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贴身经理人>第四卷 亢龙有悔 第三十四章 无法逃避

琳确实很寂寞,这应该是张琳从成年开始最大的感触张钰坤这样的家庭,张琳不知道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确实,张家给了张琳无数的关爱,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张琳得到了同龄人无法企及的关爱和培养,但是同时也给张琳无形的压力。张家是个很传统的家庭,张钰坤对待自己的女要求异常的严格,张军小的时候吃的苦要比普通家的孩还要多。张军总是很羡慕自己的妹妹,说自己小的时候没能坐过爸爸的一次车上学,直到大学毕业后上班,才用自己的工资买了第一辆自行车。

张琳的情况要比张军好得多,那时候张军也大了,全家人都疼爱她,可是疼爱归疼爱,并没有太多的娇惯,张琳是在家人的敦促下成长。作为张家的后代仿佛被冠上某种特殊的使命,那就是不能光宗耀祖,也不能丢张家人的脸。张琳上学期间,基本都被这个使命压着,她的娱乐时间很少,全部的用在学习上。可是说张琳在大学以前的情感生活是完全空白的。那个时候家人灌输给她的是学习期间不能谈恋爱,她自己也觉得没有必要那么心急,心想到了社会上工作再谈也不迟。

可是踏入了社会,张琳才发现,一切都不是想象那样。学校期间她可以隐瞒自己的身世,但是社会上是根本行不通的。一踏入社会,她就成了焦点人物,包括家人在内的所有人仿佛一夜之间就要把张琳嫁出去,张琳最初工作的一年里,直接的,间接的的提亲不下百次。张琳自己都被搞晕了。最初地时候虽然有抵触情绪,但是她还是勉强的和对方见面,可是她发现几乎都是有着深厚背景的人,她也尝试和其几位自己看着比较顺眼的交往几天,可是几天后就无法忍受他们身上或多或少的缺点。到最后张琳一听有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就恐惧,寻找各种理由推脱。

张家最初并不十分着急,可是这一拖就是四五年,张琳的感情生活根本没有进展,反而是张琳的事业蒸蒸日上。竟然靠着自己的努力坐到了恒昌地产总经理的位置上。张家开始着急了,甚至张军都主动地找人给妹妹介绍朋友。可是对方都开始寻借口推脱了。因为张琳已经在***里留下了心里有病的名声。***本来很固定的,条件差的,张琳看不上,条件好的,几乎都被预定了,而这其还有张琳当初直接拒绝人家的。所以,张琳的条件竟然成了老大难的局面。

张琳自己倒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把全部地精力都投入到工作当去。不去想其他的事情。所以这些年来,张琳根本没有享受过正常女孩的风花雪月,她甚至不知道真正的感情应该是什么样。对于爱情,她有憧憬,但是更多的是未知的恐惧感,有的时候她甚至排斥自己爱情的到来。

但是这样的生活,确实很孤独,很寂寞。一个人把自己的情感封存在自己地世界里,真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其实有很多寂寞的午夜,张琳也想随便找个人嫁了算了。她同样渴望有人陪,有人疼,有人宠的二人世界生活。可是第二天一上班,她的想法就变了,或者在一次尝试接受某个男人地时候,她就又受不了了。这一天。直到林洛的出现发生了改变。至于其是什么原因,张琳自己也不知道。其实,爱这东西,本来就没有什么理由,它要来的时候,你相挡是肯定挡不住的,但是你想强求,也是肯定强求不来的。

张琳受伤前说不出自己对林洛是什么样的感觉,她被林洛身上独特的气质所吸引,他有着张琳接触过其他男人身上没有的独特魅力。至于是什么吸引了张琳,是什么有别于其他男人,在张琳心目同样是个模糊的概念。也许是林洛的淡定,也许是林洛挂在嘴角地偶尔的冷笑,也许是林洛睿智的眼神。。。。总之,张琳被林洛所吸引,她不知道林洛是否是自己想要的男人,只不过她有一种和林洛交往的冲动和渴望。

然而让张琳失望的是,林洛已经有了女朋友。张琳只要把自己的冲动压制在心底。张琳的情感本来已经压制了多年,可是这样的冲动是无法压制地。甚至有越压制越强烈

。虽然她尽量地克制自己,她可以骗得了别人,却骗心。恒昌于跨日集团的合作,张琳其实是很不满意的,但是她不仅没有提出过多的不满,还几次的帮助刚刚建立的跨日集团。这其决定性的因素就是林洛,因为林洛,她还修正了自己和跨日集团的合作计划初衷,刘天成的培养更是她看在林洛面上一手接下的,否则她根本不必那么费心。

受伤以后张琳失去了记忆,第一个走进她失忆生活的人就是林洛,她对林洛有着无法形容的好感。失忆后的张琳可以说是打开了感情的大闸,虽然她依然有点含蓄,但是无疑不是瞎都能看的出她对林洛的情意。林洛因为愧疚,因为张琳失忆,悉心的每天抽出固定的时间照顾张琳,耐心的陪伴着张琳,让张琳更加的为之倾倒。张琳虽然记忆缺失,但是已经固执的认为失忆前,林洛就是自己的男朋友,虽然林洛从来没有承认过,但是张琳已经把林洛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只是出于女人应有的羞涩不好意思直接的说出口罢了。

这次出院,张琳最想陪伴在身边的竟然不是家人,虽然她已经恢复了那部分记忆,她只想跟林洛两个人静静的待着,像现在这样,只有他们两个人,林洛陪着她,她可以静静的看着林洛,她很满足。想想以前自己的生活,尤其是自己的情感


状态提示:第四卷 亢龙有悔 第三十四章 无法逃避--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