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总有美人要害朕>第23章 睡前运动

旦儿见我气呼呼的样子,又一身酒气,忙问我出了什么事,我正想把我这连襟弟弟的破事和盘托出,忽又想到如果说了出来,那我去莳花馆这事又不知如何解释了,旦儿虽然脾气好,却见不得我在别处沾花惹草。

喘了一大口气,话到嘴边,又被我生生咽了下去。草草喝了碗水,就上床睡了。第二日醒来时,却早已日上三竿,我揉了揉尚有些昏聩的脑袋,感觉酒还没有完全的醒,活动了一下,感觉右腿有些酸痛,想是昨晚踹人的动作大了些,抻着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想想自己,确实好久没有运动过了,这段时间,过得也着实安逸了些,就连上了战场,都是蜷缩在帅帐睡大觉,这是打了胜仗,万一败了,逃跑也得有个好身体才能跑的快啊!

现猛进,那是因为他还没遇到项羽。在秦末,要论战力,他还是要排在项羽、韩信之后的,自己还是要早做打算。

正想着,旦儿推门进来,“夫君怎的才醒,我做的粥都凉了呢,快穿上衣服,我去把粥热一下。”旦儿做的粥还算可口,但吃多了嘴里也寡淡的很,厨房做的肉菜,也都是白水炖煮,实在没有味道,好怀念以前街边夜摊撸串的日子,再来几瓶啤酒,想想真是神仙过的日子。

想起了烧烤,馋虫算是彻底被勾起,我寻思正好今日骑马去城外打两只野物过来,运气好了说不定能猎只野猪打打牙祭,最不济也能射两只野鸡回来。打定主意,我背了弓箭,从马厩里牵出“小黑”,这匹“小黑”,还是子婴公子所赠,性情温和,虽然爆发力一般般,但耐力不错,是我外出的首选。

时下正值春尾,野外一片生机,纵马飞驰,感觉自己蛮帅的,这种情景,之前也只有在电视剧里看过,可在秦朝,这马可就是最常见的代步工具了。

只是马这玩意,总是少了点“指哪打哪”的感觉,想要熟练的驾驭,还要和马培养培养感情,而且这玩意万一碰见只老虎,说不定还能把主人甩下来独自逃命去。更不好的一点,骑马磨裆啊,要是姿势不对,时间长了,大腿根处能磨的通红一片。

看那些古代的电视剧,总说什么“八百里加急,累死了几匹好马才把情报送到”,我却想说,马能受得了,人不一定能受得了啊,两腿之间要没有些厚皮,万万做不了这驿站的“快递员”。

正想着,从旁边窜出一只野兔,这时节,还没长膘,蹿的也是飞快,我搭箭怒射,竟被它灵巧的躲过了,再搜寻时,却早已没了踪影。我一路寻找,却还是连个兔子毛也没有寻得,晃荡半日,两手空空。打猎的兴致也跌到谷底,只得骑上“小黑”,原路返回。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跟我开玩笑,没走多远,不经意的一撇,竟看到一只鹿在林间闲逛,这可应了那句古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什么是原生态?还没有深入密林,只是在边上走了一圈,竟然能看到以前在“动物园”里才能看到的动物。

我从箭壶里抽出一根最直的箭来,瞄准了一箭射出,正中这小鹿腹部,小鹿蹒跚着往前跑了几米,就挣扎着倒下了,我兴奋的下马跑过去,这鹿倒在草丛里,鲜血正从箭眼处汩汩冒出。没想到自己真的一箭就能射中,我兴奋地搓了搓手,今晚可以开荤了。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而“这只鹿”今天被我猎到了,心下不禁暗爽了一番,虽然是只幼鹿,但总比野兔、野鸡之类的大多了,我拽起鹿腿,把它拖至马旁,找绳子捆了,绑在马背上,哼着小曲回家了。

让下人收拾宰杀妥当了,把鹿肉切成小块,又让人找来树枝,一头削尖,把鹿肉串上,放在架好的火上烤,撒上细盐,即使没有孜然辣椒等作料,也吃着喷香。

鹿肉大补,更何况这是纯野生的,几串大块鹿肉下肚,感觉心血有些蠢蠢欲动,现在天刚刚擦黑,我却有点想做一下“睡前运动”了,古时候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也就床榻之间的那一点乐趣了。

正想去找旦儿,下人来报,说是有人拜见,我顿觉扫兴,我现在火急火燎的,哪有空和闲人扯皮,但也不好不见,只好安排书房会见。

来人竟是闫乐,身后跟着那天在莳花馆被我一脚踢翻的男子。

闫乐我之前见过几次,此人面相粗犷,举止粗鄙,一脸络腮胡子,让人看起来总感觉一张脸上明晃晃的写了“我是杀猪的”五个大字。我自觉fēng_liú俊雅,和这种人尿不到一个壶里,因此虽是连襟,平日里却并无往来。

闫乐进得门来,先是深揖一礼,笑道:“卫尉大人,听小弟闫平说那日在莳花馆冲撞了您,今日特带小弟前来告饶。想着原是一家人,却不想大水冲了龙王庙。”说完推了一把闫平。

这小子把脸一横,极不情愿的略一拱手,一副欠揍的表情,让我看了更加窝火。可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闫乐毕竟是我连襟,礼数也算周全,虽然长得丑了些,让我看了之后不好消化刚吃的鹿肉,但这毕竟不是他的错,两分薄面还是要给的。

我压住心里火气,也作强颜欢笑,“此事就算揭过去了,闫兄此后还要多多管教小弟,要知道枪打出头鸟,张扬太过不是好事!”

这两人我都不待见,而且眼下我还有“正事”要办”,这闫乐却好没眼力,拉着我东聊西扯。

“闫兄,今日我有些乏了,不如有机会…”

“卫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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