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六年前,沈云琛才刚刚到束发之年,便被皇上送去了边疆,说是送到大将军元毅的手下历练历练。结果这一历练便是六年,直到沈云琛在打败北漠国中立了大功,才得以奉召回京。而在这六年间,皇上没有下过任何召他回京一聚的诏令。
可见,皇上的确并不喜欢他们母子俩。
顾时欢回想起这些,突然生出了一股同病相怜之感。而且,她的娘亲与沈云琛的娘亲也仙逝在同一年,前后相差不过月余。说起来,成兴十五年真是个不详的年份,那一年,顾时初的娘亲也走了。
顾时初的娘亲是她爹的正妻,她得唤一声“大夫人”。很小的时候,她非常喜欢这位嫡母,因为她总是温柔地对她,从来不曾呵斥她,就连她不懂事,只因心里喜欢便拿走了顾时初的玉镯,嫡母也没有生气,反而让顾时初将镯子送给她。
倒是自己的娘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将自己狠狠地打了一顿,教育自己以后不能在不曾经过别人同意的情形下拿走别人的东西,还将她拉到顾时初面前,让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道歉,然后归还了玉镯。
稍大一些的时候,她才明白娘亲的苦衷。她不是嫡母的亲生女儿,嫡母不用花费心思教育她,只要尽力地摆出对她好的样子,赢得一个宽厚大度的美名便是了。至于她以后养成了什么坏习惯,或没了大家闺秀的教养,那也是无足轻重的。而自己的母亲,虽然对自己严苛,却是在尽力教导自己,使自己不至于长成一棵歪脖子树。
思绪飘得远了,以致于沈云琛连唤了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来。
沈云琛已经站在了轿外,向她伸出手。
顾时欢把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掌上,借助他的力量走下了车辇。
松开手时,她留了心思看了一眼,发现沈云琛的手上果真有个细细的刀伤。看来那白色绢布上的血迹,是他割伤自己弄上去的。她的耳朵尖有点点冒红,想到那要被收藏起来的绢布竟是沈云琛的男儿血,又有些不合时宜地想笑。
此时,沈云琛冷不丁地挨过来,在她耳边轻声问:“腹疼可好些了?”
顾时欢吓了一跳,抚了抚胸口道:“没那么疼了。”倒是他带来的惊吓,让她突然绞痛了一瞬。
看着她一惊一乍的样子,沈云琛忍不住拍了拍她的头顶:“你无需紧张,进去之后一切有我。若父皇没有问到你,你便不用开口,若父皇问到你了,你如实回答他便是。”
“……嗯。”顾时欢低低地应了。
两人在太监的引领下走去正清殿,正清殿内只有皇上与皇后两人,他们坐在上方,居高临下地瞧着他们,免不得让顾时欢感到十足的压迫。
她跟随沈云琛行了儿媳之礼,唤了一声“父皇”“母后”。
皇上颔首,给两人赐了座。
皇上名唤沈顺和,其实看上去一点也不“顺和”,顾时欢从小便有些害怕这位皇上,只是没想到好巧不巧,她竟成了皇家的儿媳妇,如今只好提起心来,时刻准备应对皇上与皇后。
皇后崔清敏倒是一如她的名字,看上去高贵而清傲。她画着极为精致的妆容,虽然已有一定的年纪,然而时间沉淀下来的端庄优雅让她看上去仪态万千。崔清敏的眼睛扫过他们,却并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喝茶。
沈顺和先开口道:“琛儿在边疆待了六年,现如今回到京城,可还习惯?”
沈云琛沉声道:“回父皇,儿臣自从在京城长大,现在归家甚觉习惯。”
沈顺和听了,脸上看不出什么神色,只是又道:“你这几年在外,恐怕不太熟悉京城的变化,与众多兄弟也都生疏了,该好生联络感情才是。”
沈云琛回道:“是,儿臣会携内子多多走动。”
沈顺和又叮嘱道:“有什么不清楚的,多问问你大哥。听说远儿昨晚风尘仆仆地赶回来,就为了参加你这弟弟的大婚,实在是有心了,你要记在心上。”
一边的皇后崔清敏听了,露出一个浅浅的笑,这才说了今日的第一句话:“远儿向来性子笃厚,十分爱护众多手足弟兄。”
沈云琛面上没有波动,回道:“皇兄宽厚有心,儿臣甚是感激。”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顾时欢总觉得父子间,有种针锋相对的感觉,不过主动出击的是皇上,而可怜的沈云琛只好被动应战。
看来沈顺和果真是不喜欢他。
可是就算是不喜欢,又何苦处处针对呢。毕竟是亲儿子呀。
唉,这凉薄的皇家啊。
顾时欢正在腹诽,却冷不丁听到皇上提到了她,仔细一听,却是对沈云琛说的:“你大哥娶了沈家大姑娘,你便娶了沈家三姑娘。看来这沈家的姑娘啊,各个讨人喜欢。”
顾时欢心下一跳,她没那么多聪明脑筋,实在猜不懂沈顺和到底想说什么,但是他这句话明显让人觉得一种说不清楚的怪异。
倒是沈云琛立刻便接话道:“内子秀外慧中,温柔贤淑,儿臣只怕不能早些娶回家。”
“哈哈哈哈。”沈顺和笑了几声,转而问顾时欢,“老六媳妇,嫁给琛儿,你可还习惯?”
……难不成要她说不习惯么?况且六皇子府的确比丞相府和皇宫自在多了。
顾时欢连忙恭恭敬敬地回道:“回父皇的话,夫君对儿媳照顾有加,儿媳甚是习惯。”
沈顺和点点头,喝了一口茶:“既如此,朕也就安心了。琛儿,带你媳妇去红萼宫,也见见你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