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破装甲用的,那不妨再配备一根更长的枪管,将子弹的能效发挥到最大,这样的结果就是初速会慢一些,不过子弹的终能相对会翻倍,别说是轻装甲,就算是坦克都能穿透!”
“初速慢?”鬼狙似乎对这一点儿有些不满意。
“如果想要提升初速,再次加大穿透能力,那么你这把枪的材料必须要换,毕竟还没有足够的平衡力来支撑这种变态的设计!”艾迪勇说出了解决方案。
“怎么换!”
“你稍等!”
艾迪勇说着,走到了一个柜子前面,打开之后,取出一个箱子,随后拎过来给了鬼狙:“看看这把枪怎么样?”
“真他妈的够劲儿!”
将这把枪组装起来之后,鬼狙眼中闪烁出一股无比昂胜的振奋,这把枪的所有设计,似乎都是自己刚才那把狙击枪的升级版。
尤其是重量,粗略的估计一下,至少有着五六十斤!
“这把枪是我设计的唯一一把狙击步枪,枪重三十五公斤,一万米之内,所有的东西都是它的射击目标,射击基线长度达到了一点八米,枪体总长两米七。因为这把枪的重量太重,所以我加大了弹夹的容量,从通用狙击枪五发提升到了二十发,至于这把枪的威力,我只试验过一次,当时轻易的洞穿了泰坦的角质层!”
“过瘾!”
这是一把狙击枪,不过以它的重量来说,完全可以媲美一架重机枪了,不过鬼狙才不在乎这些,七十斤的重量换做以前或许会有些吃力,但是现在跟以前背着一把狙击枪没有什么区别。
最关键的是艾迪勇之前说的那番话,能穿透泰坦的角质层,这才是鬼狙最关心的,因为之前的一战,让他实在是太憋屈了。
但是从现在开始就不一样了,自己有了这把枪,再面对泰坦的时候,就不用狼狈的躲着了,终于能像之前一样,痛快的杀戮了。
“杀伤力如此之大,那就叫你雷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