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落收回了辞职信,人没必要和钱过不去。
她把这份工作的定义养家糊口,虽然她只需要养活自己。
另一份工作是写言情小说,这是沈落的精神生活,就是单纯的兴趣爱好,和赚不赚钱没关系。
她运气好,小说在网站上架没多久就有编辑找她签约,之后顺利完结出了书。
不过她的身边除了南嫣外,就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她还有个作者落笙的身份了。
*
沈落简单的复述了一遍电话内容,就见证了南嫣的表情从淡定,到惊讶,再到震惊的过程。
“可以啊你,”她拍了拍沈落的肩膀,“以后你就是编剧级别的人物了,这一回我可要抱你大腿了!”
“小事小事,”沈落抑制不住笑得特别欢,“以后跟我混,咱们吃香的喝辣的……”
南嫣也真心替她高兴,不过她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明天星期五,你不用上班吗?”
沈落这才想起来明天确实是星期五,但和签合同比起来,孰轻孰重很明了。
“请假呗……”她无所谓道。
“你也就仗着方淮喜欢你了……”南嫣摇摇头,“其实除去你不喜欢他这一点,他真的是哪哪儿都好了。”
“但仅凭我不喜欢他这一点,他的哪哪儿都好就没有任何作用了。”沈落并不避讳讨论前男友这种话题,她是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更注重的是自身感受。
她双手抱胸,盘起腿靠到沙发上,“好想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人随着年纪的增长,似乎会越来越丧失对于喜欢的追求,更多的只想讲求安稳。
“你自己慢慢想吧,我先回房间了……”南嫣打了个哈欠,随手将沙发上的包和外套拿回房间。
沈落见她回了房间,也拿着东西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心里还是忍不住的兴奋,她躺在床上,发了一条微博:
【实现梦想的另一个名字,叫运气好!】
落笙这个微博名下有七万多粉丝,除了僵尸粉外,几乎都是喜欢她小说的读者。
沈落偶尔会发些动态和他们互动。
微博刚发出去没多久,就收到了一堆评论提醒:
[今天是第一个!]
[除了运气,还需要有实力哦!]
[努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呀]
[落笙大大今晚更文吗?我在等了……]
[好奇大大又实现什么梦想了]
……
沈落没法一一回复,只必要的回了几个。比如那个问了今晚更不更文的,她回了一个字,更!
作为一个高产的作者,日更是必须的,除非是真的有什么特殊事情。
她打开电脑老老实实的开始更文,寂静的冬夜里只剩下敲击电脑键盘的声音。
等写得差不多了沈落才准备休息一下。
微博里的评论又多增了几十条,但只有一条下的追评显示了长长的一串:
[落笙你是要去见顾隽麒了吗?]
追评:
[对哦,这也是她的梦想诶……]
[我们大大都二十四了还像个小女生一样追星哈哈哈哈……]
[楼上的过分了,小心被落笙追杀啊]
……
沈落扶额,自从不小心被这帮粉丝知道自己喜欢国内当红偶像组合le的队长顾隽麒后,他们就经常拿自己追星的事情开玩笑。
难道二十四岁很大了吗?二十四岁不能追星吗?不就是比顾隽麒大六岁吗?
“喜欢一个人是不分年纪的!”她喃喃自语。
手指划过一条一条的追评,直到落在了其中一条上:
[为什么不喜欢苏炀夏凉?]
在一众的顾隽麒中,这一条显得很突兀,但很快又被其他的评论覆盖过去。
沈落注意到微博名叫落夏。
点进主页里,清一色的转发她的微博,像是个死忠粉。
只是这个名字和他提到的苏炀夏凉,让沈落心情有些复杂。
不过她很快的安慰自己,这一定是个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