔,他们的身后,弓箭手向城墙上射出了如雨般的箭矢。
城墙上的东明士兵都举起了盾牌,反击的手段只有四架抛石机。巨大的手臂甩动起来,将一个个方块型的包包扔向城外。
百米的距离眨眼的时间就到,爆炸声接连响起,气浪掀飞了无数的大凉士兵,浑浊的气浪中夹杂着大量的瓷片,这些纷飞的瓷片不单撕裂着空气,同时还割裂着大凉士兵的。
城内抛石机抛出的包包就像算准了胡番的位置一样,四个包包同时向他的头顶落下。正被前方爆炸的景象惊着了的胡番,看到空中的落物立刻打马前冲。若在刚刚之前,他会不屑一顾地用新上手的一支长枪将它们一一打飞,但前方的爆炸声让他意识到这是些不祥之物,还是躲开保险一些。
岂料,他身下的战马刚刚踏出一步,就随着周围连续的爆炸气浪翻飞了身体。大地抖动,翻江倒海。空中和脚下一起爆响。
胡番的身体在空中翻腾一圈,一粒瓷片割伤了他的左耳。
混乱中,五个身穿大凉兵军服的士兵拼命向一片树林跑去。其中那位身体很壮的小平头跑得最快,不出十秒,他的身影就闪进了前方的树林中。
他边跑边在心中挑衅:来追我啊!小样,哥哥我每次越野五公里都是冠军,呵呵。
这个跑得最快的大凉士兵就是杜河同志。昨晚,曾阳让丁峰和杜河现场改装了几十个炸药包,撤掉自动爆炸装置,换成拉绳,以便人工操作。
埋设的地点就是距离北门大约三百米,官路的正中间位置。这是曾阳给胡番预估的位置,差不出二十米去。
拉绳埋进土里,做好伪装。他们则预先埋伏在路两旁的树林中。待大凉兵开始攻城,而预先埋在百米处的炸药包开始爆响时,他们趁乱走出树林,混入大凉的后备队中拉响地下的炸药包。
至于为何不将拉绳直接延伸到树林中,一是没有那么长的绳子,再是,绳子埋得太长,只是自身的弹性和重量就有可能将拉力消解掉。
这一刻,杜河跑得贼快,他还有另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去完成。树林那边隐藏着一批快马,还有一些银两。
曾阳昨晚给他下指令的原话是:“拉绳这活很简单,但他们没有做过,所以,你必须带头犯险,一旦拉响炸药包,接下来你的任务就是迅速撤退,跑得越快越好,不要顾及别人,哪怕只是剩下你一个人。找到藏匿的马匹后,直接启程。”
杜河接下来的任务很简单也很艰巨,说简单就是一句话:成功引起大凉与大辽的边境骚乱,直至两国开战。说艰巨那就多了,先不说能否成功引起两国的边境骚乱,单单那几千里地的路程就够他喝一壶的。
还有一个附带任务,那就是尽可能通知和组织北线上的各城镇守备力量,迎接大凉残兵游勇的到来。
曾阳之所以派出杜河去执行这个任务,一是因为杜河受过这方面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