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标准的领主生活>第424章 登顶(八)

慢慢的人齐了,作为主人的伏弟魔,也终于是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里,伏弟魔长的也是公认的帅气靓丽,至少在梁坡镇,没有人敢说自己比伏弟魔有气质,伏弟魔还留着三寸长的胡须,看起来十分的稳重。

与所有人不同,只见伏弟魔进来的时候,竟然是趴着地上,十分艰难,十分缓慢的向着主人的座位爬去。

“嗯...”这太让人震惊了,就连黑修都被惊到了。

“这个太厉害了,这是文人的风骨啊。”

“风骨不错,气度不凡,不愧是伏弟魔啊。”

听着众人的赞赏,伏弟魔心中暗喜,一边向前爬的同时,伏弟魔又咳嗽出了几口鲜血。

爬了大概有半柱香的时间,众人都饿的发慌的时候,伏弟魔终于爬到了主人的位置,坐好之后,吩咐下人道:“野猪野狗们,上菜吧。”

“是,参文大人。”几个下人尊敬的说完之后,走了出去,到了门外,下人们不满道:“就是一个野猪,畜生,竟然这样的侮辱我们,咱们也是有尊严的啊。”

“没办法,人家是贵族,赶紧给那些人上菜吧,话说咱们这个狗屁主人也真是个骆驼,我没见过这么欠打的人,爬了半天才好,要是想吃饭就赶紧正常点走过去,又不是不能动弹了,你说他爬什么?”

“别说了别说了,多说无益。”

下人们也都对伏弟魔不太看得起,什么玩意儿,整天装病。

不过值得一说的是,伏弟魔在刘毅骨那里也是有职务的,一个叫做参文的职务,其实不管什么事儿,就是个荣誉头衔而已。

菜一会儿就上齐了,由于伏弟魔的耽搁,本来好吃的饭菜都已经半凉了。

“今天召集诸位过来参加文宴,也是因为我最近又新做了一首诗啊,距离上次文宴过来多久来着,咳咳,哇!”伏弟魔没说几句话,就又吐了一口血。

“距离上次文宴,已经过了有半年了吧。”一个中年文人说道。

“嗯,已经过了半年了,相信诸位也都做了些了不起的诗句吧,咱们就互相鉴赏讨论,顺带着吃饭,来吧,谁先来呢,我先给你们读读我刚做的赞诗吧。”

“哦哦哦!好好好,且快读给我们听听吧。”众人都来了兴致,想要听听伏弟魔新作的诗。

所谓赞诗,就是赞美人的诗的简称而已,一般都是歌颂身边的大人物的诗,至于为什么是歌颂身边的大人物...你拍远在天边的人的马屁也没用不是吗?

“这首诗是我赞美刘毅骨镇长的诗,来吧,我给你们读哇。梁坡镇长刘毅骨,其人壮实且高大。多日小解思毅骨,毅骨胜于亲生父!”伏弟魔读完了自己的诗。

“好哇好哇,太好了。”

“真是佳作啊,镇长听了,肯定会沾沾自喜的。”

“尤其是那一句毅骨胜于亲生父,十分完美的歌颂出了镇长刘毅骨的伟大,而且又表达了自己对于镇长尊敬文人的感激之情,更为特殊的是,这是在小解排便的时候想起来的,想想吧,在小解的时候忽然想到,刘毅骨比自己的亲生父亲还要好啊,唉...这种情景,让我难以忘怀。”

“伏弟魔太厉害了这个。”

场上的人都被伏弟魔被镇住了,众人纷纷赞美,孤独史密斯更是说道:“此诗句,胜于金莲倒挂葡萄架,恭喜伏大人您又突破了新的境界。”

“诸位诸位,先停下吧,不要再赞美我了,我知道这诗不错,来吧,让我听听你们的诗吧。”感觉赞美的时间有些长了,伏弟魔如此说道。

一名中年人说道:“我来,我做的一首情诗,我来读。清晨行于街,迎面美佳人。回于陋室中,久久不能忘。呜呼,美佳人,吾欲传种也!”

“你这个不行,我也来。自幼吾家贫,日恐家断种。忽闻张得笔,断种又如何?”

“哈哈哈,好诗。”

场上乱哄哄的,一大堆听起来就yín dàng的诗出炉了,比如上面那个,每天闲着没事干就害怕自己没儿子会绝种,听了张得笔的故事后觉得还不如绝种,这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

看着这群人对自己做的一些个烂诗沾沾自喜,黑修也是羞于与他们坐在一起。

伏弟魔眼睛尖锐,也是看到了黑修的不快,心中也是十分的疑惑。在座的众人平时也都是两三个月开一次文宴,这黑修可是活跃气氛的人,说白了文宴上也就这家伙又蹦又跳,可是这一次怎么的,这黑修一句话不说看起来还挺生气?

伏弟魔说道:“黑修,我还没听你说你最近做的诗句呢,话说回来了,咳咳,你的身体好像挺硬朗啊,就你没有咳嗽之类的,说句不好听的话,你的文人风度不行啊。”

“抱歉,我不知道这有什么文人风度,所以我就没有装病。”

“装病?你这野猪算什么玩意儿!”旁边的文人听了之后,生气的吼了黑修一句。

黑修听了之后,骂道:“你又是哪里来的骆驼呢?我心直口快说出事实,而你张口就骂我野猪,无能的东西。”

“哎,都别骂了,黑修,你有什么好诗吗?”伏弟魔道。

“我根本没有什么做诗的才能而已,我没有自己的诗,但我认识了一个很有才华的人,我带来了他最新的诗作。”

“此人是谁?”

“风村的陈信。”黑修说道。

“呵呵呵呵,那个偷别人诗的陈信吗?这种乡下的村人,怎么可能做的出举杯邀明月这种诗句呢,其实他本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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