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憨态和他的名字把三个美人给逗笑了,刘芒也淡淡一笑,他觉得这个少年非常不简单,一看就是大智若愚的那种,并不是真的那么憨。
“兔子,好名字,现在你已经没事儿了,可以走了。”
刘芒漫不经心的说道,看着少年的反应,兔子眼中闪过一抹失望,不过马上又是一亮,说道:“这位先生,你救了我的命,我应该感谢你,但是我什么都没有,只能是跟着你干点活儿了。”
刘芒笑了:“不用了,我们就是觉得好玩才打死那些马匪的,所以你不用放在心上,你走吧。”
乔乔她们都觉得刘芒有什么用意,否则以他的性格,见到这么厉害的少年,肯定会收为己用的,可是他现在却在赶这个少年离开,有些蹊跷。
少年兔子用力摇头:“我爹说知恩图报,你救了我一命,我必须要报答你的,要不然我就对不起我爹了。”
刘芒道:“不行,我不想带一个陌生人上路,这对于我们来说太过危险了,你还是走吧。”
少年兔子见刘芒意见很坚决,就只好沮丧点头道:“好吧,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报答你的,再会。”
少年再次奔跑起来,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的戈壁滩上,刘芒道:“我看他不像只兔子,倒是像一头豹子!”
乔乔说道:“没准是头小狮子也说不准,我从来就没有见到一个人能够跑的这么快,怕是能有时速一百二十公里了。”
聂小蜜摇头道:“不止,我看能有时速二百公里,在戈壁滩上,只有一个民族的人拥有这样的奔跑速度,传说他们是风神的孩子,那个民族就叫做风族。不过好像风族已经消失灭亡了,难道那个孩子是风族的遗孤不成?”
尼雅道:“根据可靠消息,风族确实已经灭亡了,最后一个风族人死在了帝国实验室里面,科学家们为了找到他们能够飞速奔跑的原因,才弄死了那个风族人,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因为风族人看起来实在是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永远都不是别的什么,最可怕的就是人类。”
刘芒感慨了一句,说道:“那个少年是不是风族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他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我们,他会继续跟着我们的,因为他就是奔着我们来的。”
“为什么?”
“他不是走了吗?”
“难道他别有用心?”
三女问题很多,刘芒说道:“你们等等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问我也白问,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怀着怎样的目的来接近我们。”
车队继续出发,沿着刚铺成没多久的石头路向茫茫大漠深处行去,转眼就到了夜里,一行车来到一座古城的废墟之中,今晚就要在这里度过。
车队形成了一个包围圈,里面搭起了帐篷,萧飞生火做饭,作为保镖,他对于生存技能非常在行。
乔乔和尼雅都不会做饭,只会吃饭,聂小蜜却是做过侍女的,所以她的厨艺不错,萧飞做了两个菜,她做了三个,剩下的五个菜由刘芒包圆。
保镖们吃上了会长大人亲手做的菜都觉得非常的荣幸,甚至都觉得就算是这次去大漠不能回来出来,心中也没有了遗憾。
偶像的力量是非常恐怖的,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小丫头为了自己的偶像多么脑残的事情都做的根本原因所在了。
吃完晚餐,因为环境不允许,刘芒就没有和乔乔或者聂小蜜在一起亲热,她们和尼雅住进了一个帐篷里面,刘芒的帐篷在旁边,两个帐篷是所有帐篷的核心,重点保护对象。
刘芒觉得这座古城的废墟有些神秘兮兮的,他喜欢神秘的东西,喜欢探求未知,所以他就溜达出去,在古城里转悠起来。
古城很大,大也是整个阿提亚乃至整个玛雅星的城市特征,刘芒没有步行,他骑着一匹马在废墟中穿行。
今晚月色很好,清凉如水的月光洒照在不知岁月几何的断壁残桓上,到处都生满了野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多年的野草翠绿压着枯黄,蚊虫多得厉害。
有野草生长的地方就有水源,这里有水源,而且还有城墙可以挡住风沙,所以才会被选作宿营地。
根据向导的说法,这里是方圆千里之内唯一的建筑,虽然残破了些,却也稀罕之极。
刘芒在废墟里游逛了许久,突然发现某个角落里有什么东西在闪光,他跳下马走过去,在那个角落的草丛中找到了一件东西。
那是一个金属外壳的手机,手机的背面刻着几个字:永远爱你,于潇潇。
刘芒下意识的按了一下手机的电源,自然是打不开的,这手机剩下的也就是外壳了,即便这外壳,给他这么用力一按也变成了碎屑,随风飘散。
“于潇潇,这个名字好熟悉。”
刘芒突然间好像想起了什么,一些记忆的碎片忽然涌上了心头,但是又支离破碎的掉进了冰山谷底,他最终还是一无所获,只是,于潇潇这个名字他一定是听见过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之下。
刘芒觉得心中疼了一下,他看了一眼那个躺着手机的角落,再没有什么了,他叹了口气,皱着眉头上马,慢慢回到了营地里。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刘芒坐在帐篷里打开笔记本,他想要写点什么,但是发现没有头绪,这在他来说是很少见的情况。
刘芒打开了音乐听了一会儿阿提亚民间送葬的哀乐,他有些古怪的癖好,喜欢听哀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