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开海,开的只有月港,也就是说,在月港的海商才是合法的,而在上海的海商,事实上都得走私船。上海如此优良的港口,竟然没有一艘洋船在这里停靠,东林党的货物要卖给欧洲人,只能先在上海装上他们庇护的走私船,由走私船送到福建和广东,再把货物装上洋船,然后才能销往世界各地。
自然,也有船只直接从苏州装货,沿着吴淞江就出海了,运到福建或者广东之后,再转给洋船,送往世界各地;也有些船只直接就从苏州走吴淞江出海,开往东瀛。
在东林党庇护下的海商集团十分繁荣,只是海贸赚来的银子,和大明朝廷几乎没有关系,只有月港一地才有朝廷向商船收取税收;此外,广东市舶司向澳门的葡萄牙人收取进出口税。
可是在上海这块宝地,东林党庇护的海商是一块铜板的税收都不用缴纳。
这些海商还嫌自己赚得不够多,为了能赚更多的银子,他们还千方百计帮着洋人省下月港税监和广东市舶司的税收,选择了在东番岛北部西班牙人控制下的港口,或是东番岛南部荷兰人控制下的港口进行贸易,这样洋人省了税收,这些走私船商货物的价格也就卖得更高了。就这样,大明朝廷从最赚钱的海贸方面,根本没有赚到多少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