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贺兰云萝天籁般的演唱,众人欢呼不已,纷纷跟着合唱。此时,营地外面,其他各营的人们,早已里三层外三层的将他们包围住,侧耳聆听这美妙的歌声。
待到一曲下来,贺兰云萝亦是满头大汗,兴奋的坐在李戬身边,“这首歌真好听,你还有什么歌,快唱给我听。”
李戬此时也是激动万分,他突然发现,这歌曲还能起到振奋人心的作用。如今正值大旱,人心惶惶之际,或许可以用歌声,来缓解众人的焦虑,提振军民士气。
前世他对文工团还不太理解,总觉得就是一个摆设。但现在,他觉得,乱世之中,成立像文工团这样的宣传工具,可谓是恰逢其时。
于是,他再次起身,目光扫向众人,大声喝道:“诸位,刚才的歌声,好听吗?”
“好听!”一阵如雷般的呼声响起,周边围聚的上千人齐声高呼。
“那你们还想不想再听?”
“想!”
“那好,今晚,我便再唱一首。”李戬大声喊道,“值此抗旱救灾之时,大家不辞辛苦,忍受亲人离别之苦,奔赴各地灾区,帮助那些陌生的同胞,渡过天灾。此时此刻,你们都是英雄,是战士,是所有人的兄弟姐妹。在此,我便演唱这首《为了谁》,替广大灾区百姓,感谢你们。“
说着,李戬便站在篝火旁,大声唱道:“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
一曲哀婉深情歌声,瞬间回荡在营地之上,传入众人的耳中回鸣。
许多人的眼眶渐渐模糊起来,只觉得心中发堵,无处倾泻。还未唱完,几乎所有人都开始落泪,不住哽咽抽泣。
一曲毕,神色悲,无语哽咽,欲说还休,唯有两行泪。
李戬此时心情也被这首歌所传染,眼中泛红,鼻子发酸。当即悄悄唤醒贺兰云萝,转身离开现场。
今晚的夜空十分明朗,半轮明月高悬于空,两骑快马在广阔的草地上奔驰。不一会,两人停住了马,漫步于沮水河畔。周围的骑兵散布百米开外,拉开警戒。
“李戬,我真的是对你刮目相看了,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贺兰云萝如同宝石般的目光,直视着他,眼中闪烁着欢喜和崇拜之色。
“呵呵,过奖了。”李戬望着她那明亮的眼睛,心跳得厉害,当即撇开双眼,干笑道,“我也是触景生情,有感而发,让你见笑了。”
“那你还会唱什么歌,我想听听。”贺兰云萝寻了处干净的草地,随意的坐下去,仰着头,满脸期待。
李戬顿时大感头疼,今晚连续唱了三次,嗓子都已经有点沙哑了。但他又不好拂了她的意,当即苦笑道:”我只会唱一些军歌,此情此景,不大合适吧?“
“我不相信。”贺兰云萝皱起眉头,嘟着嘴巴,嗔声道,“你是不是不想唱给我听?”
“怎么会?不可能。”李戬连忙解释道,“好吧好吧,你让我想一想。”
李戬开始搜肠刮肚,寻找合适的歌曲。其实他不是只会军歌,而是其他歌曲,都太过现代了,很多歌词十分露骨。要是放在这里,绝对是淫词艳曲。
他还想在贺兰云萝跟前,保持正人君子的形象,怎么可能唱那些歌,自毁形象?
思来想去,李戬还是决定用中规中矩的歌曲,来应付她的要求。于是,李戬便给贺兰云萝唱了一首《草原夜色美》,单纯的歌颂草原风光之美,以免误闯雷区。
一曲唱完,贺兰云萝轻轻的哼唱起来,竟然仅听一遍,就记住了旋律,果然不愧是能歌善舞的胡族女子。
思及于此,李戬心中一动,当即试探着问道:“贺兰姑娘,我想成立乐府,专门收集各地民歌,以及培养奏乐和歌姬,让民歌在天下传唱,你觉得如何?“
“乐府?”贺兰云萝睁大了眼睛,“好啊,我要加入。”
“哈哈,你当然要加入。”李戬高兴的说道,“我想把这乐府交给你管辖,替我征募乐人,将我编唱的那些歌,全部唱熟,我有大用。”
“啊?我?我可以吗?”贺兰云萝一听,顿时有些不自信了,内心一片纠结。
“你当然可以,相信我。”李戬正色道,“这乐府令需要一个十分擅长歌舞的人,才能担任乐人的师傅,传授他们歌舞。还是说,你觉得自己的歌舞比不上别人,不敢担任?”
“你,你太小瞧我了。”贺兰云萝顿时急了,“我在贺兰部,所有人都说我的歌声,是草原上的百灵鸟;我的舞姿,是山林中的麋鹿。才不会有人比我唱得更好,跳得更美,哼。”
“好,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这乐府令便交给你来担任了。”李戬当即一锤定音,笑呵呵的看着她。
随后,李戬便和她一起,商讨关于乐府的详细构建,力求将它打造成如同文工团一样的宣传利器。
第二日,贺兰云萝便离开了李戬,在周边招募擅长演奏乐器,以及擅长歌舞的少男少女。而李戬则继续探访各地灾情和修建工程。
然而,贺兰云萝的招募十分不顺利,她所拜访的各处营堡百姓,都不愿让自己的子女,加入乐府。他们认为,所谓的乐人,都是低贱之人,完全与娼妓没什么两样。
若不是到了灾荒之年,全家饿肚子,又有谁愿意将自己的子女,卖到青楼乐府,成为贱籍之民?
一连几日,贺兰云萝收获无几,只招揽了十几名胡族。相对于汉人的观念,胡人并不觉得歌舞是低贱的,擅长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