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
云焕仲和云文议,这两名实力高绝的云家中人,第一时间便冲上前去,将地面上的云火瑶护住。
小心翼翼将自家小姐从地面扶起,云焕仲化指为刀,直接将束缚的绳子尽数割除。
“云叔,那个混蛋……”
重获自由,知晓自己已经绝对安全的云火瑶,话还没说完,心头一直积压着的恐惧、压抑和痛苦便一齐爆发开来,哽咽得嚎啕大哭。
如果让她再选择一次,绝对会选择安静得待在车厢内,绝不任性出逃。先前数个时辰的经历,对她而言,就宛若一场无法忘却的恐怖梦魇。
而当最后那恶魔般少年说要把自己送人时,被装在麻袋中目不能视口不能言的她,害怕得瑟瑟发抖,想到了那最为可怕也同样让她最为害怕的想法——自己将要被送给某个肮脏恶心的老头作为玩物。
她甚至想过自尽,以保留身为云家大小姐的最后一份尊严,可嘴巴被死死堵住,却连最简单的咬舌自尽都无法做到。
大厅内,寂静地只剩下少女的哭泣呜咽声。
任谁都未曾料想道,事件会出现戏剧化的变化——
白天才刚刚任性出逃的大小姐,当晚就被人塞进麻袋中,以俘虏的身份送回到这里,并且模样狼狈衣衫凌乱。
听到耳边传来的哭泣声,望着那凌乱不堪的衣衫,这么多年来亲眼看着云火瑶一天天长大成人,将之视若己出的云焕仲,面色冰寒一片。
已经年岁不小的他至今未曾婚娶,膝下也无任何的子女,不是娶不到,而只是单纯不愿。否则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若是想要婚娶,一堆出生高贵年轻貌美的王公贵族豪门世家之小姐,都会蜂拥而至,任其挑选。
三十多年前,南方十三郡遭遇千年难遇的大旱灾,足足数年时间田地中都颗粒无收,连城外的草根皮都被抢夺一空,为了果腹,有些百姓人家甚至开始易子而食,一片哀鸿遍野的炼狱惨状。
虽说夏朝一直在努力调粮赈灾,可面对庞大的灾情依旧是杯水车薪,更加令人发指的是,当时那些大粮商为了赚取最大的利益,宁可让谷仓中的米粮堆着发霉发臭,也不愿去降低粮价开仓救人。
众多的灾民为了活下去,便开始举家朝一些富庶之地徒步迁移,其中尤以去王都洛阳城的灾民居多。
而当时年仅六岁的云焕仲,便和父母一起混杂在迁移的灾民大队中。迁移之路艰难无比,无数的灾民都死在了路途中,饿殍遍野白骨累累。
幸运的是,他和父母一家三口都顺利抵达了洛阳。可同样不幸的是,就在进入洛阳城后不久,父母便因为长期的饥寒劳累,在那个深秋的雨夜染病离世,目光满是牵挂不舍,可嘴角却有欣慰笑意。
直到多年以后,那时的云焕仲也已成长为一名少年,才终于读懂那笑容中内蕴的含义。
他也终于明了,为何在一家三口迁移洛阳的途中,年龄尚幼身体虚弱的自己,总是能够得到果腹的干净口粮,因为父母早已做好了将生的希望留给幼子的打算。而他们,身子早已经垮了,这一路都是靠着一口气硬撑下来,直到抵达洛阳后,看到自己已经无忧才肯离世。
望着父母几乎只剩下皮骨的嶙峋遗体,他痛哭了整整一夜。因不愿让父母尸骨曝尸荒野,不能入土为安成为孤魂野鬼,年仅七岁,在洛阳城中举目无亲的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翌日,天光初绽,衣衫褴褛而单薄的他跪倒在街边,面前摆放着一张上有血字的破布,要卖身葬父母。
这是身为人子的他,为今唯一能够尽到的孝道了。
从清晨直到黄昏,虽然其中也有衣着华美,一看就非富即贵的行人在云焕仲面前驻足停留过,不过在见到他的性别和模样之后,都失望摇头离开。
若是相貌可人的女童或者面庞清秀的男童,这些人或许还可以施舍下自己的善心,将云焕仲买回府中收养调教,可是如今看来,买一名骨瘦如柴身体孱弱,完全干不了任何力气活的幼童回去,还得需要米面养着,这笔买卖实在太过于亏本。
就在云焕仲快要绝望之际,一辆奢华到极点的马车,停在了面前,香风阵阵而来。
紧接着,在数名婢女的簇拥下,一名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自马车而下,锦罗玉衣珠冠丝履,烨然如神女。
只看了一眼,他便急忙低下头去,不敢再抬头。
形惭自愧,大抵如此。
此后的很多年,每每回想起当日情景,云焕仲总是后悔万分……后悔自己当初太过于怯弱,没敢抬起头去多看她一眼。
因为,看一眼,便少一眼。
“这小哥哥真可怜,不如我们帮帮他吧。”小女孩望见地面上的血布,然后转过头去对着身旁的侍从道。
待小女孩乘着车马离去后,一名随行的带刀侍从,从腰间掏出一锭雪花银,放到了云焕仲面前。
“算你小子撞了大运,竟遇到我家心地善良的小姐。这些钱你拿去吧,不仅足够你处理家中双亲后事,还能保你衣食无忧度过接下来的严冬。”
语罢,那侍从便准备离开。
望着眼前的白银,云焕仲一怔:“可是我还未签卖身契。”
“卖身契?”那侍从有些失笑道:“都说了,这是我家小姐的一片心意,不需要你付出什么。”
想起先前那惊鸿一瞥,云焕仲陷入了沉默,尔后将地面上的银锭拾起,紧握在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