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南方乘以北>第一百五十二章 散场的尾幕
啊。

/没过去多久的很久以前/

/有人对我说/

/每一个昨天都不必怀念/

/可我还是会想起/

/那些来不及说出口的再见/

/和那个惘然若失的夏天/

鼻子一酸,泪花四起,付尘攥紧拳头,硬生生将满腔眼泪憋了回去。

没听完第一小段,他就赶紧关掉了,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

那一瞬间,脑海里突然蹦出了一些名字,于贝贝、孔言、江河、江湖,牵扯着大概能归类为悔恨的某种情绪;与此同时,也闪出了艺术节闭幕式上,砸吉他的那个画面。

那时候的自己,是什么心情在驱使着呢。

无从得知了,现在想想,只觉得荒唐。

他暗暗对自己说过,再也不唱歌,再也不会碰吉他了的。更何况,现在早就过了那个年纪了,青春呢,太遥远了呀。

“你这哪儿来的,没啥意思。”

“那次录的吧,我也忘了。没意思?我还以为你听了,会重新想要做点什么呢。”

“别搞笑吧,没兴趣了,唱不了……”

这句话发过去后,方以北就没有回复了。付尘愣一愣,最终还是丢下了手机,又抽出一支烟,神情淡漠,同样毫不在意。

几天后,付尘去开会的途中,开着车驶上立交桥,下了路口过两三百米,按下喇叭的刹那,眼角闪过一块招牌。

继续往前,三百米,四百米,五百米。

脑海中涌出当时在那间出租屋里排练的一点一滴,和早已融入血液,刻在生命里的每一道音符,每一段旋律。

紧紧锁住的眉头,往外吐了口气,呼地一下解开了,某种东西似乎又重新回到身体里。猛打方向盘,左转掉头,绕回那间招牌是“自定义”的琴行门前。

停车熄火,推开车门,远远看见墙上那些吉他,眼里再也藏不住的,熠熠光芒。

没过多久,很赶时间的付尘就急匆匆地走出了琴行。

手里提着一把吉他。

和砸掉的那把一模一样的吉他……

毕业之后,方以北就留在云州城里,随便找了一份和专业不对口,但还算轻松的工作,勉强能养活自己。

其余的时间,一边写着乱七八糟的文字,一边就是到处晃悠着寻找成小南。

留在这座城市的原因,只有一个。唯一一个,就是担心成小南回来时,会找不到自己。

那样的话,她该有多难过啊。

成小南,我一定要找到你。拥抱你。然后告诉你。我爱你。

不管能不能抵达终点。

就算只是一个影子,我也愿意付出一切。

方以北租房的地方离公司很远,所以他每天都要早起,步行一公里,再挤差不多一个小时的公交上班。这天,快要迟到的方以北奋力挤上了公交车,站在投币箱前,从上到下摸完身上的每一个口袋,却怎么也找不到零钱。

打开钱包,翻过一层又一层。

最里层,找到了一张十元面额的钞票,旧得布满了各种痕迹。

从何而来,记不清楚了。只是他知道,向来藏在钱包最里层的,一定都被赋予了某种意义。

耽误了几秒,车上的人和司机都向他投去了埋怨的目光,抱歉地点了点头,正在犹豫之中,另一边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外婆打来的电话。心下一惊,恍然大悟。

这十块钱,正是大一的时候,离开外婆家时她塞进自己手里。

那时候他就暗自说过,无论如何都要留住这张特殊的钱。于是,方以北将钱装回了钱包,在一片抱怨声中挤下了车。

“喂,外婆……”

“小北啊,你在忙吗?”

“不忙不忙,外婆有什么事你就说,我听着的。”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告诉你,院子里这棵桃树呀,今年发芽了,兴许能结上桃呢……”

方以北记住了外婆的这句话,在桃子成熟的季节,特意赶回了家。

去外婆家之前,他却从方爸口中得知,整个六角坪都被划入了新城区,很快就要拆迁了,能得一大笔钱。

方爸的重点是在后半句话,而方以北听进心里的,是“拆迁”两个字。

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故乡,和那间还算得上是家的屋子,就要永远消失了。

一想到这个,他就难受得说不出话。

还有那条没有名字的河,有名字了。美其名曰,建城河。

意思就是,很直白,用来建设新城市的河。初步计划是,抽得光就正好,抽不完也会挖沟排水,填河造路。

方以北想不明白,这样做牺牲的是什么,又能得到什么。他只悲壮了一秒,就没有露出任何表情了。

他明白了,现在啊,没有什么是说得清楚的,也没有什么是说不清楚的。

无论如何,总会有这么一天的。而我们都只能平静地看着它发生。

最后,方以北还是离开了云州城,也没回到六角坪,不知道去向何方。或许,就像最初时叶麦说的那样,浪迹天涯去了吧。

不知过了多久,某一家招牌掉了漆的老旧书店里。

前排最显眼的书架上,摆满了一本本崭新的畅销书籍,目光停留了几秒,飞快掠过,不免有些眼花缭乱。

绕过一排排书架,始终没有找到合意的书。

走到最后一排,晃过一圈,见都是些积了灰尘的不受欢迎的旧书,就放慢脚步翻了一下。没多久,终究还是旧物,多少没有了新鲜感,总是提不起


状态提示:第一百五十二章 散场的尾幕--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