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在那路口附近找了找,结果找到了这个……”
白老头把腰里别着的一只大号手电筒拿了出来,大家一看,正是马超当时带着的。
“那个岔路一边通往秋同的学校,另一边就是通向虎头山的,这个手电就在去虎头山路边的草丛里,我想你们那位同志是不是上了虎头山?”
龙萧飞皱了皱眉:“嗯,很有可能,也许马超当时看到了什么,或是听到了什么,他临时决定上了虎头山。马超我们自然要去找,虎头山也就必然要去,可有件事我还是想问问清楚,那个白有夏所说的,你犯了族规,不知道您可不可以把这事讲一讲清楚。”
“嗨!”白有春叹了口气说:“我们清阴有这么一个让人沮丧的规矩,那就是不能冒犯山上的红娥,虽然年年都有人被那些怪物捉去当干粮,可我们就是不能反抗,不许谈论这些事情,更不能把红娥的事讲给外面的人听,我年轻的时候是个叛逆心很强的人,偷偷地捉过一只红娥,半夜穿越大山把这东西卖到了外面。”
“把那怪物卖了?那一定挣了不少钱,这怪物在外面可是稀世珍品。”刘强嘴快,抢着插了一句。
“哪里的话,钱对于清阴人根本就不算什么,我们这里的交易都是实物之间的交换,根本没有货币的概念,我只是用红娥换了一样东西。”老头儿淡淡地说。
“什么东西?”李映之抢着问了一句。睡了那么久,他此时显得格外精神。
“就是这个……”老头儿从怀里拿出一条丝巾来,这丝巾虽然漂亮,价值肯定比不上那红娥。不过事情已经发生近四十年了,那时的白有春还是一个空有一腔热血,却没有涉世经验的小伙子,用红娥换丝巾的事,也只有他才干得出来。
“我曾经喜欢一个姑娘,那个姑娘是这清阴县最美丽的女孩,我很想送姑娘这样一条丝巾,但又觉得我们清阴县再珍贵的织物,都无法与这姑娘相配,于是就捉了只红娥带到外面,当然这一切都是偷偷做的,可就是这样,却引来了一些外来人的关注,从那时起,就不断有人来探访我们清阴县,虽然大多数都被困在了大山之外,仍然有些人会历经艰险来到清阴县,他们都是奔红娥来的。
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知道外来人是被我引来的,我也不敢声张。我喜欢的那个姑娘家里一直不同意我们的亲事,后来她就嫁人了,在她出嫁的那天晚上,她把丝巾还给了我)时间又过去了十多年,她年纪轻轻就因病去世了。
因为她的死,我心情格外不好,于是就借酒浇愁,一不小心喝多了,要说喝酒真是误事,我竟然酒后吐真言,把当年自己捉了红娥去卖的事情说给几个朋友,真应了那句话,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没到天亮,我已经被族人绑在了广场的柱子上,据说第二天要拿我祭红娥。
那时妹妹和妹夫刚结婚,他们怎么忍看着我死在他们面前,于是一天夜里,他们偷偷放开了我,我从此逃出了大山,再也没有回来过。”白老头说起这些事,一脸的遗憾,对于往事,也许他也有些后悔。
龙萧飞感慨地说道:“也不知道红娥的寿命有多长,你卖出去的那只现在是死是活。”
白老头马上回答说:“红娥能活上四五十年呢,我卖的那只当时还是只幼崽,是只雄性的,这些红娥有个特点,母的呢,就长得象美丽的女人,要多妖艳有多娇艳,公的呢,就长着张扁扁的大脸,跟个洗脸盆子似的。”
龙萧飞心里咯噔一下,他瞬间想到了在洞里看到的那些红娥,确实其间有一部分长着大扁脸,而此时让他心里一顿的并不是洞里的所见,而是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当时查看林雪雁的阁楼时,他和林雪雁在阁楼的窗户看到了一张扁扁的大脸,他马上追到了房顶,却再没有发现半个影子,如果那时见到的是红娥就没什么奇怪的了,它有翅膀,一定是飞了,现在想起来,这一切都印证了一件事,就是白有春卖的那只红娥不但活着,而且还和打探林雪雁家族秘密的那些人在一起。
屋子里的人都沉默了,这孤独的老头子还有这样一段辛酸的往事,看来他算是个用情致深的人,失去了自己心爱的人,他竟然选择了独身。
“天已经大亮了,雾也都散去了,我们都吃些馒头,准备上虎头山吧,找马超也好,或是去探看那泉眼也好,总之我们得马上行动了。”龙萧飞说完,拿过白有春带来的馒头大吃大嚼起来。
今天是腊月二十三,也就是过小年,是灶王爷上天汇报工作的日子,清阴县仍然冷冷清清,连声鞭炮都没有听到。龙萧飞他们几个默默地啃着白馒头,老白头儿连点咸菜都没给拿,如果在家里,就算不去大馆子里吃上一顿,也必须在家里做上几个好菜,再烫壶小酒喝喝,现在在这深山老林里,白馒头能往饱了吃就已经不错了。
看着哥几个吃得还是那么香甜甜,龙萧飞心里不由得有些发酸,这些日子可是苦了他们了,等回到依宁市,一定请哥几个好好吃顿大肉。
吃完了馒头喝饱了凉水,几个小伙子生龙活虎地出现在院子里,白老头到底是年纪大了,经过这几天的折腾,实在是疲惫得很,于是他只是给龙萧飞他们指了路,并没有跟着上山,龙萧飞想把李映之也留在家里养身体,可李映之死活不肯,那样子就跟生离死别一样,非要和大家在一起,龙萧飞对他也没办法,只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