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叶芯离开后,沈哲套上黑色t恤,并没有去教室上晚自习,走出校园,到达约定好的餐厅吃饭。
晚上7点左右,霓虹灯下的学校道路,街上人流如潮。
年轻人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地走在大街上。
他们戴着耳麦,听着音乐,情不自禁地跟着音乐唱了起来。
透过玻璃窗看向街道,阿玉不由得冷哼一声,嘴角叼着一根烟,冲着看手机的沈哲问道: “哲哥,听说你们一中,高一必须晚自习。”
“嗯!”
某个人心不在焉,全神贯注盯着手机屏幕。
阿玉挑了挑眉,望着发呆冷傲的沈哲,问:“在看什么?” 准备上前观望。
“滚开。”沈哲烦躁的推开他。
站起的阿玉,从沈哲身侧瞄了一眼手机,手机屏幕里是一个漂亮女生的自拍照。
卧槽,他有秘密!肯定是嫂子,有异性没人性。
其实他挺为沈哲高兴。
从认识他开始,沈哲的内心深处倾向于保持距离感。
阿玉仰头靠着椅子望着餐厅的天花板,手指夹着烟,缓缓放到嘴边,浅浅吸一口,却闷了好久才轻轻吐出。
那是一个夏季的傍晚,斜阳晒落在栏杆上,黄昏的傍晚,校区篮球场人还是很多的,好多同学也在篮球场上火拼。
女朋友对着自己,眼神望着篮球场。“我们分手吧,我有喜欢的人了就在那边。”
指了指那边坐着的男生,距离太远,看不清他张什么样子。
阿玉突然狂笑起来:“呵呵....哼...哈哈。”自己喜欢的女生交往2年,一颗心都会放她身上,最难过的时候有她陪着,可以说是精神支柱,说分手就分手,他整个人烦躁踢着地面。
女友心疼的说:“你别这样,或许以后还有更好的女孩对你。”
阿玉不死心说的:“行,分手可以,你不是喜欢他,你去向他表白,他同意我就同意。”
“那好,不管怎么样的结果,我们都要分手!”说完她鼓起勇气走向那位男生。
一刹那,他的女朋友捂着脸,哭啼啼的跑远了。
阿玉很气愤,冲出去,捂紧拳就往那男生扑过去,男生一退后,抓住他的手反转,用脚顶他肚子,阿玉还是奋起反扑。
周围很多人看热闹,那男生戾气的狠狠踹了他一脚。
“沈哲,别,晕了这家伙!”宋琦拉着那男生,防止他再来一脚,越来越多人,阿玉以为自己快死了。身上哪哪都疼,被其他同学抬去教务室。
他和女朋友还是分手。
男生总是不打不相识。
阿玉本名廖玉凯,是同学们眼中的富二代。他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很不喜欢这个姓氏,平日里同学们都叫他阿玉,久而久之便习以为常。
回家有一段偏僻的夜路,常被社会混混拦着,口袋都会被抢光。
钱财乃身外之物,阿玉从来都不在乎,只因为他们说了一句“狗杂种”阿玉顶了几句,遭到暴打,说什么他都不能怂,拼命打他们,他不是杂种不是。
最后他鼻青脸肿狼狈地趴在地下,迷迷糊糊的望着走进的两个身影。
“啊.....”躺着的阿玉眉头紧锁,尖叫着醒来,望着四周,格斗场简约的休息室,顿时有点怔住,这是哪里?
“哟,醒来了,小哲快来!”一位中年大叔中气十足,冲着室外大吼一声。
“嗯。 ”那叫小哲的男生走进来,他上身只搭着一件背心,肌肉如拳头般一鼓一鼓的。他身上隆起的肌肉,硬硬实实,像一块块坚固的石头。
大叔走出去,让他们自己聊聊。
阿玉结巴问他,“你救的我…我!”没想到是情敌救得他,沈哲深邃的眼睛望着他,拿起旁边一副拳击手套,递到阿玉手上,冷酷说了一句:“没事,练练!”
没在看他一眼,沈哲走出休息室,阿玉一只手打着石膏,另一手抱着手套,目光呆滞望着出去的沈哲。
事后他总想问问沈哲,因为女票,是不是认的他,沈哲淡薄的眼神始终看不出认识他的模样,好歹他也是,高鼻梁,单眼皮,帅气的小伙子,到底记不记得,相处久了的哥们,往后也就没机会再问。
经常聚一起,阿玉知道沈哲大他一岁,已经初三,那个健身俱乐部是沈哲他舅舅开的,据说已经第三家,市里还有一家健身俱乐部,沈哲做幕后老板,直到后来他才知道,沈哲才16岁身兼教练,从心底里崇拜沈哲。
市第三中学里面最嚣张跋扈,横行无忌的沈哲,没有人敢惹他。
班级里最好脾气的男生,其实也曾是个抽烟喝酒经常打架的混混。
留着利落短发的课代表也曾染着头发徘徊夜店酒吧。
“你会打架吗”“会啊,六年级时把一年级的打了,医院住了4天”“那你怎么样”“我在医院躺了1天”
当然阿玉也是,至今都是这样。
他走进沈哲的生活,听宋琦说初一的沈哲为了一块玉,把人打断4根肋骨,至少没有打死。
当时沈哲是个小靓仔,细皮嫩肉,唇红齿白,178的高个子,平日里,经常上俱乐部锻炼早就有肌肉。
上身穿着白色的校服,完全看不出脱衣显肉的模样!
坐在倒数第二排,总是给人一种安静好脾气的美男子!
刚好是下课期间,才刚初一,这时候的女生都是很大胆,女孩暗恋,写情书,拍拖是常有的事。
一个漂亮女生被其他男生推着,扭扭捏捏