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我们90后的青春>第14章 写手的日常

李明杰这书是穿越的,再说具体点就是抗日神剧。在他看来,这样的书应该是无法出版的,他也没想过自己的书可以出版。

他写小说其实就是因为没有自己想看的小说,所以才自己去写。他比较喜欢看民国文,不过让他喜欢的民国文却不多,所以他就打算自己写写。其实这不是他的第一本小说,之前写了一本,只不过写到十来万字写不下去了,所以就没写了,俗称‘太监’。

当然没有收入也是个原因,所以他就放弃了。直到暑假无聊的时候写的现在这本小说,他知道他写的不好,不过看到有这么多人支持,加上也有点收入,比他去做兼职强多了,所以他就一直写下去,反正平时的时间也多。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去涛哥那里做兼职的原因,他现在喜欢上写这个,而且收入比做兼职强,为什么还要去受罪呢?

本来对于这个事情,他并不是很想闹得众人皆知,就连父母都没告诉。至于宿舍几人知道也没办法,毕竟住在一个屋,有时候他晚上也在用笔记本码字,根本瞒不住。

对于李明杰的解释,孙婉如只是当作他谦虚,毕竟谁能没事写个60万字的小说,先不说成绩好不好,仅凭能坚持写60万字,也算是有毅力了。

对于这个李明杰也解释不清楚,说太多也没什么意思,所以就换了个话题,然后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到了ktv,开始的时候可能因为不太熟,所以也不好展露真性情,不过随着几个带头的人唱了几首,气氛一下就起来了。到了ktv,最骚宝的不是老三,反而是老二和老四,特别是老二,为了在女朋友面前好好表现,点了一首《红日》,这首歌的节奏本来就快,虽然老二的粤语就是垃圾,但在场几人也没两广地区的,自然也没人去追究那粤语唱的标不标准,只要唱的开心就行。

《红日》一结束,马上就是《光辉岁月》,特别是后者,那可是很多男生都喜欢唱的一首歌,包括李明杰不时也会哼两句。当然作为一首传唱度比较高的流行歌曲,自然不是老二一个人唱,老三、老四都加入了唱歌队伍。

相比于男生,女生唱的歌就要偏抒情的,什么王菲、邓丽君什么的歌就很受欢迎。

李明杰虽然也唱了两首歌,一首《发如雪》和一首《半城烟沙》,这都是他为数不多会唱的两首歌。不过相比于其他人,李明杰在众人里面就没多大的存在感,就坐在角落的沙发里玩着手机,手也一直在打字。

其他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但是孙婉如和那个叫文静女生李思琪则是看到了有点不太合群的李明杰。不过当着这么多人,她们自然不会主动凑过去,能考来天府大学的人自然不是普通人。天府大学虽然不如北大、清华,但也是比较靠前的大学,而是还是西南地区最好的大学之一,仅次于川大,这里面的学生心气自然也都挺高。而且作为男女之间,一般都该是男生主动,哪有女生主动的。

虽然有一句话叫作‘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但是面对女生主动追求男生,男生大多不会珍惜,因为得来的太容易。很显然,李明杰就不是那种可以被女生主动追求的人。

。。。。。。

“群主,今晚还没有更新,不是说周末要加更的吗?”

“对啊,群主,你不会又太监吧?我看你之前可是太监过一本书。”

“我都投了催更票了额,你居然不更新,祝群主没有小gg。”

李明杰手机qq上,一个名叫‘陌路上的小先生’在一个只有几十个人的群里直接他的qq---南山下的过客,然后下面好几个人都在追问。

看着周围没人关注自己,李明杰便开始拿着手机开始回复。

南山下的过客:“不好意思,朋友请客吃饭,这会儿又在外面唱歌,没来得及更新。”

过了十几秒,

“群主在啊?群主你这就不够义气了,我们辛辛苦苦等你的更新,你却跑去嗨皮,考虑过我们的感受吗?”陌路上的小先生回答道,在回的那段话后面,还有一串抠鼻的表情。

“就是,陌路说的没错,群主你不能这么不厚道。”另一个书友‘fēng_liú少爷’附和道。

“群主,这网站可是有全勤奖的,你这要是断更一天,全勤可就没了。”一个网名叫‘骑着毛驴上学’的书友提醒道。

经这个‘骑着毛驴上学’的书友一提醒,李杰才想起这个事。虽然每个月的全勤奖只有几百块,但对于他来说也是一笔钱,所以他每天基本都是按照网站全勤要求最低字数更新。好在u盘里,还有之前存下的章节,不过想到包间里的情况,估计没有一两点是回不去的节奏,至于进不去学校大门和宿舍大门的事,那都是后面应该考虑的事。

不过李明杰也不确定到底什么时候能回,既然今天答应出来参加老三的请客,那肯定是得跟着大部队一起行动,所以他肯定不能提前离场的,不过想到楼下有个网吧,他在犹豫要不要去用十来分钟把存稿给上传了。

“多谢毛驴兄的提醒,好在我还有点存稿,正好楼下有网吧,我待会抽空去上传了。”

“群主够意思。”‘陌路上的小先生’在后面加了一个俏皮的表情。

这样的一个读者群,基本是每个有一定粉丝的写手或者作者都会建的。当然李明杰不是什么大神,写的小说虽然题材新颖,但是文笔还很稚嫩,而且字数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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